工作程式的正確與否,會對工作效果的好壞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工作程式正確往往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則不然。根據實踐,消防安全檢查應當按下列程式進行。
(1)擬訂計劃。在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前,要首先擬訂檢查計劃,確定檢查目標和主要目的,根據檢查目標及檢查目的,選抽各類人員組成檢查組織;確定被檢查的單位,進行時間安排;將檢查的主要內容明確,並提出檢查過程中的要求。
(2)檢查準備。在實施消防監督檢查前,負責檢查的有關人員,應當對所要檢查的單位或部位的基本情況有所瞭解。若被檢查單位所在位置及四鄰單位情況,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以及安全保衛部門負責人、專職防火幹部情況,生產工藝及原料、產品、半成品的性質,火災危險性類別及儲存和使用情況,重點要害部位的情況,以往火災隱患的查處情況和是否有火災發生的情況等,均應有一個基本的瞭解。必要時還應當對所要檢查單位、部位的檢查專案一一列出消防安全檢查表,防止檢查時有所遺漏。
(3)聯絡接洽。在具體實施消防監督檢查前,應當與被檢查單位進行聯絡。聯絡的部門通常是被檢查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或者專職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或者是基層單位的負責人。把檢查的目的、內容、時間以及需要哪一級領導人參加或接待等需要被檢查單位做的工作告知被檢查單位,以便單位有所準備和接待上的安排。但是不宜通知過早,以防造假應付。在必要時也可採取突然襲擊的方式進行檢查,以利問題的發現。
與被檢查單位的接待人員接洽時,應當首先自我介紹,並應主動出示證件,向接待的有關負責人重申本次檢查的目的、內容以及要求。在檢查過程中,一般情況下被檢查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管理人,以及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的負責人和防火安全管理人員都應當參加。
(4)情況介紹。在具體實施實地檢查前,首先要聽取被檢查單位有關的情況彙報。彙報通常由被檢查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的負責人介紹。彙報及介紹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消防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本單位的消防工作基本概況、消防安全管理的領導分工情況;消防安全組織的建立和活動情況;職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情況;工業企業單位的生產工藝過程和產品的變更情況;是否有火災等情況;上次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及未整改的理由;消防工作的獎懲情況;其他有關防火滅火的重要情況等內容。
(5)實地檢查。在彙報和介紹完情況後,被檢查單位應當派熟悉單位情況的負責人或者其他人員等陪同上級消防安全檢查人員深入到單位的實際現場進行實地檢查,以協助消防安全檢查人員發現問題,並要隨時回答檢查人員提出的問題。亦可隨時質疑檢查人員提出的問題。
在對被檢查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實地檢查時,應當從顯要的並在邏輯上的必然地點開始。在通常情況下,應根據生產工藝過程的順序,從原料的儲存、準備,到最終產品的包裝入庫等整個過程進行,特殊情況也可以例外。但是,無論情況如何,消防安全檢查人員不可只是跟隨陪同人員的簡單觀察,而必須是整個檢查過程的主導;不能假定某個部位沒有火災危險而不去檢查。疏散通道的每一扇門均應開啟檢查,對鎖著的疏散門應要求陪同人員通知有關人員開鎖。
(6)檢查評議,填寫法律文書。檢查評議,就是將在實地檢查中聽到及看到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最後做出結論,提出整改意見及對策。對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責令當場改正書》以及《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等法律文書,要抓住主要矛盾,情況概括要全面,歸納要條理,用詞要準確,並且要充分聽取被檢查單位的意見。
(7)總結匯報,提出書面報告。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結束,應對整個檢查工作進行總結。總結要全面、系統,對好的單位要給予表揚及適當獎勵,對差的單位應當給予批評,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應通報督促整改。
(8)複查督促整改和驗收。對於公安機關機構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在整改過程中,消防部門應現場檢查,督促整改避免出現新隱患。整改期限屆滿或單位申請時,消防監督部門應主動或者在接到申請後及時(通常2天內)前往復查。
工作程式的正確與否,會對工作效果的好壞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工作程式正確往往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則不然。根據實踐,消防安全檢查應當按下列程式進行。
(1)擬訂計劃。在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前,要首先擬訂檢查計劃,確定檢查目標和主要目的,根據檢查目標及檢查目的,選抽各類人員組成檢查組織;確定被檢查的單位,進行時間安排;將檢查的主要內容明確,並提出檢查過程中的要求。
(2)檢查準備。在實施消防監督檢查前,負責檢查的有關人員,應當對所要檢查的單位或部位的基本情況有所瞭解。若被檢查單位所在位置及四鄰單位情況,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以及安全保衛部門負責人、專職防火幹部情況,生產工藝及原料、產品、半成品的性質,火災危險性類別及儲存和使用情況,重點要害部位的情況,以往火災隱患的查處情況和是否有火災發生的情況等,均應有一個基本的瞭解。必要時還應當對所要檢查單位、部位的檢查專案一一列出消防安全檢查表,防止檢查時有所遺漏。
(3)聯絡接洽。在具體實施消防監督檢查前,應當與被檢查單位進行聯絡。聯絡的部門通常是被檢查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或者專職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或者是基層單位的負責人。把檢查的目的、內容、時間以及需要哪一級領導人參加或接待等需要被檢查單位做的工作告知被檢查單位,以便單位有所準備和接待上的安排。但是不宜通知過早,以防造假應付。在必要時也可採取突然襲擊的方式進行檢查,以利問題的發現。
與被檢查單位的接待人員接洽時,應當首先自我介紹,並應主動出示證件,向接待的有關負責人重申本次檢查的目的、內容以及要求。在檢查過程中,一般情況下被檢查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管理人,以及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的負責人和防火安全管理人員都應當參加。
(4)情況介紹。在具體實施實地檢查前,首先要聽取被檢查單位有關的情況彙報。彙報通常由被檢查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的負責人介紹。彙報及介紹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消防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本單位的消防工作基本概況、消防安全管理的領導分工情況;消防安全組織的建立和活動情況;職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情況;工業企業單位的生產工藝過程和產品的變更情況;是否有火災等情況;上次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及未整改的理由;消防工作的獎懲情況;其他有關防火滅火的重要情況等內容。
(5)實地檢查。在彙報和介紹完情況後,被檢查單位應當派熟悉單位情況的負責人或者其他人員等陪同上級消防安全檢查人員深入到單位的實際現場進行實地檢查,以協助消防安全檢查人員發現問題,並要隨時回答檢查人員提出的問題。亦可隨時質疑檢查人員提出的問題。
在對被檢查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實地檢查時,應當從顯要的並在邏輯上的必然地點開始。在通常情況下,應根據生產工藝過程的順序,從原料的儲存、準備,到最終產品的包裝入庫等整個過程進行,特殊情況也可以例外。但是,無論情況如何,消防安全檢查人員不可只是跟隨陪同人員的簡單觀察,而必須是整個檢查過程的主導;不能假定某個部位沒有火災危險而不去檢查。疏散通道的每一扇門均應開啟檢查,對鎖著的疏散門應要求陪同人員通知有關人員開鎖。
(6)檢查評議,填寫法律文書。檢查評議,就是將在實地檢查中聽到及看到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最後做出結論,提出整改意見及對策。對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責令當場改正書》以及《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等法律文書,要抓住主要矛盾,情況概括要全面,歸納要條理,用詞要準確,並且要充分聽取被檢查單位的意見。
(7)總結匯報,提出書面報告。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結束,應對整個檢查工作進行總結。總結要全面、系統,對好的單位要給予表揚及適當獎勵,對差的單位應當給予批評,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應通報督促整改。
(8)複查督促整改和驗收。對於公安機關機構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在整改過程中,消防部門應現場檢查,督促整改避免出現新隱患。整改期限屆滿或單位申請時,消防監督部門應主動或者在接到申請後及時(通常2天內)前往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