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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生活記錄真善美

    是女兒就好好把她扶養成年吧!女兒是個寶。說實話我比較喜歡女兒乖巧伶俐有聽話如果是兒子就算了吧幫他取老婆買房子頭都大了況且有不是自己的兒子。

  • 2 # 一文映心

    雖然你們沒有血緣關係,從法律上也不算監護人,但是畢竟你們已經生活了一段時間了,你把她扶養成人也算是積德行善了,好人會有好報的!

  • 3 # 愛上古典文學

    這個事情要看你自己內心了。

    08年到現在也有十年了,看你和老婆之間的感情和你對於這個“女兒”的感情了。

    如果你和老婆感情好,和“女兒”的感情也很好,當然你要從心裡能夠接受認可這個女兒,那麼完全可以把這個“女兒”當做自己的親生女兒來養。畢竟女兒過來時也不過三歲,如果好好培養的話,感情應該也會和你很好的。畢竟她在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更親的人了,從此以後你們就是親生父女。

    如果你心裡還有介意的話,那麼可以找來老婆的孃家人來協商女兒的問題。

    他畢竟和你沒有血緣關係,如果你的心裡不能夠接受她,就算勉強養在身邊將來難免會遇到更多的問題,弄得大家都不開心。也有可能因為這個問題給孩子造成一輩子的心裡陰影。

  • 4 # 感動時代

    這個問題應該沒有任何爭議的,就是你的養女無疑,當然歸你。

    ①你剛去世的老婆是2008年地震時喪偶,後面再嫁給你的;她當時還帶著3歲的小女孩一起嫁過來。

    很明顯,這個小女孩就已經成為了你的養女。她雖然不屬於你有血緣關係的婚生子女,但因為她是未成年就跟隨母親改嫁,你自然而然成為了她的法定監護人。

    ②雖然她的親祖父、親祖母、親外祖父、親外祖母與她有血緣上的關係,但也只屬於他們法定第二順位的繼承人,並不是法定監護人。按實際年齡計算,她今年只有14歲,仍然是未成年人,你仍然是她的法定監護人兼養父;因此,你有義務和責任繼續把她撫養成人。

    這種事情現實中不多,但有些特殊的車禍、不可抗力的地震等,才容易產生這樣的問題。但無論是作為養父一方,還是作為養母一方,都需要清醒認識到自己所應負的法律責任。

    其實,親生的也好,非親生的也罷,只要父母一方付出了,孩子長大後總會記得你的好!

  • 5 # 你笑起來真好看話心理

    回答;老婆08年地震喪偶,意思也就是妻子的老公已經在地震中去世,孩子已經沒有了親生父親,然後嫁給了現在的你,你成了孩子的繼父。

    按照法律上繼父的說法;繼父如果對女兒進了撫養義務,那麼女兒就有贍養的義務。你就是3歲女兒名義上的父親。

    繼父母子女的法律地位 根據《婚姻法》第27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可見,形成撫育關係的繼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是完全等同於生父母與子女間的權利。從人情上來說;08年女兒3歲,到2019年已經11年,你和這個女兒從原本陌生,沒有血緣關係的茫茫人海里相識,走到了一個家庭裡,不知道這11年裡的相處的感情如何。如果你待她很好,她的心裡也有數,會在某個時候對你知恩圖報。如果你待她不好,但是沒有那麼明顯,她也應該感覺得出來了,只是礙於自己媽媽的面子沒有明說,現在媽媽因病走了,她可能會想去找其它的在世的親人。14歲的女孩子已經進入到了青春期,基本上思想和個性已經趨於成熟,和自我,有了自己的想法,什麼事情基本上她自己都可以做主,可能她3歲的時候對於親人和爸爸沒有任何的印象和記憶,14歲,應該坦誠的和她談一談,尊重她的意思,她如果願意留下來,認你這個父親,那是再好不過,如果不願意的,也別勉強,按照法律上來說,你們本身就是沒有血緣關係的,有的就是撫養了11年的感情。如果有其它親人在世,比如,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他們可以依法承擔這個女孩的撫養義務。根據中國婚姻法規定,父母是第一監護人,爺爺奶奶是第二監護人的順序,也就是說,只有當父母不能或者不適合在擔任監護人時,爺爺奶奶才有監護人的資格。

    法律規定;對於十歲以上孩子的撫養權;

    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 6 # 暉耀孝心四方平安

    首先站在責任和義務的立場你應該承擔這個女兒到18歲時的一切。在你當年接納她媽媽的同時你也默認了和孩子的家庭關係。但我現在想說的是你是否從心裡真的把孩子看作你的女兒?是否可以給孩子做為父親應該給予孩子的關愛與親情?十四,五歲的孩子,正是需要我們做大人的儘可能的去陪伴,多給予孩子關心和交流,以幫助孩子豎立正確的三觀。不要求你可以做到視如己出,但起碼要在你和你老婆生活了十幾年的感情上做到愛屋及烏。如果感覺有困難做不到,我個人建議你把孩子交給和她有血緣關係的這些年一直和孩子有來往,而且關係比較近的直系親屬來帶,你可以適當的給予物質上的幫助。這樣對你,對孩子都有好處。

  • 7 # 莊周與夢

    這是一個讓你兩難的問題,是吧!首先得問問你,你愛不愛你老婆。你和你女兒感情如何,有感情聽話,或 感情淡薄不聽話。這是這問題的關鍵所在,如果你愛女兒、視她為己出,女兒聽話,學習好、有思想、有個性卻孝順,哪夫復何求。好好珍惜這段父女情吧!

    生活中如果你待她冷漠、無視她,感情基礎差,關係弄的很僵她呢叛逆,是夠你頭疼了。

    估計、你年紀也有四五十歲,女兒也有十幾歲了吧。讓你為難的是什麼事呢。

    無非是你還想再婚,女兒成了‘’拖油瓶‘’,’還是很費錢的那種。你老婆是婚前喪偶後,帶著女兒嫁給你的,親爹沒了、哪作為繼父的你,就自然承擔起一個做父親的責任、也就有了監護權,你們在一起生活十幾年了形成了‘’撫養關係‘’,不會因為女兒媽媽的病故,(這裡得說明、以後當你老了,可以要求女兒贍養你,這是法律規定的)你而喪失監護權,除非你老婆有什麼交代,或者 女兒親爹那邊的親戚,因為某種原因想要監護權,這得女兒同意和上法院確認監護權。

    人生在世誰能無情,何況在一起生活看著長大的女兒呢。媽媽剛去世女兒此時的心裡是十分脆弱,敏感的,害怕無助。

    她最親的兩個人離她而去,剩下的只有你,能給她安慰,幫助從悲痛中走出來,不能讓她對生活失去了希望,不能讓她走上叛逆期的歧途要不然會毀了你女兒的一生幸福。在此預祝你好運吧!

  • 8 # 涅南仙翁

    養了十年,而且是一個苦命的孩子,希望你能好好待她如親生。

    我相信大災大難中走出來的孩子都是很優秀的,也是知道感恩的。

    陪你十年的妻子隨然已化清風而去,但孕育的花朵還在綻放,正在吐露芬芳。不論花從哪裡來,她卻開你的院落裡,讓你的家庭更加熱鬧,讓你的人生更加豐滿。

  • 9 # 心痛得無法呼吸ZB

    當然你要養,在你家已經生活11年了,再養她成年以後,也才幾年時間,你的餘生幾十年她將有責任贍養你。為何不用心再養幾年直到她長大成人呢

  • 10 # 儒雅男1

    按理說應該歸你,雖然是養女你也應該把她當親女兒對待,因為你是她最親的人了,也是她唯一的親人,雖然沒血緣關係,憑良心也得把她當親女兒。這是我的看法,只供參考。

  • 11 # 老貓1941

    "老婆",你這開篇之詞,還算記得死了的是,是,是自已女人!一一婚你十二年的老婆。你還在稱呼她為老婆!算還有點記信。既如此,她帶來三歲的女兒也就喊了你十二年的"爸"一一繼父也是父親!她十二年前失去了爸,如今又沒了媽,十五歲,豆蔻年華,上不著天,下不著地,只巴望著與你這喊了十五年的爸相依為命,可你怎麼啦?迷糊了?你不想管了?你讓她怎麼辦?可見你這人心雖沒壞透,但有這一問,心也就爛了半邊!我所不齒,不說也罷。你自己看著辦!

  • 12 # 夢妮子

    這個問題好奇怪?小孩三歲隨母親改嫁過來,現在也在你家裡養了11年,如果你是一個非常好的養父,待她試入己出,11年來的相處是非常有感情的,她母親現在去世了,你就要肩負起養父的責任,把孩子扶養長大,如果你是真心付出,又注意教育,相信這個孩子一會感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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