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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sdduo34685

    根據交通法規定,次幹道車在行駛到主幹道交界口時,要注意觀察主幹道車輛,在不影響主幹道通行時,方可行駛。具體規定如下:一、 在路口的讓行義務。前置條件:《中華人民道路交通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法)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透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透過;透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這一條首先設定了機動車在路口(包括有交通訊號燈與無交通訊號燈的兩種情形,也無外乎這兩種)的讓行義務。(一)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根據《中華人民道路交通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以下簡稱條例) (機動車透過,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有這樣幾個:   1、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2、遇放行訊號時,依次透過。從字面上理解要後讓先,涉及到超車了。   3、在沒有方向指示訊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其中轉彎的機動車包括左轉彎和右轉彎,直行的車輛和行人包括同向行駛的車輛、行人和對向行駛的車輛和行人。   4、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左轉彎車輛轉彎時佔用路口面積大於右轉彎機動車,這樣規定,可以提高通行效率。(二)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根據《條例》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透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有這樣幾個:   1、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涉及到標誌標線,要參照標誌標線。   2、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這一條往往是機動車駕駛人所模糊的,我的理解是因為中國的駕駛席設定在左側,大家注意一下,當你駕駛車輛透過這處路口時,是不是位於右方的車輛駕駛員視線要比左方的好,左方車讓行右方車輛便於更利於安全,所以,在進入這種路口前,要在確認安全的前提下,讓右方的來車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先行。   3、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這條更好理解,老道管條例中稱為借道通行。   4、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還是規定了右讓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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