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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彼岸花開花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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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婚姻諮詢師範俊娟
這個事情有很多疑點:
疑點1:4歲的孩子,沒有睡著,已經完全會表達了,怎麼會在爸爸送自己的去幼兒園,卻自己下車的時候,沒有提出抗議,被一個人留在車上?
我們家孩子送她上個幼兒園,能全程嘴巴不停,一直在說話,讓人想不注意她的存在都不行,我實在無法理解,在孩子已經會互動的時候,而且清醒的情況下,能把父親毫不察覺的一個人留在車裡?
疑點2:打個電話,玩會手機就能把孩子給忘到腦後,但他是怎麼能做到完全聽不到孩子的聲音的?恐怕平常孩子在他的世界裡也不怎麼存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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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yenb
多多少少要負點責任吧!本該是上學的時間,學生沒來,幼兒園老師都不要打電話聯絡家長嗎?不過主要責任還是這個當爸爸的!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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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會飛的豬chy
看了一下這則新聞,對孩子父母表示同情,但我不認可他們的做法,父母是孩子的監護人,我們從做父母這一刻起,就應該時刻注意孩子的安全問題,對於那些帶著孩子在外面一邊走路還一邊刷手機的家長我非常鄙視。這位父親送孩子上幼兒園,居然把孩子忘在車裡了,估計也是沒怎麼送過孩子,沒責任心,但這並不能逃避這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幼兒園也是有責任的,孩子沒上學,家長也沒打電話請假,老師有義務打電話問一下家長情況,如果打了,也許這個悲劇就不會發生了,幼兒園應該負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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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Baciuzzi帕琦官方
對於發生這樣的事情深表同情和遺憾。孩子還這麼小,這時候孩子應該很有活力了,剛開始接受教育上學,作為孩子監護人的家長父親這樣都能把孩子遺忘在車裡,可想而知父親並沒有盡到家長的責任,其次家長認為幼兒園應負主要責任也是極其不對的。事情發生了,幼兒園也有一部分的責任,負次要責任,一方面孩子沒去幼兒園上課,幼兒園老師應該及時打電話給孩子父母詢問清楚情況,也好了解孩子的動向,也許這麼悲劇的事情就不會發生了,在這件事情上不管是女童父親還是幼兒園都應負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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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於老師的育兒經
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吧。
幼兒園也有一定責任,為什麼在沒有請假的情況下不追問呢?想起曾經一個新聞,老師發現班上少一個孩子,老師知道孩子住在出租屋裡,因為是冬天,擔心自己的學生出事,所以,老師們找到學生家裡,原來是學生全家人一氧化碳中毒,幸虧老師來得及時,救了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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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aiq冰點
不僅僅是幼兒園:
——打電話的人,不應該賠償嗎?如果你不打電話,父親就不會分神,就不會把孩子遺忘在車內!
——手機生產商、銷售商,網路提供者(甚至遊戲開發者等等)不應該賠償嗎?如果沒有手機、沒有網路,沒有遊戲,就不會玩,就不會把孩子遺忘車內!
——汽車生產商、銷售商,不應該賠償嗎?你不生產汽車、銷售汽車,他就不會開車送孩子,孩子也就不會被遺忘車上!
按照這一邏輯,停車場也有責任,就連太陽也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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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如果硬要說幼兒園有責任的話,那就是老師沒有及時詢問家長今天為何沒有把孩子送過去,沒有盡到詢問職責,並不是承擔主要責任,真正的主要責任還是這個家長,自己粗心大意,孩子沒有送到幼兒園,竟然因為打電話,就把車開走了,也沒吧孩子留下來,這個家長得有多粗心啊。
其實,很多幼兒園是有規定的,就是上班帶孩子的時候,不能看手機、接電話和打電話,不然,會受到幼兒園的處罰,我孩子也在上幼兒園,有時候,因為孩子生病或者其他原因,無法送到幼兒園,給老師留言,基本要到中午孩子們都睡覺了,才給回覆,原因就是,上班期間,老師在帶孩子,是不讓看手機的。
所以,我覺得這個家長責備幼兒園應該承擔主要責任,是沒有道理的,也是推卸責任,不找找自己的問題,是不稱職的父親。
而且,如果幼兒園老師在上課帶孩子的時候,不斷看手機,家長可能又要投訴說老師不負責任了,老師難做啊。
大多數情況,如果娃娃去不了幼兒園,是由家長主動提前跟老師請假,告知具體原因,而不是由老師來詢問。
我有一點不明白的是,即便是家長在打電話,忘記把孩子送下車了,又開走了,孩子已經上幼兒園了,至少三歲多了,大人把車開走過程中,難道孩子沒有說話吭聲嗎?一點聲音都沒有?大人下車鎖門前,孩子沒有說話吭聲?即便坐到後面,家長也可以感覺得到啊,這個實在有點不明白,孩子感覺那麼安靜,大人也粗心到令人難以置信,所以,孩子的死,是父親不負責任、沒有責任心和粗心大意造成的,父親才是最大殺手,要負主要責任。
如今,可能是幼兒園為了息事寧人吧,賠償家長3.2萬,我都覺得這個家長,拿到幼兒園的賠償,是啥心理?安心嗎?不管你們獲得多少賠償,孩子是永遠回不來了,作為做父親的,你就後悔一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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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閒散喵喵
幼兒園和小學,中學不同。沒有考試,測驗,不用理會進度,所以,隨意不上學在幼兒園非常普遍。而且不是每個家長都會有禮貌,孩子不上學會通知老師,他們認為我孩子不上學就是請假了。有的小朋友是早上由爺爺奶奶送,下午爸爸媽媽接。所以,有時候孩子有沒有上學家長也是濛濛的,來接的時候才知道沒上學,也不是沒見過。幼兒園老師一般每天都是孩子九點十點不見回園老師會在考勤名單上打X,這是記錄考勤,也為方便算退夥食費。要是你登記錯了,算多了伙食費,家長們記得比老師更清楚,一天一天對得非常認真的。所以,孩子有沒有上學老師肯定是知道,沒有打電話只是以為孩子又不想上學了,爺爺奶奶就沒送來,要是超過兩天沒上學,老師絕對會發微信或打電話給家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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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一一9711
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真的很痛心。我想不明白,家長送孩子上學,小朋友下車不打招呼說再見嗎?就算不打招呼不說再見,家長難道不是看著孩子進校門然後再開車走嗎?幼兒園老師是沒盡到關心孩子未到幼兒園的詢問工作,但是孩子沒走進幼兒園,幼兒園老師就不需要負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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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妞妞媽3721
我們這一般幼兒園的孩子都經常請假,有的家長會給老師說,有的家長根本不給老師請假,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老師不可能天天問的。這件事,孩子父親負主要責任,但是他不僅不自責,竟然還想著利用孩子訛最後一筆錢,有點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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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小娟68789
這樣的父親是人渣,把自己的責任推卸給幼兒園,這是什麼邏輯,你怎麼沒把事情推給閻王爺呢?孩子這麼小就把她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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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使用者7210236495704
警方應立案調查,這個父親肯定有問題,是否蓄意謀害女孩,自己害死女兒還賴幼兒園,真是害了女兒又掙錢。可憐的孩子,下輩子一定不要這樣子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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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Phillip848
做父母的沒有愛心,多是用彩禮錢買回來的婚姻,所以對生育下來的小孩子也沒有重視。有愛心的人不會因為玩手機而將狗狗留在車內至死亡,什麼是重要些?玩手機還是小孩?對這種人要重罰,最好的是控而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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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老玉米38
不是不敢承擔責任,而是一但有事想方設法找個墊背的,訛錢是真,有想息事寧人的主,還有糊塗的執法者,也就助漲了這種歪風邪氣在中國的漫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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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天昌機械
這件事的主要責任人。孩子的父親。該負什麼責任呢?不去追究他父親的責任。確把眼晴盯到不相干的幼兒園。這不是本末倒置了嗎?其實她父親的法律責任是非常大的。過失致人死亡罪。以為轉移目標就能減輕他的罪責。這樣的想法太下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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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榮育蕾
幼兒園倒了八輩子每了,培不著,幼兒園培一分都是錯的,應該像處理幼兒園事故那樣處理家長,家長是幼兒的監護人,必須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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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蒼涼暮色
孩子都被自己害死了,還有心思把責任推給幼兒園?小偷偷東西自己摔死,家屬把被偷者告了,六年級學生搶四年級學弟的錢,反被打得流鼻血,打人者的家長反而要被打的賠償損失負責任……,這個社會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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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使用者3323050122488
這個當父親的應該是過失殺人罪,他老婆應該和他離婚,因為他只重視手機,忘記了開車到學校去幹什麼?光顧看手機,卻忘了了自己小孩,造成活活逼死在自己的車裡,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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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希望89109
這種孩子的父親,造成孩子的直接死亡,應該追究他的法律責任,是有意殺人〈殺死自己的孩子〉。他還有臉叫幼兒園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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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幼兒園老師,有一天早上我們班一孩子沒來,發微信不回,打電話打不通,十一點園長叫我去辦公室,家長翹著二郎腿質問我:我家孩子沒來你不知道嗎?我一早就上班去了,你都不通知我我孩子沒讀書,我大女兒今天也睡著沒讀成書。這個家長大女兒五年級!我當場質問她你手機回我電話了嗎?你孩子沒送到幼兒園首先責任是你們家長,如果在幼兒園出了任何事那是我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