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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石縫中的生命之樹

    正常人無辜被暴打還不記恨,除非有一種前題,你殺了施暴者的直親人了,否則一點不恨的人應該沒有。

    新聞也好,身邊也好,我們會經常聽到或看到家庭中丈夫對妻子施暴的情況,特別是對哪些屢犯不改,經常無故毆打女人的男人更是讓人深惡痛絕。這些男人中的都存在腐朽的大男子主義思想,在外道貌岸然,男盜女娼,在家看不起自己的女人,一點小事就大打出手;還有一種男人,在社會上沒地位沒能力,無人尊重,平時又好喝酒,酒後肆意恣事,耍威風毆打自己的女人發洩不滿;總之這些男人都是些沒責任無道德,素質低下的人。

    現實中有些碰到這樣的男人的女人總會人為自己有孩子、經濟不獨立、家庭阻攔、受威脅,又怕別人笑話等原因,沒有勇氣對施暴者說“不”,仍這樣的婚姻裡掙扎,確實可憐可悲,真讓人怒其不爭,哀其不幸,歸其原因還是女人自己軟弱無能造成的。

    因此,婚姻內女人一定要明白一個原則,知道:沒有一條理由可以在男人屢次對自己施暴的情況下去妥協,並留在婚內,除非你是受虐狂。這樣是對自己的不尊重,也是對孩子的不負責。自強自立,擺脫依靠才是唯一的出路。

    最近,我看了一篇文章,寫的是民國美女董竹君一生曲折的故事。她就是一個被家暴過後,自強自立的女性形象代表。

    貧民出身的她,家境貧寒,因父親病重,欠高利貸無力償還,她13歲被賣入妓院賣唱。在她十五歲那年,遇到名震一時的四川督軍夏之時,兩人一見傾心。當夏之時提出要為她贖身時,卻被董竹君一口拒絕了。她說:我又不是一件東西,不能讓你用錢來買。免得日後吵起架來,你說我是你買回來的。至於贖身的事,我自己想辦法,你一個銅板都不要花,你要是花了我就不和你結婚。第二天夜晚,她灌醉看守的人,不顧性命地跳窗逃跑,投進了心上人的懷抱。

    儘管他們婚後產下四女一兒,也曾有過幸福,但好景不長,當夏之時被革職。性情大變,稍不如意就對董竹君非打即罵,把她當成了自己官場失意的出氣筒。再加上夏之時重男輕女思想嚴重,不僅不管女兒的生活,還不讓女兒讀書。那天,夏之時又因為一點小事,對董竹君大打出手。這下她算是徹底明白了,一味的忍讓和委屈求全,是換不回他的真心的。

    面對這種情況董君竹帶著四個女兒,離開了丈夫,到上海打拼。歷經了千辛萬苦,最困難時甚至想自殺,但想對四個女兒責任。她咬緊牙關,在一個四川老鄉的資助下,三十年代初在上海開了家《錦江川菜館》,轟動一時,效益特好。後來以此為依託發展了多項生意,成為當時上海有名的老闆。抗戰時期她資助開辦印刷廠,將菜館作為秘密聯絡站支援抗戰,後又將一生所得全部捐給國家,敬愛的周總理為感謝她為國家的貢獻,親自宴請她。

    董君竹的故事告訴我們,人不管在任何逆境下都不能放棄自己的尊嚴,要消滅精神和身體的奴役,對任何侵犯和摧殘人性的事,說“不”,才能徹底遠離施暴者,而活出自由和幸福。

  • 2 # 花開芝麻

    如果這個問題,想表述的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那就這種表現,不是人類心智的一種缺陷,而是動物性本能在人身上的反應。

    科學家曾經做過這樣的實驗,兩條小狗一隻餓它一天;而另外一隻餓它三天。結果這個主人在投放食物的時候發現,被餓三天的小狗,表現出了對主人的更加的殷勤。

    人,也有這樣的心理。即人是可以被馴養的。

    曾經的奴隸社會,一統治就是七八百年,普遍高於其他社會型別的統治年限,其實這就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社會表現。

  • 3 # 一塵不染酷

    被打後對施暴者沒有怨恨,是不是心智有缺陷?

    隨著網路的普及,我們經常會看到一些關於打人的事件:校園欺凌、家暴、路怒等暴力打人。看到這樣的訊息,我們也會氣憤,也會打抱不平釋出看法。但如果說被打後還對施暴者沒有怨恨,那是一種什麼樣的情況呢?

    1.自己做錯事應該受到懲罰

    2.自己本身就有受虐傾向

    3.打人者有不得已的苦衷

    4.打人者有精神疾病

    5.被打者痴迷施暴者,為了所謂的愛

    6.被打者心理太強大,超於常人

    生活中有磕磕絆絆很正常。解決問題的方法最好能心平氣和地解決。終究打人是不對的,而一味地忍讓,沒有了自尊、失去了做人的尊嚴也是沒有必要的。不要打著愛的名義,打著這個人平時都很好,就是偶爾打人等想法,去欺騙自己。自己不自強自立,永遠都會處於劣勢。也不要仗著別人愛你、離不開你就對別人動手,你打的是這個人,傷的是一個愛的心,損的是你做人的劣根性。

    生活中也經常有一些心理特別強大的人,不會和無知的較量。即使被打,也會看的很開,不想因為施暴者而把自己也變成一個平庸的人。

    所以說不是什麼有心理缺陷。這是一些人的正常表現。我想大部分人都會有怨恨。如果自己不強大,就會忍忍算了,但不可能沒有怨恨。如果自己正在變強大,那可能就會發生君子報仇 十年不晚的事情。

    所以生活中,請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安全。在生活中努力讓自己優秀強大,靠誰都不如靠自己。不要因為愛把自己低到塵埃裡,沒有了做人的尊嚴。那些施暴者,也請你們自重,這是一個法治社會,不可能任你隨意施暴,你的行為終將會受到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懲罰的。

    請珍惜有緣人、珍惜生命,遠離暴力!

  • 4 # 薇夢

    一般來說,一個人被打後,本能對施暴者是有所恨意的。即使處於弱勢,對施暴者都會又恨又怕,這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本能。被打後對施暴者沒有怨恨,一般有以下幾種特殊情況:

    1、弱勢之人,長期處於某種被虐狀態,已經習慣被虐,並沒有改善處境的願望。

    這樣的人一般沒文化,可憐又可悲,愚昧無知,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合法的權益,任人宰割的卑微心理,完全失去了自己。

    2、施暴者的附屬品,完全靠施暴者的施捨生存,自己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

    有一定生理或心理缺陷,沒有賺錢養活自己的能力,不得已而忍耐施暴者的虐待。或者是寄生蟲,一旦離開施暴者,便無法維持現有的生活質量,好逸惡勞,虛榮拜金。

    3、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愚貞觀念根深蒂固。

    愚貞的女人,如果嫁給了暴虐的老公,即便被老公打死,也不會說半個不字。生是這家的人,死是這家的鬼。不得不承認,在世代承襲的傳統美德中,無論愚忠、愚孝,還是愚貞,都是一種悲哀。

    4、個別有智障或身體疾病之人。

    這樣的人是被迫忍受虐待的,屬於沒有自主能力擺脫困境的弱勢群體,令人深表同情。

    5、信仰某種宗教,深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信仰使人脫離現實的痛苦。心靈有所寄託,對一些惡的行為便能做到寬容、諒解和無視。迷信冤冤相報何時了,作惡多端必遭報應。

    6、已經徹底脫離施暴者很長一段時間。

    隨著時間的過去,被虐的過去漸漸被衝談,傷痛的曾經不願再憶起。時間是最好的治癒,不堪回首的往事隨風,該忘記的就忘了吧。生命短暫,世事無常,把仇恨埋在心裡念念不忘,畢竟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 5 # 他們叫我王美麗

    作為一個地道的東北人,從小學開始,就是在各種被打、打別人的環境下長大的人,看了這個問題,還是會有些沉默。

    先說個真實的故事。

    我出生在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一個三級城市。80後。我們上初中那會,就是初一,被初二、初三的打,然後我們初二、初三了,就打低年級。那時候沒什麼概念,可能是受古惑仔電影的感染,覺得什麼都無所謂,天天上學也不好好學。

    我小學的同學,初中分在了別的學校。她有個哥哥,在我們學校。因為不斷的校園欺凌,而那時候的家長是沒有現在家長們對孩子的關注度的。他跟家裡人好像說了幾次,也沒被重視,後來,自殺了。那個時候,聽到這個訊息,也只是震驚而已,沒什麼感覺。但今天看到了這個問題,再想起他當年的自殺,忽然沉默異常。

    他怎麼可能會對欺凌他的人,沒有怨恨,但他沒有辦法抗爭,或者說,他不具備抗爭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而家長、同學對他遭遇的漠視,最終,讓一個十幾歲的孩子,選擇放棄生命。

    如今回想起來,眼眶有點溼。

    被打者,被欺凌者,無論是誰,都會有怨恨,只是這樣的怨恨,會不會在不斷的欺凌中,被弱化、被漠視、被接受。當沒有怨恨的時候,我覺得,絕不是心智缺陷的問題,而是,他的無助、無奈、被漠視的狀態,他無力改變。只能,要麼接受,無所謂了,要麼,就是如我同學哥哥一般,被逼著走向了絕路。

    我現在是一名父親,兒子5歲,幼兒園了。很多時候,我都會擔心,孩子在學校有沒有被同學欺負,會不會被老師虐待,等等。這樣的惡意想法,實在是因為看到了太多人性黑暗的一面,而出於對孩子保護的本能。人心,人性。

    希望,所有面對欺凌的孩子、弱勢群體,能夠勇於去抗爭、不妥協,至少,別輕言放棄。

  • 6 # 胡文生心理

    《對施暴者沒有怨恨在於內心存在受虐情結》

    一個人被打後心裡對施暴者沒有怨恨,看起來好像是斯德哥爾摩(向攻擊者認同)現象,其實不然,斯德哥爾摩現象是被害者對加害者產生一種心理上的依賴感。他們的生死操控在加害者手裡,加害者讓他們活下來,他們便不勝感激。

    但這裡被打被侮辱後對施暴者不產生怨恨,這是一種受虐的心理情結,其背後深層心理學意義一般有以下三方面。

    1,不能強大,便接受脆弱。只有強大,才能安全,我不強大,我沒有怨恨,所以我應該體驗恐懼、無助。意識自我只能接受一個強有力的自己,能夠掌控一切,否則自己就會慌亂緊張,或者為此感到羞愧,從而放棄脆弱自己的一切,以免焦慮。

    2,意識自我中缺少對自己的責備。這種責備是內化超我的力量。在意識層面,自我用合理化等心理防禦機制掩蓋了自己的行為或生活狀態與超我的衝突,把自己不尊重生命,慢待自己或他人的那份內疚壓抑在潛意識裡,受辱正好可以釋放這種內疚感,給自己的內心求得平衡。

    3,被打被侮辱後沒有怨恨,其實也是渴望失去自由。因為自由與責任緊緊相連,自主就意味著要承擔選擇的後果。所以,當現實中的責任不堪重負又無法放下時,可以在想象中失去自由當然就是一種莫大的享受了。

    所以喜歡或忍受受虐是一種病態心理。

  • 7 # 辯論不是槓辯出個真相

    赤裸裸的奴性,也叫斯德哥爾摩綜合徵,還叫屈於淫威。黑幫怎麼壯大的,就是欺負人才能壯大,因為激發了別人的奴性。

  • 8 # 惠空95386321

    讓我想起了,“斯德哥爾摩綜合徵”好像差不多,對施暴者同情,對施暴者理解,甚至慢慢愛上。這好像是心理問題,他都打你了,不管對方經歷什麼,活得多麼痛苦都不能發洩在別人身上,這是心理扭曲,是變態心理,你承受的痛難道沒感覺?它不存在?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選擇和行為負責,你沒有必要去理解,原諒。如果都像你這樣,這個社會人人都會成為施暴者,人人都會覺得家庭幸福,不管家長怎麼罵,怎麼打,都沒關係,我理解他們,他們為我好,我原諒他們,都這樣就不會跳樓了,而是把這些再發洩到別人身上,形成惡性迴圈。你這是在縱容他施暴,幫助他發洩,可是你如果不痛快也像他一樣對他人施暴嗎?還是會控制自己的情緒和行為?一定不能縱容,要還擊,要讓施暴者知道自己的行為傷害到了別人,而不是無原則,無底線原諒,放縱。

  • 9 # 神侃侃2

    你既然問到這了,證明你被施暴這種情況不止一次出現,如果你自己沒有辦法的話就尋求法律的幫助。不能讓他們認為施暴是無愧於心的行為!

    你被施暴後沒有感覺,可能內心已經對自己很失望了,或者心裡已經壓抑到無可救藥的地步,層主以前得過抑鬱症這種病,那個時候心裡滿滿的只有愧疚,內心每天充滿失望,更會有一種受虐心理,容易猜疑,又容易感動,但是對於施暴這件事,不管什麼原因,都不對,如果是多次,請你拿起法律的武器改變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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