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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陳悅漫步海邊

    甲午戰爭中兵敗自殺的丁汝昌,之所以死後多年沒有下葬,其實和清王朝沒有半點關係,這種做法緣於當地的喪葬風俗。

    丁汝昌,字雨亭,又作禹廷,出生於安徽廬江,太平天國戰爭時期投身淮軍,官至北洋海軍提督。1895年2月11日,因戰局不利,不願坐視北洋海軍淪亡,丁汝昌在威海劉公島上毅然自殺殉國。關於他死後的境遇,現代坊間常以為是遭到了清王朝清算,諸如不允許棺木下葬,棺材上鎖上三道鎖鏈等等,實際這些都是訛傳。

    (劉公島上的龍王廟。丁汝昌自殺後,靈柩一度就停放在這個院中。)

    嚴格來說,雖然北洋海軍全軍覆沒,但丁汝昌也已殉節,所以清王朝並沒有再就此事對已經自殺殉國的丁汝昌做任何追究。唯一顯得帶有一絲懲罰色彩的是,1894年11月,因旅順失守,當時清政府對丁汝昌處以革職留任的懲罰。到了1895年2月丁汝昌在劉公島兵敗殉國後,清王朝決定不開復當時對他的處分,即不撤銷之前對丁汝昌做出的革職處分,也因此,丁汝昌未能獲得清王朝的撫卹,也不能按照提督規格下葬。

    (1895年2月17日,丁汝昌的靈柩被運上停泊在鐵碼頭旁的“康濟”艦。)

    丁汝昌自殺後,靈柩一度停放於威海劉公島龍王廟內,2月17日由“康濟”艦運往山東煙臺暫時停放,而後仍由“康濟”艦載運,送至江蘇上海,由丁汝昌的家人在上海認領後,運上僱傭來的民船,順長江水路載回安徽老家。

    之所以丁汝昌的靈柩回到安徽後,多年沒有下葬,實際上是丁的家人遵循了當地的風俗,即“暫厝”。指人亡故之後,暫時不埋葬,而是結廬停靈,短則一兩年,長則四五年。這種風俗一方面是顯現子弟的孝順,一方面也是大戶人家的講究,因為尋找墓地吉壤,尋找合適的下葬日期,都不容許匆匆下葬。

    (丁汝昌墓位於今安徽無為小雞山梅花地,與夫人魏氏合葬。20世紀50年代被挖掘,現在當地所存是重修的空墳)

    原本丁汝昌的靈柩多年不下葬只是一個正常的當地風俗現象。但是民國時代安徽當地的學者陳詩在參與廬江縣誌編寫時,根據捕風捉影的訊息,以及自我的揣測,在其所撰丁汝昌傳中寫入了諸如清政府藉沒丁汝昌家產,子弟流離失所等荒唐的故事。而現代一些歷史研究者又憑著這種印象進一步聯想和解讀,將丁汝昌死後數年才下葬一事,也牽強地解讀成是清政府的處罰行為。

  • 2 # 古史新談

    北洋提督丁汝昌可謂是一個悲劇英雄,在甲午海戰,奮勇作戰,傷重不退,展現了極高的軍人素質。當時,丁汝昌腿都被摔斷了,口吐黃水,丁汝昌忍受劇痛,坐在甲板上的過道之側,督戰到底。無奈中國軍隊作戰失利,士兵畏敵如虎,既不肯鑿沉戰艦,堅壁清野,也不肯冒死一戰,突圍而出,反而想劫持丁汝昌一同投敵,丁汝昌被逼無奈,憤然自盡。(乃令諸將候令,同時沉船,諸將不應,汝昌複議命諸艦突圍出,亦不奉命。軍士露刃挾汝昌,汝昌入艙仰藥死)雖然作戰失利,但是並非是丁汝昌一人之責。丁汝昌奮戰於前,自盡於後,對國家可謂是鞠躬盡瘁、問心無愧了。但是當丁汝昌自盡的訊息傳來,清廷政府大臣竟然都是一片問罪之聲。高橋貞所作《徵清詩史》是記述相對完整的戰爭漢文詩集。高橋以唐代張巡、許遠死守睢陽的故事比論丁汝昌,認為丁汝昌雖殺身卻不能成仁。在《論丁汝昌》中口氣嚴厲的質問:“漫言一死救兵民,鉅艦堅臺委敵人。以中國風論士道,丁提督豈是忠臣?”死後,清廷政府更是對丁汝昌進行問罪:下令褫職籍,沒收全部家產,還把他的棺柩加上3道銅箍捆鎖,塗上黑漆,以示戴罪,還不准他下葬,以至17年後才得以入土為安。可笑又可悲的是,雖然清廷政府認為丁汝昌是一個“罪人”,我們的敵人日本,卻將他視為英雄。在劉公島,丁汝昌知道大勢已去,為保護他計程車兵,向伊東佑亨提督修書一封:“我懇請您不要殺害士兵和人民,我願將艦隊和炮臺兵器全部交出。英國艦隊司令官會擔保我所言非虛。”伊東佑亨看過信之後當場對使者說:“不需要什麼證人,我信賴的只有丁汝昌一個。”在得知清政府打算用一艘商用帆船運回丁汝昌的遺體,把“丁軍門”稱為“海之武者”的伊東佑亨火了。他將“康濟”號從俘虜船隻清單中刪除,令其送“丁軍門”最後一程。他問部下:“你們會讓別人用帆船運回我的遺體嗎?責任我來承擔,有死而已。”日本海軍大尉小笠原長生是這樣描繪丁汝昌的:“他是一位具有古代豪傑風度的人物……無論旅順還是平壤,皇軍所到之處,立即陷落。然而守衛在威海衛內劉公島的丁汝昌,對日本陸海軍的進攻則進行了英勇的抵抗。竭盡全力之後,以自殺以救部下。這實在是戰則義戰,降則義降啊。”“鎮遠”艦的美國教習馬吉芬,在黃海海戰中因傷返國,四處演講宣傳中國,被人視作神經病。1897年2月,在他尊敬的丁汝昌提督自殺後2年,馬吉芬也於悲憤中拔槍自殺。遵照他的遺囑,下葬時身著一套北洋海軍的制服,棺槨上則覆蓋著黃底青龍海軍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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