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隱患(原因):
一、電器火災隱患(違反電器安裝規定,違反電器使用規定),約佔35-40%。
二、生活用火不慎(炊事器具設定不當,安裝不符合要求),約佔15-20%。
三、吸菸(步行、騎車、車內,躺在床上,易燃易爆場所),約佔6-10%。
四、違反安全操作規定,約佔4-7%。
五、裝置故障(包含前道工序裝置不良,製品流到下道工序)。
六、玩火(小孩取樂,燃放煙花爆竹),約佔3-5%。
七、放火(報復社會,精神病人),約佔2-3%。
八、雷擊(直擊雷、靜電荷電磁感應、沿著電氣線路或金屬管道到室內)。
間接隱患(原因):
一、建築佈局不合理,建築物結構和耐火等級不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二、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定不符合防爆要求。
三、車間佈局變更,消防設施、通道未同時設計、施工、使用。
四、從事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崗位人員不具備消防常識,未經安全教育培訓上崗。
五、接觸易燃易爆化學品的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
六、未配備滅火器材,未按時點檢消防器材,缺乏及損壞未補充未修理更換。
七、逃生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設定指示燈,安全出口未設定應急照明。
八、損壞或擅自挪用、變更、拆除、停用消防設施。
九、佔用、堵塞、遮擋、封閉逃生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
十、在工作車間、倉庫內設定員工宿舍。
以上只是羅列了最常見的部分。
直接隱患(原因):
一、電器火災隱患(違反電器安裝規定,違反電器使用規定),約佔35-40%。
二、生活用火不慎(炊事器具設定不當,安裝不符合要求),約佔15-20%。
三、吸菸(步行、騎車、車內,躺在床上,易燃易爆場所),約佔6-10%。
四、違反安全操作規定,約佔4-7%。
五、裝置故障(包含前道工序裝置不良,製品流到下道工序)。
六、玩火(小孩取樂,燃放煙花爆竹),約佔3-5%。
七、放火(報復社會,精神病人),約佔2-3%。
八、雷擊(直擊雷、靜電荷電磁感應、沿著電氣線路或金屬管道到室內)。
間接隱患(原因):
一、建築佈局不合理,建築物結構和耐火等級不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二、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定不符合防爆要求。
三、車間佈局變更,消防設施、通道未同時設計、施工、使用。
四、從事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崗位人員不具備消防常識,未經安全教育培訓上崗。
五、接觸易燃易爆化學品的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
六、未配備滅火器材,未按時點檢消防器材,缺乏及損壞未補充未修理更換。
七、逃生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設定指示燈,安全出口未設定應急照明。
八、損壞或擅自挪用、變更、拆除、停用消防設施。
九、佔用、堵塞、遮擋、封閉逃生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
十、在工作車間、倉庫內設定員工宿舍。
以上只是羅列了最常見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