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裡,對於魯迅先生的印象似乎總是“躲進小樓成一統,管他春夏與秋冬”,在那個黑暗的社會里奮筆疾書,揮斥方遒,“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一雙冷眼看世人,嚴厲地批判著一切陰暗。而《朝花夕拾》,卻能帶給讀者們對於魯迅不一樣的感受。雖然,魯迅的這些回憶主要目的還是為了諷刺、批判,但也不乏懷念與感慨,相比於魯迅先生的另一本《吶喊》,《朝花夕拾》平添的,是洋溢在紙張與文字間的溫情。
《朝花夕拾》裡的散文,每一篇裡,都有著濃厚的寫實與生活色彩,這便是他與《吶喊》裡的小說的一大不同之處,也是那種溫情的來源。《狗·貓·鼠》中“我”飼養隱鼠的故事、《阿長與<山海經>》中保姆阿長為“我”買了朝思暮想的山海經、《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裡“我”家的百草園,還有作者所懷念的藤野先生和範愛農……這一切寫的都是實實在在的生活過往、點點滴滴,也許正是這些真實的、溫暖人心的一個個小故事、小點滴,為《朝花夕拾》這本散文集註入了不一樣的活力。
書中的這些故事,在人性的溫暖中形成的是與作者魯迅筆下批判的冷酷的、迂腐的舊社會的一個鮮明的對比,我想,這也是《朝花夕拾》能擁有極強的感染力的一個原因吧。在作者魯迅樸素而平實地記錄他的回憶時,往往夾敘夾議,敘述中,在不經意之間用一兩筆去諷刺一下他所針對的物件,並使作者領悟,而緊接著再次描寫他的美好的回憶,有意地拉開兩者之間的落差,不由得令讀者與作者深有同感。感受過了人間至真情意,再去窺探社會的黑暗,難道不會使人更加嚮往真情、排斥黑暗嗎?一個個小故事更是抓住了人心。另外,作者魯迅在這所有的散文裡都以第一人稱“我”來寫,筆下的有趣故事和場面,再加上樸實生動的描寫,當真會讓人認為記敘這一切的是一個活潑的小孩,不由得會令人忘了魯迅那種嚴肅的形象,回神一想:這不是魯迅嗎?還寫得出這樣有童趣的文字!也會不由對這位文學大家產生進一步的敬意,敬重他還注重著生活的點滴,令人神往啊,也很暖心。
“我”和阿長的故事倒是這眾多故事裡最吸引我的了。阿長是我家女工,一個名字都沒的女工,但是懂得許多的規矩,睡姿為一個美妙的“大”字,有關她的故事倒是貫穿了兩篇散文。第一篇《狗·貓·鼠》中,便已經提到她,她正是那個踩死了“我”飼養的隱鼠的真正凶手,讀到這裡,想必所有人都會對這個踩死“我”飼養著的可愛隱鼠的長媽媽產生偏見,認為她是個“反面角色”罷。但是魯迅又在第二篇散文《阿長與<山海經>》中為她正了名,不僅寫了她給我講的故事和規矩,更是提到她給我買了那夢寐以求的《山海經》,讓“我”開心。
多麼富有生活意趣的回憶啊!
筆墨之中自然透露著人間真情。
阿長踩死了“我”的隱鼠,之後為我買了《山海經》,在我年幼的心目中,她踩死了我隱鼠的事情就已經一筆勾銷了,這不正是小孩子的心性嗎?一點兒也不記仇、也不斤斤計較,這正是兒童擁有著的人性之光啊。讀到此處,會當真認為寫下這篇文章時的魯迅還只是一個孩子罷,也會回想一下自己有沒有和魯迅相同的經歷與想法,而後側目一笑,不禁對這段文字與故事表示由衷的讚歎,這大概便是“魯迅式的詼諧”吧。再看阿長,僅僅是一個我家的女工,但是她卻對我真的十分上心,為“我”買來《山海經》根本就是她分外的事,但是她卻為“我”做了,更是在他人做不到的情況下做到了,讓“我”開心、讓“我”高興,令人聯想起身邊那些寵愛自己的老年人物來,當真又是一種不一樣的溫情,雖是小事,但一樣能讓人感受到洋溢著的人性之光。《朝花夕拾》,正是在這樣一件又一件的小事之間,煥發著它巨大的生命力與藝術性。
或許,現在我們已經不再需要像《朝花夕拾》裡那樣對舊文學、對反動勢力的口誅筆伐,但是,書中的人性之光與那股溫情卻是永遠可取、永遠能夠流傳下來的,散發著它獨有的不滅之光,這也是它更古不變的魅力吧,讀來,就是一種縱使面對這冰冷的世界,還能孤衾取暖的巨大力量。
一種溫暖。
印象裡,對於魯迅先生的印象似乎總是“躲進小樓成一統,管他春夏與秋冬”,在那個黑暗的社會里奮筆疾書,揮斥方遒,“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一雙冷眼看世人,嚴厲地批判著一切陰暗。而《朝花夕拾》,卻能帶給讀者們對於魯迅不一樣的感受。雖然,魯迅的這些回憶主要目的還是為了諷刺、批判,但也不乏懷念與感慨,相比於魯迅先生的另一本《吶喊》,《朝花夕拾》平添的,是洋溢在紙張與文字間的溫情。
《朝花夕拾》裡的散文,每一篇裡,都有著濃厚的寫實與生活色彩,這便是他與《吶喊》裡的小說的一大不同之處,也是那種溫情的來源。《狗·貓·鼠》中“我”飼養隱鼠的故事、《阿長與<山海經>》中保姆阿長為“我”買了朝思暮想的山海經、《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裡“我”家的百草園,還有作者所懷念的藤野先生和範愛農……這一切寫的都是實實在在的生活過往、點點滴滴,也許正是這些真實的、溫暖人心的一個個小故事、小點滴,為《朝花夕拾》這本散文集註入了不一樣的活力。
書中的這些故事,在人性的溫暖中形成的是與作者魯迅筆下批判的冷酷的、迂腐的舊社會的一個鮮明的對比,我想,這也是《朝花夕拾》能擁有極強的感染力的一個原因吧。在作者魯迅樸素而平實地記錄他的回憶時,往往夾敘夾議,敘述中,在不經意之間用一兩筆去諷刺一下他所針對的物件,並使作者領悟,而緊接著再次描寫他的美好的回憶,有意地拉開兩者之間的落差,不由得令讀者與作者深有同感。感受過了人間至真情意,再去窺探社會的黑暗,難道不會使人更加嚮往真情、排斥黑暗嗎?一個個小故事更是抓住了人心。另外,作者魯迅在這所有的散文裡都以第一人稱“我”來寫,筆下的有趣故事和場面,再加上樸實生動的描寫,當真會讓人認為記敘這一切的是一個活潑的小孩,不由得會令人忘了魯迅那種嚴肅的形象,回神一想:這不是魯迅嗎?還寫得出這樣有童趣的文字!也會不由對這位文學大家產生進一步的敬意,敬重他還注重著生活的點滴,令人神往啊,也很暖心。
“我”和阿長的故事倒是這眾多故事裡最吸引我的了。阿長是我家女工,一個名字都沒的女工,但是懂得許多的規矩,睡姿為一個美妙的“大”字,有關她的故事倒是貫穿了兩篇散文。第一篇《狗·貓·鼠》中,便已經提到她,她正是那個踩死了“我”飼養的隱鼠的真正凶手,讀到這裡,想必所有人都會對這個踩死“我”飼養著的可愛隱鼠的長媽媽產生偏見,認為她是個“反面角色”罷。但是魯迅又在第二篇散文《阿長與<山海經>》中為她正了名,不僅寫了她給我講的故事和規矩,更是提到她給我買了那夢寐以求的《山海經》,讓“我”開心。
多麼富有生活意趣的回憶啊!
筆墨之中自然透露著人間真情。
阿長踩死了“我”的隱鼠,之後為我買了《山海經》,在我年幼的心目中,她踩死了我隱鼠的事情就已經一筆勾銷了,這不正是小孩子的心性嗎?一點兒也不記仇、也不斤斤計較,這正是兒童擁有著的人性之光啊。讀到此處,會當真認為寫下這篇文章時的魯迅還只是一個孩子罷,也會回想一下自己有沒有和魯迅相同的經歷與想法,而後側目一笑,不禁對這段文字與故事表示由衷的讚歎,這大概便是“魯迅式的詼諧”吧。再看阿長,僅僅是一個我家的女工,但是她卻對我真的十分上心,為“我”買來《山海經》根本就是她分外的事,但是她卻為“我”做了,更是在他人做不到的情況下做到了,讓“我”開心、讓“我”高興,令人聯想起身邊那些寵愛自己的老年人物來,當真又是一種不一樣的溫情,雖是小事,但一樣能讓人感受到洋溢著的人性之光。《朝花夕拾》,正是在這樣一件又一件的小事之間,煥發著它巨大的生命力與藝術性。
或許,現在我們已經不再需要像《朝花夕拾》裡那樣對舊文學、對反動勢力的口誅筆伐,但是,書中的人性之光與那股溫情卻是永遠可取、永遠能夠流傳下來的,散發著它獨有的不滅之光,這也是它更古不變的魅力吧,讀來,就是一種縱使面對這冰冷的世界,還能孤衾取暖的巨大力量。
一種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