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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疆韻捷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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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皮特的陽光
應該立刻馬上進行合理的止損,
但是畢竟是生意人,可能考慮的是他周邊的資源。
如果不是以生意人的角度,僅僅作為純粹的朋友,借出20萬的前提下,那麼這個時候你可以透過法律途徑來要債。
僅僅以友誼為平臺,對方一直不還錢,已經不講友誼了。
誠信何在?
我想你們也沒有必要做表面的朋友,
真金白銀見真情,你對他是真,他對你是假,僅此而已,何必朋友來朋友去。
一封律師函,一次官司,希望你保留了借條和足夠的證據,
相信律師能夠幫你搞定,最後到手的錢,可能只有個幾萬塊。
但是,
嘿,
這事是兩碼事。
你告他天經地義,他不還錢是厚顏無恥。
就算是親戚,遇到錢的問題還要打打鬧鬧,
何況是朋友呢?
且憑心自問,過年朋友來送禮了嗎?
過節朋友來探望了嗎?
答案自然而然的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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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疆駝峰
我覺得應該區別情況對待!
第一種情形:如果她有錢不還,這種人就毫無誠信可言,竟然能拖欠長達6年之久,還何談朋友,這樣的所謂朋友你要嗎?立馬起訴她,讓她得到應有的報應,也讓更多的人認清她的真面目!
第二種情形:如果她只是一時資金緊張需要週轉,那就給她一個合理的寬限期,這也算盡到朋友的情誼了。寬限期一過,她再不還,則起訴她!
第三種情形:如果她已徹底無力償還,也應該告她,雖然告了她官司打贏了,由於她危機過重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但是最起碼可以透過訴訟進行法律確權,今後她一旦有錢了,還是有拿回的可能!如果你不告,她賴賬怎麼辦?借條不慎丟失或滅損怎麼辦?
不知道您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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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零嘉一
可以告,不過可能做不了朋友了。有借條嗎?如果沒有借條就要先蒐集證據,萬一她不承認了,也給自己鋪條後路。
我老公當年借給他堂哥22萬,沒兩年他堂哥出車禍死了,保險和對方車輛賠了三百多萬,他大伯不肯還錢,【因為就這一個哥哥,出於信任,沒打借條】大伯說“誰欠你,你去找誰要”讓去找他哥要錢了。人都死了還咋要。為這個事,他一家都生了幾年的氣。
這就是為啥現在人都不願意借錢的原因,借出去,親人都不親了,錢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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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知了彈情
我覺得應該不同情況不同對待,如果她是實在沒有錢,自己本身生活比較困難,那就需要她想辦法借錢還上你的費用,畢竟你這邊工資也要發出來,不然底下員工會有意見。如果她是有錢不還,收入較高,生活過得比較好,這樣子的朋友確實不要也罷,你可以根據相關法律起訴她,要求她強制還錢。畢竟你已經問了她很多次了,有推脫的嫌疑,看樣子,她是想要賴掉你的20萬元,這筆錢並不是小數目,如果她不還,完全可以訴之法律。
救急不救窮,借錢不是小事,一定要有償還能力並且講信用的人才能考慮借錢,不然借錢很容易借出來矛盾,還錢的是大爺,要錢的是孫子,能不借錢儘量不借錢,談錢一定傷感情。
借錢傷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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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阜陽劉傳士果樹嫁接
今天又遇到你這個情況,我來給你回答一下,你交這個朋友不是真正的朋友,他她是來搶奪你的錢財,只不過是拐彎做你的朋友,借你那麼多錢,六年不還,你還把他她當做朋友,借錢有欠條,有手續趕快報案,到法院起訴像這種人,絕不跟他手軟
回覆列表
起訴她吧!
第一:她壓根就不是你的朋友!朋友之間最忌諱的就是借錢,她不僅找你借錢,還如此不講信用,還能算是朋友嗎?
第二:她是個徹頭徹尾的大騙子!要了八十多次都不還,還每次都答應的好好的,明擺著,她就是欺騙。騙一次可以,竟然能連騙八十多次,真是個奇葩!
第三:起訴她法律渠道解決是最好路徑!官司打下來,申請強制執行,她不還就是老賴,會影響名聲,而且會受到很多限制!
第四:起訴她會更加有法律保障!起訴她,法院就會以判決書的方式對債權進行確權。你就不用再擔心她賴賬或者借條丟失等等系列問題了!
第五:這是她應該得到的下場!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按時還錢就面臨被起訴。更何況說半年還竟然六年未還!
第六:免得別人再上當受騙!訴訟乃至於她再不還錢被列為老賴,就不會再有人傻乎乎地給她借錢!
第七:不要擔憂朋友到頭了等等問題!因為她從來沒把你當朋友,而只是利用你罷了。這樣不講信用的所謂朋友,不要也罷!
第八:掙錢不易不要重蹈覆轍!朋友之間千萬不要借錢,打死也不借,否則十之八九的結果就是,錢沒了,朋友到頭啦!
您覺得是這樣嗎?不要猶豫不決了,快快起訴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