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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正己正道正滄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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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周貳說
看誰的需求比較大。借車,可以是借去兜風,借去接送親友,或者借去跑交通不方便的地方出差。我的選擇是,拋開感情親疏,借給最需要的人。
借就是幫忙。假設每個親友都值得幫,要幫,當然是幫最著急,最需要得到幫助的那一位。就像發生火災,一個還能堅持三個小時,一個還有三分鐘,一個只有三秒鐘,那我選擇救最危急的那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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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虎55141
不借,寧願出錢給他們打車也不借,惹火燒身,我有個堂弟,借摩托給小舅,開車撞人,不講送車回來就溜,過幾天交警上門罰款,賠醫藥費,過幾個月又來借,交待有事講,出去又出事,這次我堂差點得拘留,第三次來借,不借老婆鬧離婚,還好我堂弟不怕,到民政局老婆才認錯。機動車最親的人都儘量不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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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性格選擇決定命運人生
當然小舅子,我沒有親弟弟,表兄弟有幾個,關係疏遠,真稱得上朋友的沒有,有幾個關係還算可以的同事,小忙會幫,大忙都留著心眼,指望不上,我之前錢倒不開,小舅子借給我兩次了,我也還了,人家幫我了,我得記著,那些表兄弟堂兄弟,一萬都借不出來,我估計千八百都夠嗆,這種親戚,有沒有沒什麼區別,個人看法自己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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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和人家的故事
這個問題不同於媳婦和媽都掉水裡那樣,讓你在最親的人之間取捨!
只有一臺車,不會出現這情況。當你答應了第一個向你張嘴的人,你已經再無車可借了呀!
沒的選,誰先開的口,借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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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234好人一生平安
這問題很簡單第一個人先說用車的時候已經答應了,後面的車已經借出去了自然告訴他們車已經借出去了就好了還考慮什麼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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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原來那麼好1
根據中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租賃、借用機動車造成損害時的賠償責任”明確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借車給別人開,車主的風險很大,開車的人一旦出了事故,車險外的部分如果他不賠償,可能就會找車主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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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程咬鑫1
這種提問很無聊,即便三個同一天要用車,也不可能在同一時間同時開口借吧,不會話那就以時間先後而定,對後開口者說明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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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玫瑰帶刺5
作為我個人的建議,也自己經歷過這麼一次的事情,可我誰都沒有借給他們,說自己馬上要去辦事,開出去逛一圈就回來,誰都不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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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的話,這個最好是根據具體事情在選擇借給誰,誰的事情更緊急更重要就借給誰,這樣也能有理由說服另一方,給另一方講明白了,一般情況下都會理解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