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聚物的燃燒過程主要分為(1)加熱熔融;(2)熱分解;(3)著火燃燒。其燃燒具有發熱量較高、燃燒速度快、發煙量較大等特點。
高聚物在燃燒(或分解)過程中,會產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化氮、氯化氫、氟化氫、二氧化硫和光氣(COCl2)等一系列有害氣體,加上缺氧窒息作用,對火場人員的生命安全構成極大威脅。燃燒產物中除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外,還含有各種各樣的固態、液態、氣態熱分解和燃燒產物。
2、木材的燃燒過程:
木材的主要成分是纖維素、半纖維素和木質素,由碳、氧、氫和氮等組成。木材的燃料存在兩個比較明顯的階段:一是有焰燃燒階段,即木材的熱分解產物的燃燒;二是無焰燃燒階段,即木炭的表面燃燒。單個木材的燃燒行為受到多種自身因素的影響,如紋理結構、密度、含水量、比表面積等,木垛的燃燒取決於通風狀況,與木垛堆放的緊密程度有關。
木材的主要成分在不同溫度下分解並釋放揮發分,一般為:半纖維素200~ 260℃分解;纖維素240- 350℃分解;木質素280 ~ 500℃分解。當木材接觸火源時,加熱到約110℃時就被幹燥並蒸發出極少量的樹脂;加熱到130℃時開始分解,產物主要是水蒸氣和二氧化碳;加熱到220- 250℃時開始變色並炭化,分解產物主要是一氧化碳、氫和碳氫化合物;加熱到300℃以上,有形結構開始斷裂,在木材表面垂直於紋理方向上木炭層出現小裂紋,這就使揮發物容易透過炭化層表面逸出。隨著炭化深度的增加,裂縫逐漸加寬,結果產生“龜裂”現象。此時木材發生劇烈的熱分解
3、煤主要由碳、 氫、 氧、 氮和硫等元素組成。煤的燃燒過程幾乎同時存在有焰燃燒和無焰燃燒,主要受炭化程度、顆粒度、岩石學組成、受風化情況及含水量等多種因素影響。一般情況下,煤受熱時,低於105℃,主要析出其中的吸留氣體和水分;200 - 300℃時開始析出氣態產物如CO、 CO2 等,煤粒變軟成為塑性狀態; 300 ~ 550℃ 時開始析出焦油和CH4 及其同系物、不飽和烴及CO、 CO2 等氣體;在500-750℃時,半焦開始熱解,並析出大量含氫較多的氣體;760 -1000℃時,半焦繼續熱解,析出少量以氫為主的氣體,半焦變成高溫焦炭。煤熱分解產生揮發分的組分及其含量主要取決於煤的炭化程度和溫度。炭化程度加深,揮發分析出量減少,但其中可燃組分含量卻增多。加熱溫度越高,揮發分逸出量就越多。
4、金金屬燃燒通常熱值大、溫度高,某些金屬燃燒時火焰具有特徵顏色。其中金屬及其氧化物的熔點和沸點對其燃燒能力的影響比較顯著。根據熔點和沸點不間,通常將金屬分為揮發金屬和不揮發金屬。
揮發金屬(如Li、Na、 K、Mg、Ga等)在空氣中容易著火燃燒,熔融成金屬液體,它們的沸點一般低於其氧化物的熔點(K除外),因此在其表面能夠生成固體氧化物。由於金屬氧化物的多孔性,金屬繼續被氧化和加熱,經過→段時間後,金屬被熔化並開始蒸發,蒸發出的蒸氣透過多孔的固體氧化物擴散進入空氣。
不揮發金屬(如AI、Ti、Zr等)因其氧化物的熔點低於金屬的沸點,則在燃燒時熔融金屬表面形成一層氧化物。這層氧化物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金屬和空氣中氧的接觸,從而減緩了金屬被氧化。但這類金屬在粉末狀、氣熔膠狀、刨花狀時在空氣中燃燒進行得很激烈,並且不生成煙。
1、高聚物的燃燒過程主要分為(1)加熱熔融;(2)熱分解;(3)著火燃燒。其燃燒具有發熱量較高、燃燒速度快、發煙量較大等特點。
高聚物在燃燒(或分解)過程中,會產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化氮、氯化氫、氟化氫、二氧化硫和光氣(COCl2)等一系列有害氣體,加上缺氧窒息作用,對火場人員的生命安全構成極大威脅。燃燒產物中除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外,還含有各種各樣的固態、液態、氣態熱分解和燃燒產物。
2、木材的燃燒過程:
木材的主要成分是纖維素、半纖維素和木質素,由碳、氧、氫和氮等組成。木材的燃料存在兩個比較明顯的階段:一是有焰燃燒階段,即木材的熱分解產物的燃燒;二是無焰燃燒階段,即木炭的表面燃燒。單個木材的燃燒行為受到多種自身因素的影響,如紋理結構、密度、含水量、比表面積等,木垛的燃燒取決於通風狀況,與木垛堆放的緊密程度有關。
木材的主要成分在不同溫度下分解並釋放揮發分,一般為:半纖維素200~ 260℃分解;纖維素240- 350℃分解;木質素280 ~ 500℃分解。當木材接觸火源時,加熱到約110℃時就被幹燥並蒸發出極少量的樹脂;加熱到130℃時開始分解,產物主要是水蒸氣和二氧化碳;加熱到220- 250℃時開始變色並炭化,分解產物主要是一氧化碳、氫和碳氫化合物;加熱到300℃以上,有形結構開始斷裂,在木材表面垂直於紋理方向上木炭層出現小裂紋,這就使揮發物容易透過炭化層表面逸出。隨著炭化深度的增加,裂縫逐漸加寬,結果產生“龜裂”現象。此時木材發生劇烈的熱分解
3、煤主要由碳、 氫、 氧、 氮和硫等元素組成。煤的燃燒過程幾乎同時存在有焰燃燒和無焰燃燒,主要受炭化程度、顆粒度、岩石學組成、受風化情況及含水量等多種因素影響。一般情況下,煤受熱時,低於105℃,主要析出其中的吸留氣體和水分;200 - 300℃時開始析出氣態產物如CO、 CO2 等,煤粒變軟成為塑性狀態; 300 ~ 550℃ 時開始析出焦油和CH4 及其同系物、不飽和烴及CO、 CO2 等氣體;在500-750℃時,半焦開始熱解,並析出大量含氫較多的氣體;760 -1000℃時,半焦繼續熱解,析出少量以氫為主的氣體,半焦變成高溫焦炭。煤熱分解產生揮發分的組分及其含量主要取決於煤的炭化程度和溫度。炭化程度加深,揮發分析出量減少,但其中可燃組分含量卻增多。加熱溫度越高,揮發分逸出量就越多。
4、金金屬燃燒通常熱值大、溫度高,某些金屬燃燒時火焰具有特徵顏色。其中金屬及其氧化物的熔點和沸點對其燃燒能力的影響比較顯著。根據熔點和沸點不間,通常將金屬分為揮發金屬和不揮發金屬。
揮發金屬(如Li、Na、 K、Mg、Ga等)在空氣中容易著火燃燒,熔融成金屬液體,它們的沸點一般低於其氧化物的熔點(K除外),因此在其表面能夠生成固體氧化物。由於金屬氧化物的多孔性,金屬繼續被氧化和加熱,經過→段時間後,金屬被熔化並開始蒸發,蒸發出的蒸氣透過多孔的固體氧化物擴散進入空氣。
不揮發金屬(如AI、Ti、Zr等)因其氧化物的熔點低於金屬的沸點,則在燃燒時熔融金屬表面形成一層氧化物。這層氧化物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金屬和空氣中氧的接觸,從而減緩了金屬被氧化。但這類金屬在粉末狀、氣熔膠狀、刨花狀時在空氣中燃燒進行得很激烈,並且不生成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