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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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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謝汶青
我是為了生存而工作,但是現在為了愛好而業餘寫作。
勤奮是用來形容勞動的,愛好是用來定義興趣的。我愛好文學,愛好寫作,不讀書不寫作我就難受。
可是對於我這樣只是愛好,目前沒有收入的人來說,我首先要生存,因為我有孩子要養,我自己給自己的定義是:我首先是一個母親,其次才是其他。
愛一個人需要能力。我既然生育了孩子,我就有責任給他提供足夠好的生活條件,所以我一直很討厭那些自己沒有能力卻管不住自己子宮的女人。
我的愛好--寫作這個玩意,不是可以速成的,他是個慢功夫,需要常年累月享受寂寞,需要一年365天伏案勞作,需要一定的量變到質變,才會有所回報,而我不能因為自己的沒有收入的愛好,不去養育自己的孩子吧!
所以我白天上班,下班或者早起寫作讀書完成我的愛好。
這是16年前的事了,這件事當時對我的影響很大,那時候沒有自媒體,很多人寫的稿子都是石沉大海,沒有稿費的,即便有也很少,不能維持日常生活。
我當年也有過辭職專業寫作的思想,後來因為這件事,就打消了此念頭。但是,我又不甘心,所以會選擇下班後別人打麻將,吃喝玩樂的時間開始我的寫作夢。
哈佛大學曾對美國1500名學生進行過一項調查,詢問他們選擇自己的專業是出於愛好還是因為賺錢。1255名學生回答是因為賺錢,245名學生表示是出於愛好。這項調查累計作了10年。
結果顯示:10年後,在245名學生中,因為愛好而奮鬥的人有100人成了富翁,而在1255名學生中,為了金錢而工作的人,只有1人成了富翁。這個資料讓我知道愛好這個東西的力量,就拿我來說吧,我如果不寫我就難受,我出去逛街一會兒,我就會回家,為什麼呢?覺得難受。就像咪蒙說,自己和同事一起去美國逛街,自己心裡還在琢磨稿子怎麼寫一樣。
愛好是一個人內心的內驅力,所以因為愛好成功的也是正常的。
腳下大路數不清,任你挑來任你選,工作現實常歸律,我心甘來也情願!走自己的路,幹自己的事,吃想吃的飯,天天快樂把錢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