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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登哥讀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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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袁聰
早期中世紀的西歐,政治為何難成體系的主要原因是:
一、英法百年戰爭,公元1337年,英國對法國宣戰,戰爭斷斷續續,直到公元1453年才宣告結束,史稱‘’百年戰爭。‘’
二、黑死病蔓延歐洲,公元1348年——1390年,黑死病(鼠疫),幾乎三分之一的人口死亡。黑死病起源於亞洲,六世紀時,經由黑海各港口的鼠蚤向歐洲傳播。
三、英國議會政治的建立,實行的是封建議會政治的典型國家,它的議會政治源於《自由大憲章》和《牛津條例》的制定。
四、法國議會君主制的建立,1302年,法國腓力四世為反對教皇,尋求支援,自上而下召開三級會議,三級會議的三個等級分別是:第一等級為高階教士,第二等級為世俗貴族,第三等級為富裕市民。三級會議不能起到英國議會那樣的作用和效果。
五、立陶宛大公國的建立,公元1230年建國,明多夫格:公元1230年——1264年在位,為第一任大公。
六、德國漢薩同盟結成。整過12世紀,德國商業貿易,繁榮昌盛,先進、發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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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飛龍在天231272723
西歐在中世紀正處於長期的教皇統治下和戰爭狀態,各國的文化傳統、經濟基礎和政治制度的不同等種種原因,所以難成體系。比如:長達二個世紀的英國和法國的百年戰爭,它是英國為了維護在大陸的權益,干涉和分裂法國實現政治統一的侵略戰爭。還有15世紀末,義大利的強鄰法國和西班牙,在爭奪亞平寧半島的鬥爭中矛盾激化,終於導致了半個多世紀的義大利戰爭。這時的德國還是義大利在政治上還都無重輕重。德國皇帝統治著一大批王國、公國、自由城市和領地。義大利有眾多的邦國,大體上可分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是西班牙統治的邦國和地區;第二種是獨立的邦國;第三種名義上獨立實際上依附於西班牙的邦國。諸邦國的政治制度五花八門,各不相同,威尼斯、熱那亞、盧加儲存了城市共和制;教皇國是神權統治;其它多數邦國都實行君主專制。不論實行什麼政體,各邦國的軍政大權都操在國君手中,等級代表機構近乎沒有。在經濟上,各邦國政府都實行保護主義和重商主義;對輸入貨物課以高額關稅,鼓勵地方產品出口,給企業主一些貸款和特權,同外邦簽訂有利的商約,吸引外邦的專門家移住本國。但是在整個封建割據體制的束縛下,這些政策收效甚微。加之在長達半個多世紀的戰爭摧殘下,使義大利城鄉滿目瘡痍。
戰爭是政治的繼續,從以上情況不難看出西歐在中世紀,為什麼不能在政治上成為體系的原因和歷史根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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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了解早期歐洲的政治為什麼難成體系,我們首先要知道什麼叫政治體系。
政治體系是一個國家或者組織多種制度組合成一套系統,能夠完美的服務於政治主體,互相緊密結合。它存在的目的就是將這個國家所有的職能聯絡起來,更加有效的服務於國家。放在古代,最好的例子就是中國的古代封建專制中央集權制度。它存在的作用就是,有利於鞏固維護國家的統一,能有效的組織人力物力財力從事大規模的活動,有利於各個民族的融合。
而讓政治系統形成的條件有兩個:1,強力的中央王權,2,能夠加強並維護王權的制度。
一、中世紀西歐政治格局。
在中世紀的西歐,指的是476年西歐羅馬帝國滅亡到1453年拜占庭帝國滅亡的上千年時間。已經建立了封建君主專制,當時有一個最大的帝國,法蘭克帝國,其疆域覆蓋了幾乎原西羅馬帝國的歐洲地區。後來法蘭克帝國解體,形成了義大利、法蘭克、德意志三個國國家,隨後日耳曼人又在不列顛島建立英國。怎麼說呢,當時的西歐可以說是,政治局面雜亂無章。
二、中世紀西歐政治難成體系的原因
1、“孱弱”的君主權利
在早起的西歐,建立的是封建君主制度,挺起來和中國的封建專制差不多,但和其君主的權利遠遠沒有達到專制的程度。
西歐的君主受到封建教會和封建貴族的制約,權利相當有限,瞭解過歐洲歷史的人,大致都知道,君主和教會的鬥爭幾乎貫穿整個中世紀歐洲。當時的西歐是一個基督教的世界,奉行的是神權政治理論,也就是“君權神授”,這個理論本身是沒問題的,我們古代中國的天子一樣,但問題卻在於,基督教會的存在。在西歐君主的權利是上帝賜予的,而教會是上帝在人間的代表。這就意味著,教會給予了君主的權利。國王統治的合法性需要得到教會的認可才可以。如果教會不認可,分分鐘罷免你國王的位置。教會的權利已經凌駕於王權之上了。
最出名的就是“卡諾莎之辱”。羅馬教會格里高利七世,曾經頒佈了《教皇敕令集》,裡面的內容讓教皇可以廢黜皇帝。這嚴重威脅了皇權。神聖羅馬國皇帝亨利四世表示反對,卻被教皇以開除教籍和剝奪王位相威脅,只退讓。後來,亨利四世去向教皇認罪,雪中苦等三日,才終於獲得教皇的諒解。可見當時教會的權利有多大。
君主和教會並存,讓國家的權利不能高度集中起來。
2、分封制的確立。
大家都知道分封制,在中國西周奴隸社會時期,採用的就是分封制度,周王室將國家分給各個有功之臣。最後導致的結果就是,中國大地出現了許多個國家,春秋五霸、戰國七雄就是其中的代表。直到秦始皇統一天下,建立了封建王朝,實行郡縣制。
在早期西歐同樣採用的分封制度。當時君主將土地分給臣子,和臣子達成一種默契,我給你土地和庇護,你給我提供錢財並替我打仗。同時臣子在自己的封地裡面有獨立經營的權利,幾乎就是一個小的王國。
這種制度,在最初可能具有一定的效果,能夠讓臣子誓死保衛君主,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問題出來了,許多臣子會將自己的土地再次封給自己的人民。這就導致,臣子的人民並不向君主效忠。即“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法蘭克王國的分裂就是因為這種分封制。
西歐封建制度的建立目的是為了加強皇權,能夠有效的統治國家,但是最終卻分化的皇權。讓國家變得四分五裂。
三、總結
教會削弱了君主的上層權利,分封制度又讓君主失去了統治的基礎。這就是中世紀西歐政治四分五裂,不能成一體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