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初中的孩子了,完全可以自己完成手抄報了,如果還需要別人幫忙,那就是一個字“懶”,不能幫。
這個舅媽是表弟的媽媽了,自己的孩子已經中學生了,媽媽還插手孩子學習的事情,這個插手可不是促進,而是妨礙是遷就,這樣長大的孩子特別是男孩子,很難有擔當,有責任感的。作為媽媽,在給孩子的愛的時候,應該是健康積極的,而不應該是溺愛。
作為中學生的家長,更多的應該關注孩子的學習態度,而不是具體的事情。如果態度沒有問題只是確實有困難不能完成,也是媽媽提建議讓別人輔助幫忙,而不是全部承擔。
初二已經是14-15歲的孩子了,不經應該做好自己的事情,更應該承擔起一部分社會責任,這個社會責任是包括家庭中以及學校的責任的。首先應該做好自己的事情,才能更好的承擔責任。學校留的手抄報的作業,無論是願不願做,那是留給每一個學生的工作,作為學生就應該去努力完成。可以是認真做,也可以糊弄著做,更可以甩手不做交給別人,這完全取決於自己的態度。如果不想做甩手交給別人,也應該是由自己想辦法,鼓動或是說服別人幫助自己,(即使這個行為是不提倡的)。而還需要媽媽去代替自己說服,這個大男孩的主動意識就很差了。
所以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這個手抄報都不能幫助表弟去完成,讓他自己做,別人沒有義務幫助。
已經初中的孩子了,完全可以自己完成手抄報了,如果還需要別人幫忙,那就是一個字“懶”,不能幫。
舅媽讓自己幫忙這個舅媽是表弟的媽媽了,自己的孩子已經中學生了,媽媽還插手孩子學習的事情,這個插手可不是促進,而是妨礙是遷就,這樣長大的孩子特別是男孩子,很難有擔當,有責任感的。作為媽媽,在給孩子的愛的時候,應該是健康積極的,而不應該是溺愛。
作為中學生的家長,更多的應該關注孩子的學習態度,而不是具體的事情。如果態度沒有問題只是確實有困難不能完成,也是媽媽提建議讓別人輔助幫忙,而不是全部承擔。
初二的孩子自己還不完成自己應該做的作業初二已經是14-15歲的孩子了,不經應該做好自己的事情,更應該承擔起一部分社會責任,這個社會責任是包括家庭中以及學校的責任的。首先應該做好自己的事情,才能更好的承擔責任。學校留的手抄報的作業,無論是願不願做,那是留給每一個學生的工作,作為學生就應該去努力完成。可以是認真做,也可以糊弄著做,更可以甩手不做交給別人,這完全取決於自己的態度。如果不想做甩手交給別人,也應該是由自己想辦法,鼓動或是說服別人幫助自己,(即使這個行為是不提倡的)。而還需要媽媽去代替自己說服,這個大男孩的主動意識就很差了。
所以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這個手抄報都不能幫助表弟去完成,讓他自己做,別人沒有義務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