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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育新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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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不點的世界1
體罰請說出具體情況,還是那句話,上課搗亂搞破壞的,拎樓道罰站算不算體罰?如果算,那這樣以後培訓機構一律要簽署責任合約,孩子在課外班任何干擾正常教學秩序行為都請家長直接帶走。孩子在公共場所的言行舉止必定反應出家教問題,熊孩子身後自然有熊家長。
自己家孩子什麼脾性家長不知道嗎?體罰的標準是什麼?有的家長根本就是自己嫌娃兒煩找個地方把娃兒一放,然後圖自己安穩清淨。你自己都嫌自己娃兒憑什麼要求別人無底線包容你家娃兒?
孩子教育問題具體事情具體分析,機構告誡孩子無非就是嘴上說說威懾一下那些屢屢破壞教學秩序的孩子,別動不動就體罰違法什麼,羅翔教授都說了,動不動整天把法律掛嘴上的人本身就是人渣,法律已經是為人的最低底線了。
老師體罰學生,還恐嚇說下次連家長一起罰。當然構成犯法。
無論是公辦學校,還是社會輔導班,老師體罰學生都是不允許的,違反的是《未成年人保護法》:
其中第二十七條規定:
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另外,《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二) 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除了這兩大法律規定外,事實上,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的政策檔案中,肯定會嚴禁老師體罰學生的相應條款。
對於老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實生活中經常有案例發生,但凡被查實的,都會遭到主管部門的嚴厲處罰。輕則黨紀政紀處分,重則開除或解聘,丟失飯碗等,甚至有被追究刑事的也不少見。因此,無論是在哪種學校,只要是身為人民教師的,不管身份是公辦還是民辦,是絕對禁止體罰學生的。
如果你遇到類似這樣的事情,可以向學校領導反應和當事老師反饋,看學校領導和當事老師是什麼態度。如果他們能夠主動認識錯誤,承擔責任,保證下次不再犯類似錯誤,那就得饒人處且饒人,畢竟孩子還在接受教育中。如果他們認識不到事態的嚴重性,甚至還敢揚言說下次還連家長一起體罰,那你完全可以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反應。他們一定會為你主持公道。
當然,希望你在處理這樣的事情中,有理、有節反應,不要採取過激的態度與做法,如和當事教師發生衝突甚至肢體衝突等,引發社會重大輿情等,甚至採取其它一些過激的可能觸犯法律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最好最妥當的方法,是和當事教師交流溝通,必要時你可以把這篇文章給他看看,如果雙方能夠取得諒解,教師能夠主動改變教育方式,是最圓滿的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