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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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兩木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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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angko
規定是人定的不是不可改變的。現在的電動車從效能上帶一個人是沒有問題的,怎麼就不能方便一下普通百姓呢?帶一個人和帶12歲以下的孩子有多大區別呢?專家太矯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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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Maylele
每個地方規定都不一樣,我們這裡是只允許載一名12歲以內的兒童,但是平時也沒有那麼嚴,你載人快到路口時候看到交警了,後面的下來走過去就OK了,沒什麼的啊
基本上電瓶車分為電動腳踏車、電動摩托車(也就是超標電動車)、電動三輪車等
為什麼不允許載人
從法律方面來講,只有電動腳踏車是可以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帶一名12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其他電動車是不允許帶人的。
從安全形度講,電動車製造標準2018年更新的最新標準仍然是一種嘗試,還需要更多的修改,也就是說,國家對於生產電動車還缺乏相關的監管,所以很多電動車的制動系統相較於動力系統,是完全不夠用的。可以說個別電動車擁有摩托車級的動力加上腳踏車級的剎車,這種情況下,如果再載上一人,剎車是完全不夠的。
從現實角度講,在我們的道路上常見的電動車裡,超標電動車屬於絕大多數,是需要考取駕照、上保險、行駛證的,而因為管理疏鬆,其實手續完整的是寥寥無幾的。所以,在由於產品效能根本達不到安全載人的前提下,如果出了事故,會非常麻煩。如果是對方責任還好,如果是己方責任,甚至單方事故(事實上,由於電動車不需要系統學習交規以及駕駛行為,大部分事故電動車都是負主責甚至全責的),那麼兩人或以上的治療費用是沒有保障的,如果交警出於人道讓機動車負10%的人道賠償,也只會是很小一部分。
至於電動三輪、老年代步車等車型,目前是不允許上路的,處於沒人管的地帶,只能等待法律規定的完善。
所以,為了自身的財產安全的考慮,儘量不要使用電動車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