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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將水費納入徵信引社會高度關注,褒貶不一。兩種意見針鋒相對:①把個人和水務公司之間的供需合同執行(欠費情況)作為檢查個人資信的依據,有助於構建社會誠信。②把跟個人生活密切的方方面面都納入徵信根本就不現實,且社會動員成本高昂,有為徵信而徵信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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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五哥家裝

    可以實現雙向徵信!

    合同履行與監督機制均有法條可依,居委會仲裁後可上報徵信機制,且反應時間為7天,否則不是物業賠本就是業主賠本!

    依合同收費,依合同管理,依合同監督,依合同罰款,分三帳:代收帳,管理帳,公共積餘帳!

    如果物業質量差,監督機構連續三個月取證,可依合同罰款存入小區或樓宇公帳,但業主不能拒繳!業主有個人損失可向公帳中提取物業費退賠,仲裁機構七天內聽證答覆是否退賠某月物業費的百分幾!

    業主欠費可由物管單位依合同管制及罰款(或滯納金),罰款(滯納金)入管理帳或代收帳!

    有業委會的依業委會負責,無業委會的由物業出資請居委會負責。

    政府需授權居委會兼職空間與時間及仲裁權!

  • 2 # 權權2698

    任何主體之間的糾紛,不存在誰的益高誰的利,只要是合利益都受法律得人,政府和法院在處理這糾紛時也不代表誰的益利,這是法制國家的法制原則。如果把徵信作為維護企業的利益,這本身就侵害了個人利益。法律規定個人的合法權力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個人的名譽權。如果拿對老賴的方式對待其它原因引發的事的當事人,這本身就是違法的。反之,如果企業斷水斷氣和斷電,企業可以進入徵信嗎?所以,不要把徵信用來維護企業的利益。個人與企業是平等主體。首先分清為什麼會產生糾份的原因,處理雙方的糾紛,而不是敗壞個人的名譽。政府也要依法行政,不要代表企業的利益去對付全體公民。最近的動遷條例可以看一看,反映了法制國家的法制原則。所以,政府在這方面要尊守法制原則,保護弱勢方,遏制強勢方。任何的政行都要付合人民的利益。

  • 3 # 史遠有

    為什麼,不分析分析業主不交物業費的原因。凡事物極必反。好,就算你納入了徵信報告,我不交還是不交。不管什麼事情,首先要從自身找原因,他不交物業費,必有不交的緣由。是他確實困難,還是因為自己服務不到位。我們這個小區的物業公司是隻收費不服務,所以我們才拒交物業費。況且還沒與業主簽訂物業管理合同。說實話。每個業主也不差那點錢,可關鍵是現在要服務。假如您住在一個小區,這個小區內也有物業公司,可他們只收費不服務,不知道您,有何感想?

  • 4 # 羨慕嫉妒恨160341547

    物業和業主建立的關係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業主是消費者,是主人!為啥想辭退物業如此難?我們去找工作都是老闆面試員工,沒聽說員工面試老闆的!可是我們的物業偏偏就是打工者,卻佔著老闆的位子!分明是已經反客為主!物業既然是提供服務的,就應該以服務為主。居然還管理?如果再這樣下去就得打出腦漿子了!罷免物業為什麼要百分之50以上,還得業主數量和麵積雙過半?物業就成了南霸天,成了黑社會!業主當然不肯交物業費!業主都有自己的事,誰有時間成天忙開業委會的事兒?讓全體業主開業委會,就為了投票開除物業?本身就是個反客為主的不平等條款!主人的權利就這麼輕易被剝奪了!這是侵權的條款!本來物業是服務業主的,可是從這個條款就看出物業成了管理業主的了!!我們想想,是不是應該反過來,讓物業每3個月必須取得業主給的好評,也採用人數和麵積雙過半的標準!然後才能在本小區繼續服務!否則自動解除合同,離開本小區!大家覺得怎麼樣?如果採用這個辦法會有很多真正想做服務的物業公司等著競聘呢!我家是老小區,沒有物業,現在是社群和街道管理!小區內的確出現業主亂放東西,亂佔地的!甚至裝修房子的建築垃圾都堆在那裡!不過沒關係,社群主任來找我們談話,讓我們拉走,幾乎沒有不管的!我們社群的衛生是包給衛生隊的,就是市裡的清掃隊,他們是歸城管局管!衛生隊打掃的沒有物業乾的好!所以我說保留物業可以,讓物業專門服務!讓社群和街道管理小區!我們小區樓下有蓋車棚子的!城管局來了全部拆除了!所以說,服務的就服務!管理還得交給執法部門!社群街道和城管局都工作起來,搞好自己的分內事,物業可以把沒有按照規定擺放物品的業主交給城管局!讓城管或者街道來管!城管局可以強行拆除,街道和社群可以把違規者的不好行為納入個人徵信系統!這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不用強行拆除了!業主自己肯定會約束自己的行為的!物業公司又服務,又管理?那怎麼行?本身就是矛盾的!古人說,想要天下太平很簡單——各司其職!每個人都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天下太平了!

  • 5 # 6532617253

    如果要想把物業管理費交費壯況納入徵信報告?何不將物業管理交由政府、街道、社群,政府成立培訓?保安、清潔、綠化、電工、電梯、維修工等等工人,把這部份工人、官理人員、列入獨立特殊部門,五險一金、正規辦理,使這些工人安心、認真、工作。招收本轄區內所有待業人員、和有意願的各類人員,如果把這一龐大的工程做好了是利國、利民,順民聲、順民意、能解決(本地)(政府)很多就業、壓力。物業管理費由政府制定、統收、統管、統支、接合國家管理辦法,借鑑現在房管局的管理模式、如果這項工程、辦好、管好、還講什麼徵信不徵信,決大多數人是愛囯愛家的,還談什麼“納入徵信報告”這個辦法不可取。毛主席說過人民只有人民才能創造世界人類歷吏動力,華人民是最聽黨的話,黨教導我們跟黨走,黨的忠指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交物業費的人是有原因的?(徵信)是指極少部份人群不是一大片所以我不佔成?

  • 6 # 手機使用者6761488405

    物業太黑了,我們都懷疑物業公司有靠山,所以他們不做事,每個月物業費照收,不知道是誰定的物管法裡有一條,業主必須要交物業費,不然起訴業主,所以物業公司有這一條對他們有利,不做事照樣收錢。我們小區大部分業主被物業搞冒火了,最簡單的換個路燈,要喊幾個月才換,衛生也差,到處都是垃圾堆起,打掃衛生的人,打掃2個小時就走了,管你乾不乾淨,毎天2小時走人(20多層樓,2小時根本搞不乾淨),更不要說其它的,所以我們小區大家聯合起來不交費了,物業就到法院去起訴業主,業主齊心,就是不拿錢。這次物業終於被我們業主搞怕了,只要業主齊心,物業也沒法。

  • 7 # 木林子

    將物業管理費的繳費狀況不分青紅皂白地納入徵信報告未必恰當!將水電煤氣費的繳費狀況一刀切地納入徵信同樣不太合適!

    但是,如果物業公司提供了應有的服務,業主故意賴賬不交費,同意納入徵信報告!但是,目前大多數業主不繳物業費,是因為物業公司服務有問題!

    首先物業公司與業主是合約關係,業主所繳費用是購買物業公司的服務,如果物業公司的服務有問題,業主很不滿意,業主還需要繳費是否公平?這就彷彿老百姓到超市,什麼也沒有買到也要給超市交錢一樣詭異!

    有人說,現在有《物業管理條例》,如果物業公司服務不好,可透過正常渠道反映問題!我們業主也要好好學習《物業管理條例》,好好維護自己的權利!

    但是,許多業主以不交物業費對抗物業公司,想以此獲得物業公司的服務!因為老百姓覺得自己賺錢也不容易,也不懂法,也沒有專職律師服務,為了生計更沒有時間去糾纏!

    物業公司拿錢不服務是許多業主的煩惱,更甚至,有些物業公司亂收費,利用小區的公共場所進行創收。比如電信移動聯通等想進入小區為業主服務,那得看物業公司的臉色;業主停車位停車費等;小區公共活動室被物業公司出租牟利,不一而足。如果這樣,業主自然不高興,也不願意交物業費了!

    當然,也有很不錯的物業公司,進行精品服務!如果這樣,作為業主沒有理由不交費!

    總之,物業公司的服務與業主的物業費,那是買賣關係,必須等價交換,公平合理地進行!

    水電費看起來可以納入徵信報告,但是大家忽略了出租房屋的人群!

    自己的房屋出租給別人,合同裡明文規定水電煤氣費由租房人繳納,如果是租房人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而沒有及時繳費,而實際業主未必知情,難道可以對出租人進行徵信嗎?

    覺得事關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應該仔細分析,不能拍腦袋決定!

  • 8 # 松柏木

    肯定的說物業管理費的繳費狀況不能納入徵信範疇。

    物業管理依據合同受業主的委託對全部的設施進行管理。包括地上,地下的所有設施。

    物業管理部門與業主的關係是平等的,不存在誰領導誰的問題,物業公司按照合同和物業法的規定對業主收取服務費是應該的,因為物業公司本身是企業性質的,是有償對等的服務。

    業主呢要對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繳納費用也是應該的,必須的。

    物業公司提供的是有償服務,業主不交物業費是違反物業法的,違法行為應依據法律的規定來處理。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是內部矛盾法院也可以用調解的方法來解決,雙方在相互理解的基礎上解決,不應該納入徵信的報告中。

    另外業主對物業公司不滿意可以召開業主委員會來解決。決不能用抗交物業費的方法。物業公司沒有收入必然對業主提供不了服務,這就造成了惡性迴圈對誰都不利。這是我在日常生活中的理解。

  • 9 # 河南時恆

    這是我六樓的家,一分鐘前拍的,因為房頂漏雨不得不在屋裡搭一個防水頂棚,用於下雨天接住漏下來的雨水。我們中國一拖各個小區的物業公司,是由原來房產處過渡來的,房子原來也是他們蓋的,我們小區裡的所有房子屋頂沒有一棟不漏水,十幾年前給物業報修,雖然拖的時間很長,還讓民工來修修,雖然從來沒有修好過。後來就排不上隊了,再後來乾脆就沒有人管了。小區裡有人蓋雞窩、有人開荒種菜,牆上、屋門上貼滿小廣告等等,垃圾遍地。就這樣的物業公司還在用一切手段收取物業管理費,只收錢不管事,這樣的物業公司不是毒瘤嗎?

  • 10 # 看過聽過路過

    現在怎麼啦?什麼都要計入徵信你們知道現在全國有多少失信人口嗎?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都加進去還有幾個是真正的人你們知道嗎?居民大都是失信人口了這個國家是個什麼國家啊?你們就鬧吧,知道大資料的人該醒醒了!

  • 11 # 厚德載物之道

    現在新建小區水電氣都採用預付卡式收費方式,在餘額沒有用完情況下就會斷供,需插卡後重新開通至餘額用完再次斷供至衝卡後刷卡開啟。那麼這種方式是否侵犯了消費者權益呢?

  • 12 # 胡瓜734

    現在國家“掃黑除惡”就該從物業入手,他們確實大多有問題!暖氣不熱照舊收錢,不交就讓政府紀檢出面,也不知這是啥問題!

  • 13 # 非典型農村人

    感覺徵信快變成個收納筐了,啥亂七八糟的都往裡裝。但是,但是,徵信的邊界究竟在哪兒?沒有邊界的事兒,讓人莫名恐懼

  • 14 # 鯨魚9833660361884

    應該先解決物業只收費不服務的問題,這不僅是誠信問題,更是欺詐問題 。需要列入誠信記錄的應該是物業管理者,而不是廣大業主!這明顯是主次不分,本末倒置!

  • 15 # 緣來如此151528877

    我們不能無限太隨意擴大徵信報告,讓徵信報告擴大範圍,對老百姓不公平,很多物業沒有存在的必要。很多物業收費不合理,收費過於隨意。

  • 16 # 夢瑤54401

    繳納物業費是一個公民應有的義務,但是物業公司有瑕疵,在什麼情況下少交和不交需要相應的法律和合同的共同支援,在物業公司起訴前向物業公司遞交“告知函”連同證據一併上交,等物業公司起訴後在法庭上論長短,一旦法院判決書下來,請及時繳納,別等物業公司申請強制執行後在繳納時,什麼都晚了,那時個人就會有信譽記錄。這是根據個人徵信的,可是針對企業,例如物業公司不按合同執行,信譽是否也在徵信行列裡那?信譽的完善針對是全社會的,如果物業公司出現了信譽問題是否有被停業的可能哪??

  • 17 # 春天8334023978145

    堅決要求取消物業公司。他們是隻收錢,不負責任。看看這小區髒亂差。還收費高。由社群個居民共同管理。寧江區文化康城三期。

  • 18 # 汪姐娘

    我覺得不合適,不交物業費有很多原因,事件複雜,有時拖繳不交是有正確道理的,不能一概而論。所以覺得將此納入徵信不合適。

  • 19 # 墨雨29766731

    請問為什麼不問為什麼不交物業費啊,現在物業是強勢群體還是業主是強勢群體啊,物業收的收的廣告費,停車費,有幾個物業給業主了,為什麼不把物業服務不好納進去啊,不用把這些手段弄成欺壓百姓的工具啊。物業都說不掙錢,有幾個願意撤出的,為什不撤出啊,怎麼不找找原因啊,我想說現在好物業太少了,為什麼要成立業主委員會,物業不惜重金阻撓,不惜動用黑社會阻撓,業主找誰說理!!!

  • 20 # 九江市勤則美保潔有限

    完蛋公司,窮途末路到了,這是助長物業公司叼蠻服務,為邪惡撐腰!俗話說得好,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怎麼能這樣助物業公司?黑幫黑!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你的家離城市二十里路,有十畝地,你會怎麼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