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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家為了孩子結婚後不用揹負房貸,家長貸款五十萬給孩子買了一百多萬的房,現在貸款還有30萬沒還完,女方懷孕,兩家談結婚。給了四萬多見面禮後,女方家長還要八萬彩禮,理由是留給女兒用。男方家覺得再貸款給彩禮沒有必要,畢竟高利息。女方母親就讓女方把孩子打掉,否則不參加結婚也不讓女方以後回家。誰對誰錯?作為男方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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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鐵騎天下119

    婚姻涉及到的是是非非很難界定誰對誰錯。

    要辦酒辦婚禮也是不小的一筆。你如果覺得8萬塊很難拿的出來,不妨再帶著誠意跟你女朋友商量一下,看她接受的底線是什麼。實在沒得商量,那就只能看你自己的決定了,是放棄這段感情還是再弄8萬塊。

    另外,不知道你們是在什麼情況下談的,如果是心平氣和的情況下,你這未來丈母孃就要以打掉孩子作為威脅,不知道是不是個好相處的人。

  • 2 # 桃夭九

    本來彩禮是中國結婚的傳統,但是後來出現了裸婚時代,漸漸的又由於現代女性越來越沒安全感,所以彩禮又開始盛行了,既然丈母孃要,你又很喜歡她家姑娘,在沒有錢的情況下,你們還是要透過好好溝通,畢竟結婚了就是一家人,而且如果丈母孃不是勢力的人,你和她溝通她應該會通融的,不過人家是嫁女兒,如果姑娘一切都聽她媽的,那麼你這彩禮估計還是的給,如果姑娘能做主,能幫你勸說她父母,可能事情要好辦很多,這僅僅是我個人觀點,祝你幸福!

  • 3 # qaz鏡花水月

    這個也沒有誰對誰錯,其實很多時候丈母孃要彩禮也是替女兒存在那裡,當然也不排除有藉此撈一筆的。

    如果不是特別多的就跟老婆商量下,告訴她實際情況先找別人週轉下,如果特別多就徵求她的意見,讓她跟她父母說說。總之還是要讓自己過日子的那個人知道的。不能結婚了,才告訴她一屁股的債這就不好了,畢竟是兩個人過日子該讓她知道的還是要讓她知道的。

    希望大家都相互體諒才是最好。

  • 4 # 舞歌暢想

    受封建習俗的影響,丈母孃要彩禮本無過錯,如果真心想娶她的女兒,就好好做丈母孃的工作,請求彩禮婚後分期補上。如果丈母孃執意婚前必須給,那就求親友借錢,如果借不到就先不要買房子,先給彩禮婚後掙錢再買新房,如果沒了新房你女友又不幹了,這就需要你洗洗腦了,娘倆一路貨色,娶了這樣的女人是否會有幸福?

  • 5 # 微笑面對今天的生活

    其實你家已經做到很好了,把房買了。我覺得你在和女朋友好好溝通,最後在做決定,當然和丈母孃也好好溝通,告訴他,打胎對你女朋友身體傷害可不小,這並不是威脅,這只是出於關心女朋友的身體。你要做到對你女朋友好,讓你丈母孃看到你的真誠實意。

  • 6 # 無慾金剛

    房子因為是你自己的,婚姻法有明確規定,不能說用這個替代彩禮,不是一個性質,如果你說服女方家庭不要彩禮當然是最好,不能說服的話,彩禮是一定要拿的,而且彩禮明顯是合理範圍之內的,如果說對錯,你感覺作為一個男人不感覺丟人嗎?還需要問嗎?該你做的事情你不想做還問誰對誰錯?

  • 7 # 孤獨D時代

    法律早已明確,禁止任何人憑藉婚姻向對方索要財物!

    法律是判斷正誤唯一準繩,誰對誰錯一目瞭然!

    至於男方可以怎麼辦,一是可以說服,爭取女方理解,二是分手,乾脆利落。

    不在一個頻道上的兩個人或兩個家庭,即使結合了也是危機四伏,沒準什麼時候就會因為價值觀的不同而起爭執。

  • 8 # 三農子弟之五福臨門

    其實誰也沒犯錯,關鍵是男方認為貸款買房後生活困難,再拿出8萬來付彩禮難,貸款利息高不值得!這種情況的艱難是可以理解的!岳母要求再拿8萬彩禮,做為女兒以後的生活保障,其心情和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嫁入你家可能好幾年都得在沒有收入的情況下生活(收入被用來還貸),又面臨生兒育女的局面,住院丶奶粉,等等,一年至少要上萬元的相關費用。至於不同意就打胎,那是做好了撕破臉皮的準備!畢竟人家閨女不可能在未婚狀態下生兒育女!人家還希望嫁人尋找自己的幸福呢!這既是一種恐嚇,也是一種無奈!女兒未婚先孕畢竟是件醜事!站在對方的角度一想,其實這個問題如果不想鬧僵的話,最好是男方讓一步。退一步海闊天空。欠債可以慢慢還!別忘了,就算你不娶這個,下個就不要你彩禮了?

  • 9 # 手機使用者zhang866683

    這個有時說不清裡表,只能說互相溝通互相理解冷靜的去解決問題。人心都是肉長的,只要說明問題就會得到理解。問題也會解決。

  • 10 # 沉默是今0503

    不給彩禮,就要女兒打胎,不打就不參加婚禮不讓女兒回家。從這種決絕的語氣中,明顯感到丈母孃對女兒婚姻是不滿意的,或者有很強的危機感。如果是因為丈母孃對女兒婚姻的不安全感,你應帶著女友去協商,表現出你的誠意,只要真誠,這種情況基本都能協商下來。如果是丈母孃準備收受彩禮後自己留用,但因女孩採用先斬後奏懷孕後再協商彩禮,使丈母孃拿彩禮期望落空。這種情況協商是難以解決的,這會使女孩處於十分尷尬的地位,親情和愛情的選擇,女孩願意和男孩未婚先孕,顯然選擇了愛情,這時男孩一定要有擔當,為了愛侶為了胎中的孩子,就算去借也要拿出這筆錢,一是感謝丈母孃對女孩養育之恩,二是防止丈母孃真翻臉不參加婚姻,會使婚禮難堪,女友留下終身遺憾。如果丈母孃如她所說將彩禮給女孩帶回,說明丈母孃還是很愛她女兒,你就當做一個小插曲吧,不必計較。如果違背其所說不帶回,就當對女孩父母養育之恩的謝恩費不再對其父母有虧欠了,小夫妻以後過後自己日子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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