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3861070690840

    在FIBA規則下,籃下圓弧稱為無撞人半圓區。

    向無撞人半圓區的任何突破情況中,一名騰空的進攻隊員造成的與防守隊員在無撞人半圓區內的任何身體接觸不應被宣判為進攻犯規,除非進攻隊員非法地使用他的手、手臂或者身體。

    注意前提:1 騰空 2 進攻隊員控制球 3 試圖投籃或者傳球 4 防守隊員的腳觸及無撞人半圓區

    回到問題,上籃當然是控制球試圖投籃的行為,所以正常的接觸撞開防守隊員,這不是進攻犯規。

    有人會問如果接觸發生在剛開始起跳上籃瞬間,雙腳還未完全騰空,怎麼判定?

    實踐中,建議當成騰空處理,適用無撞人半圓區規則。

    NBA的合理衝撞區略有不同:

    如果身體接觸發生於第二名防守球員在規定的籃筐附近“合理衝撞區”內建立防守位置,意圖製造進攻犯規的情況下,不應吹罰進攻犯規。

    注意幾個要點:

    1 如果不是協防隊員,合理衝撞區規則不適用,按正常接觸處理。

    2 如果進攻球員在低位防守區(Lower Defensive Box,NBA特有的低位長方形區域)內接球進攻,合理衝撞區規則不適用,按正常接觸處理。

    3 如果區內防守球員面對上籃球員高舉雙手站著不動,而沒有積極垂直起跳防守,視為防守犯規。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為何孩子喜歡和家長作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