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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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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豬房論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所謂房屋產權70年(50年、40年)指的是房屋所佔用的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是70年(50年、40年),不是指房屋的所有權。根據物權法,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這是因為,中國實行的是城鎮土地國有制和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現行制度是依照城鎮建設用地的用途而確定了不同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住宅用地使用權是70年,商住混用一般40-50年,純商業用地是40年。
買了商品房,房子就永遠是你的。至於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的處置,《物權法》規定住宅用地使用權到期後自動續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也明確提出,要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法律安排,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目前,國土部和住建部對於住宅使用權到期的過渡性處理辦法是“兩不一正常”,即: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收取相關費用,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所以,完全沒必要擔心土地使用權到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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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百里秋毫
70年後的事情跟你有什麼關係呢?這個是從大的方面看。
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房子基本在30多年就開始更新,特別是如今多數7層以下的房子基本都拆除了,90年以後的高層如今也有近30年的房齡,看看是什麼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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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天了一天
不是這樣的,你這是被無良媒體弄亂了。房屋產權是永久的,土地使用權是70年,70年後你們小區居委會再向國家申請繼續使用就行了。其實你更應該擔心的是你的房子能不能使用70年,因為房屋建造使用年限國家規定只有50年,然而很多房地產商建的房子根本是用不了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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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任律說法
關於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清所謂的70年產權指的是什麼?我們經常所說的房屋的產權年限有40年,50年70年,其實這個年限指的並不是房屋,而是房屋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的期限。
因為按照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城鎮的土地都是歸國家所有的,任何公民和組織都無法擁有土地的所有權只能擁有土地的使用權。所以開發商如果要在該土地上建造房屋,首先應當取得土地使用權,而這個使用權顯然是需要有一個期限的,這個期限就是我們所說的40年50年和70年,根據土地的規劃用途,分為不同長短的使用年限,而我們一般的居民住宅用地,都是屬於70年產權。
既然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而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自然是跟土地不能分割的,因此房屋的使用年限也會隨土地的使用年限而計算。
原則上來說,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到期,開發商或者該土地的使用者,需要進行重新繳納出讓金或者其他費用的方式來對土地使用年限進行延期。
但是對於我們普通的居民住宅用地來說,目前的法律還沒有具體規定70年到期之後,房屋應當如何處理的問題。但是根據政策要求以及之前的兩會報道,基本上可以判定居民住宅用地在70年使用權到期之後應當是自動續期,但是怎麼自動續期,如何操作,還沒有具體規定。
總之,李克強總理曾經說過,有恆產者有恆心。無論土地使用年限如何,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畢竟是每個房屋產權人的個人合法財產,所以大家不用擔心,一旦土地使用權到期會對個人房屋的產權造成影響,相信隨著我們國家法制的不斷進完善,這方面的規定也會陸續出臺,給大家一個圓滿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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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房產老J
我們在買房子的時候,經常看到40年、50年和70年產權。很多人就以為產權年限到了以後房子就要被收回了。因此,不少購房者對於買房的價效比不敢苟同。但是,房屋的產權年限其實是對房屋產權的一種誤讀!
其實,房屋並沒有產權年限,我們產權所有人對房屋擁有永久性的所有權。直至房屋完全損毀為止。所以說,房屋產權年限是對房屋產權的誤讀。
那麼,40年、50年和70年不是房屋的產權年限那是什麼呢?這些年限都是來源於土地的使用年限。中國實行的土地制度是出讓制的。也就是說我們使用土地是通過出讓獲得相應的使用年限的。在使用年限裡,我們根據土地性質可以用作相匹配的用途。例如:商業用地使用年限為40年;工業用地使用年限為50年;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為70年。
那麼,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該怎麼辦呢?等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後,土地就會被收回,這是一定的。但是土地上的房子還在。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申請續租。話很少的錢就可以續租土地。我們的房子就可以繼續住了。
值得注意的是,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前我們就要去續租土地。否則土地就會被收回,一旦土地被收回連同上面的房子也會被收回。
這就像我們租房子一樣。到期前我們需要續租,不續租房東到期就另租他人了。那麼你在房子裡的簡單裝修佈置帶不走的就只能留在房子裡了,房東也不會賠你錢的。
續租土地需要多少錢呢?續租土地按照近期深圳40年使用年限的土地到期以後。價值600多萬的房子最終繳納了4.5萬元的續租租金。合下來還不到1%也是很划算的。畢竟這40年間房價至少漲了續租金的幾十倍都不止。
所以,在我們對房屋是永久性的所有權。土地到期之後可以續租,房子不會被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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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頭看房
感謝邀請,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你只需要明白一點,在中國所有的土地都是國家的,房子是租用國家土地在上面修建的附屬物,70年的產權指的是土地使用性質和年限的要求。因此,土地上的房子永遠都是你的,無非就是土地到期後續繳土地出讓金的問題。具體的查閱各地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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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鋼鐵俠情
這個你放寬心,不是你的話國家肯定會給你一定的補償。全華人民千千萬,如果現在買的房子70年後跟自己或者子女一點關係沒有,全國不是鬧翻了天!
70年後國家或許透過以下途徑解決產權問題。1.重籤合同,續繳出讓金。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後,國家如果要收回土地,產權人可以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向國繳納土地出讓金。這個辦法弊端在於,小區土地屬於廣大業主,屬於分散個體,如何能從單個個體之間謀求利益的最大平衡點,成為這一做法能否實施的關鍵因素。
2.房隨地走,國家補償。中國的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外,都是國家享有所有權,70年許可權,是國家以所有者的身份賦予土地使用權。就比如現在的拆遷一樣,國家給予一定的補償。
個人認為,70年產權到期後,國家採取補償的機率比較大,就目前的法律法規,這個我不排除社會發展,政策持續調整,法規持續完善的可能性。目前面臨的問題目前的房子能不能使用到70年呢?說不定到三十年四十年國家就已經拆遷了,要不然為什麼那麼多人還要買二手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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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房產年限多少多少年,指的是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因為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的是國有制,企業和個人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所以題主不要害怕,只要您所購買的房屋擁有合法的房屋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即表明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附:
產權年限不是您交房的時候,而是從開發商拿地時計算的,所以,您交房後產權年限基本上是不會滿的,至少會少兩三年。
即使產權到期了也不用害怕,因為都能夠有方法解決。
另一種情況就是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也就是說如果出現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情況,會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綜上所訴,就算年限到期,房子你也依然可以居住,即使政府要回收你的房屋,也會進行相應的賠償。所以,買房時不用擔心產權到期。
希望以上回答能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