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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筱易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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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司法江湖
這個事情並不複雜,成年人正確的做法就是立即自衛,對於自衛過程中導致的未成年人死亡的後果,應當免於刑責,原因在於:
1.法律僅僅規定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觸犯刑法的不予追究刑責,但是並未規定年滿14週歲的不予追究刑責,已經年滿14週歲的犯有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重傷等特別罪名的,依然應當追究其相應的刑事責任;2.按照《刑法》規定對於發生的故意傷害、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等人身暴利性犯罪時,任何公民均有權進行正當防衛,對於造成侵害人死亡的後果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反觀本案的例子當中如果確實幾個未成年人拿刀進行威脅的情況下,我認為已經完全符合無限防衛的條件,進行反擊並且對反擊所造成的死亡後果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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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竹林靜語
擊倒在地,失去繼續作惡能力後不在加一腳。就是正當防衛。殺人,正在殺你啟用的事無限防衛權,對方刀落地。停止傷害,無限防衛權既終止。
正在殺別人,可以去救,但是自己又沒有能力,和願不願意去管是另外一回事。當下帶鞭子,比帶任何東西防身都好。一下抽掉他手裡的傢伙。還可以快跑,鞭子比較輕,不會太累贅。正當防衛最精闢的地方就是跑。打掉傢伙後,不戀戰,快速跑,往人多的地方跑。跑不過人家就撒錢跑,反正比醫藥費便宜。製造逃跑時間間隔。
可以實施過當防衛,即使將這些未成年人殺死,也不會觸犯法律。雖然,這些人才十四歲,如果他們犯了重罪,是一樣要受到法律嚴懲的。只是在量刑判決的時候,法院會考慮未成年的因素,適當從寬判決。目前社會上,不少人都認為,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不會懲處,這是一個錯誤的認識,甚至有的人利用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如果是普通的小刑事案件,對社會和他人未造成嚴重傷害,基本都是讓這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監護人帶回去,以教育為主,如果未成年人所犯的罪行,對社會對他人危害嚴重,他們一樣是要受到嚴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