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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晨霧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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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鬼谷縱橫
我認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把兒童忘在車裡,造成兒童死亡的,這種悲劇在中國不知道發生了多少起,有的是其父母粗心大意,有的是幼兒園校車的老師和司機粗心大意所造成的悲劇。
不管是老師、司機或者是父母,我認為,這種行為,已經屬於過失致死亡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就拿此事而言,女童被父親遺忘在車裡,長達一天的時間裡,竟然想不起來,我對此是非常懷疑的。
在發現女童死亡後,此父親明明知道是自己的過失、自己犯錯所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後果,卻一心想把責任甩到幼兒園身上!
女童被父親遺忘在車裡意外身亡跟幼兒園有什麼關係?這位父親的觀點是:幼兒園沒有盡到核實的義務,如果幼兒園早點發現女童沒有上課,及時通知家長,那麼家長出去尋找,可能就會找到女童,女童可能就不會死亡!
我覺得這個觀點有點可笑。
如果把女童死亡地點——車上換成家裡,按照這位父親的邏輯觀點,幼兒園一樣是有責任的!
按此父親的邏輯觀點所得:孩子沒有來學校——幼兒園沒有及時通知父母——孩子死亡——幼兒園的責任。根據上述可得,只要幼兒園沒有通知父母,不管幼兒在哪裡發生事故,都是幼兒園的責任。那作為幼兒的監護人的父母,就沒有責任了?
發生此類事情,警方往往不會追究涉事父母的刑事責任。
那麼會不會出現這樣的一種可能?
我這裡運用假如,假如某位父親不喜歡女兒呢??
設計了一套方案,故意把女兒遺忘在車裡,造成女兒意外死亡,自己又不用承擔刑事責任,還能問幼兒園拿一筆錢,這不比直接殺害女兒更完美嗎?
這種假如,難道只有我一個人這樣想嗎?
別說虎毒不食子,有些人的心理就是如此的變態,重男輕女,把女兒除掉,再生一胎男的。所以,我認為防止這樣的思想出現,有必要對此類案件的涉事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
3 # 使用者9600105843411
強烈要求當地警方介入調查!給死去的孩子一個公平!不要讓殺人犯逍遙法外!又得錢財!天理何在?真的是民不舉,官不究嗎?當地司法機關在忙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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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月景
之前那麼多校車忘記孩子的事件,司機老師都要負責任,父親忘記害死孩子就不用負責任了嗎?怎麼證明你是忘記不是故意殺人?還有臉去幼兒園索賠?任何生命都值得尊重,害死自己孩子就不用負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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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開心就好94158301
很蹊蹺,孩子下沒下車他怎麼會不知道?他本人不需要下車把孩子送進幼兒園嗎?孩子在車裡跟著他又拐回去了,孩子一路沒跟他說話嗎?他開車不看後視鏡?看不到孩子?車裡有個人肯定是有感覺的。他別說孩子在車裡睡著了之類的話啊!平時都不跟孩子交流吧?開車的路上也從來不跟孩子說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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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兒童營養師蘇慧珍
應該!
血肉至親,都能做到如此,更何況他對其他人得冷漠到何種程度!
需要深刻的教訓以使其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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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叄石薾笠08
沒進去幼兒園,家長就是監護人,家長主要責任,幼兒園未詢問,次要責任,孩子都沒了,不反省,還想推卸責任,到處訛錢,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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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數字鵝
一碼歸一碼,首先,小女孩的死亡非常揪心,但是,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這並不是很重點吧,重點是,這位爸爸的行為,直接導致了女孩的死亡,那麼,如果是故意的,我認為就是故意殺人罪,如果是無意的,那應該是過失殺人罪吧!難道就因為是受害人的父親,就可以忽略致人死亡的事實?如果這件事最後不了了之了,那是不是意味著以後做父母的,可以隨意決定子女的生死了?記住,這件事不是意外,是有因有果的!還有讓人奇怪的是,這段時間,媽媽腳踹女童模的事件引起了網友的口誅筆伐,這件事在網上影響好像沒那麼大,論嚴重性,這件事後果嚴重多了吧!是不是在大多數人看來,過失,哪怕致死,也不是太嚴重?作為一個普通老百姓,不是很懂一條條很細的法律條款,也希望這事有個後續跟蹤,相關部門,專業法律人士可以給大眾解釋一下,如果這事這位爸爸沒事,是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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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獨釣寒江1472
幼兒上幼兒園,是靠家長送,今天家長沒把幼兒送來,當然就由家長監護著,來與不來,都是你家長的自由,幼兒園有必要過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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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80093446937
這夫妻倆如果不去訛幼兒園的錢大家還不太會往故意殺人上面想,可小孩死了即不悲痛傷心又不自責還理直氣壯的去要賠償,這就很難讓人相信這夫妻倆是疏忽大意造成的死亡,畢竟有太多疑點不能合理解釋。但是中國警方向來對親生子女死亡不做深究的,這可能就給某些人以可乘之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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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昱昕647
孩子在校車裡死了是學校的責任,孩子死在了爸爸的車裡也是學校的責任?學校,你就是個冤大頭!你錯了你應該受罰;你沒錯,你也要替人背黑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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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唐古拉5719
第一時間應該就是讓家長受到法律嚴懲!不應該一個勁的拿幼兒園說事!看看事情發生以後娃娃的家長都在幹嘛⊙∀⊙?還不是想從幼兒園那裡拿到一點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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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京東一漂
我認為做為一個成年人你的目地是送孩子到幼兒園的,接了一個電話就把你的目地想幹什麼都忘記了這樣解釋有點牽強。你應該是一個正常人吧,如果是這樣解釋是不通的。是不是故意的公安應該介入,畢竟是一條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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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二戰精英
我只能說,在香港有"疏乎照顧兒童罪"及在這個事情上也足夠夠成"虐童罪"了,兩者都是刑事罪。雖然失去孩子許多父母都會傷痛,但是仍然會被判刑...但是在中國嘛,孩子就是父母財産,生死不由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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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閆鳳英330
這個小孩死,她的爸爸不是謀殺嗎?接個電話就把孩落在車裡了,不可思議,我想就是害他女兒,把這小孩的爸爸判謀殺罪,判死刑,要不這樣判,有更多的人跟著學,為了敲詐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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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奇蹟天空下的星
一直有個疑問,那個女孩她一直在睡覺嗎,一點聲音都沒有,哪怕車停在地下停車場,也會有人經過吧,她不會呼救,是要好好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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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清秋363
假如孩子是接回家的路上忘了被鎖在車裡,該如何解釋?還有,孩子怎麼就沒有拍車門,玻璃這樣的舉動呢?感覺難受的時候可以爬在前面大玻璃那兒讓人看到啊!哭啊什麼的,路過的或許能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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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VegiNinja
必需!
願國家儘快立法強制非因病去世屍檢,由法醫和死因庭訂出死因,對死者公平!
以往讀過多起不把人命當一回事的新聞,連生命都如此不尊重的人,怎會尊重法規,若開車上路會累及無辜,根本不應在人口稠密的城市存在。
能把有溝通能力的四歲女兒留在車上,完全忘記了送她上學這回事,還是一整天氣溫如此高都未想起早上的事,不正常啊,若這父親真正沒有想起,善忘如此已不具駕駛智商,還有就是他的責任感,出事就推給學校,他還該開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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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458623110小雪花
首先,把訛幼兒園的錢還了,然後再追究父親的刑事責任。疑點太多,四歲的孩子已經懂點事了,在整個過程中沒有問爸爸喊爸爸嗎?當父親鎖車走的時候,孩子沒有哭喊嗎?更可氣的是自己害死了孩子還訛人,找幼兒園鬧,建議司法介入,換社會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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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小鹿丹佛
我只是想知道,公安機關是怎麼判定的。一個活生生的小孩在車裡,車廠裡,修車工他看不見嗎?我想問一下修車工到底修了什麼位置?這個小孩死在什麼樣的位置?是後備箱嗎?還滾到座位底下在車外看不見的地方。在我想來,只要是一個活生生的小孩在車裡活動,修車工怎麼樣都能看見吧,除非小孩已經死了,被藏在車裡,在車外看不到的地方。
4月8日一早,四歲的琪琪由爸爸駕車送上幼兒園。可是粗心的家長竟將孩子忘在車內。琪琪在車內被困了近十個小時,被找到時已經離開了這個世界。幼童悶死於車內事件屢見不鮮,但針對父母等監護人因疏忽導致嚴重後果的,司法機關一般少有追究刑事責任。有人認為,失去子女已經是對父母最大的刑罰,也有人表示,過失殺人就應該一視同仁,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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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只要是父母的責任也要判刑。不然,有些後孃或後爹,還有重男輕女的想辦法把孩子弄死了。看這像意外。實際上是謀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