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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喬妹妹的小食堂

    不會,因為我們是錯誤的婚姻,彼此原沒有任何交集點,離婚了。各自回到各自的世界,一切聯絡方式完全斷絕,再也不會相見。

  • 2 # 像茶茶

    很少聯絡,因為我覺得各自都要開始新的生活,而且又不能和諧的生活在一起了,還是不打擾的好,會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 3 # 二姐伊人

    前些天在網上看到這樣一個故事:

    有個男人跟前妻離婚後,依然把前妻的爸媽當自己爸媽孝順,經常回去孝敬兩個老人,前妻也很感激男人的行為,但是沒多說什麼。

    當然這樣的例子比較少,現實是大多數離了婚的人要麼老死不相往來,要麼成了仇人兩不相容。

    現在的離婚率高居不下,據在民政局上班的工作人員介紹,以前平均每天受理20對離婚夫妻,現在離婚對數翻了幾番,平均每天受理2000對,有時候他們忙得連喝水上廁所的時間都沒有。

    去辦離婚手續的有夫妻二人兩個去的,有拖家帶口帶著親友團去的。

    往往那些帶著親友團去離婚的吵吵半天到最後反而離不了,不是這個問題沒達成一致,就是那個問題協商不了。還有去辦離婚的兩口子在民政局吵起架來的,哭哭啼啼大吵大鬧,民政局跟他們把離婚證一辦好,他們又不離了,跟工作人員又是道歉又是說好話,令人啼笑皆非。反觀那些不吵不鬧的,自己把該帶的證件都帶齊了,離婚協議也都簽好字了,財產怎麼分配孩子由誰撫養交代得一清二楚,像這種就是鐵了心要離的,他們辦好手續後還不忘握個手,擁抱一下。

    一般,如果夫妻二人都覺得跟對方過不下去了,兩人都贊同離婚,他們離婚也容易些,婚後也很難有感情上的交集,就算見面也會波瀾不驚。

    如果一方同意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這種情況下離婚時可能會吵會鬧,可能雙方家長還會出動跟著摻和。這樣的夫妻就算真離了婚,後續一方肯定經常會跟另一方糾纏。要麼是因為不甘心,要麼是對對方餘情未了,盼著能再續前緣。

    還有一種,也是最糾結的一種,就是兩個人明明感情還在,一時衝動把婚離了,事後又後悔,又複合的,這種夫妻兩個都肯定很年輕,心態都不成熟。結婚跟過家家似的,說離就離說結就結,身邊的人也連帶著一起鬧騰,看著都累。

    所以離了婚跟前任聯絡看你是出於什麼動機,是心裡還有他,還是你覺得你們不適合做夫妻適合做哥們,只是把他當朋友看待。

    不管是哪一種,如果你找了新歡,建議你還是不要再跟前任聯絡了,這對你的現任不公平。

  • 4 # 情天情海情最深

    既然離婚了,還是少聯絡的好,最好是大路朝天各走一邊。

    離婚是最嚴重的感情傷害,雖然對有些人來說是一種解脫,但那也是言不由衷的掩飾,沒有誰會把離婚當兒戲,離婚會產生很多意想不到的事。

    01

    如果離婚後斷絕了複合的一切念想,那麼就別聯絡了,藕斷絲連會發生許多意外,影響對方再次成家,沒有哪個人願意看到自己的另一半還和前任來往,愛情是自私的,婚姻是唯一的。

    02

    如果離婚後有後悔的想法,還想和對方複合,那麼就得勤聯絡,和對方一起回憶以前的美好時光,檢討自己的過失,承認自己的錯誤。誠懇地請對方原諒自己,喚起對方對你的好感,想起你從前的好處,給復婚打下基礎。

    03

    有事聯絡,沒事不打擾。如果因為孩子,那就必須要聯絡了,雖然離婚了,但孩子是兩個人的,當孩子有事時,就要告訴對方,比如說:孩子病了,孩子上學選擇什麼學校等等。

  • 5 # 平步青雲雲中有雨

    我想連繫我還沒有連繫上他的還有個孩子,都20年了,我只能去找他的,因為孩子,也是他虧欠我們母女的,我肯定要連繫上他的,

  • 6 # 七秒魚論

    離婚後還能和前任聯絡嗎?

    除了必要的幾個條件外,不能。

    屬於特殊情況的聯絡大概有這麼幾種:涉及到孩子問題,撫養費,或者探視等情況,為了保證孩子的安全以及叮囑一些關於孩子的事項,是可以聯絡的;

    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還有待解決的,比如,只有一個房子,暫時無法搬離,那麼就此問題也會有需要談的必要。

    可能還有一些必須要聯絡的問題,這裡就不多講了,除了這些不涉及感情,不涉及騷擾,不涉及矯情空虛寂寞等情況的聯絡,聯絡是可以的。

    當然,這些只是發生在離婚初期,如果說兩人離婚了幾年,還是有這些瑣事需要聯絡,那麼就真的沒必要了。

    先不談兩人已經各自成家的情況,既然選擇離婚,那麼再聯絡是缺少溫暖還是搞曖昧呢,不過是在沒找到正確的人之前,找個人打發無聊的時間而已。

    其實,很多人還是比較理性的,離婚了不再去打擾物件,也有一些人,是因為離婚鬧得很不愉快,不過不管因為什麼,既然離婚了。就抱著一別兩寬,各自安好的心態。

    所以,就別互相打擾了!

  • 7 # 時間最好了

    不要聯絡,不管是誰的離婚,都是不甘心,要麼你傷害對方,要麼是被對方傷害,我就是被對方傷害的現在都在吃安定才能入睡,只是現在有孩子,而且我自己也經濟獨立,而且這個被傷害的非常突然,如他自己說他心裡已經計劃打算離婚好幾年了,還是為人師表,還一直享受著,我父母幫忙帶孩子,吃我父母燒的飯,把家當成了旅館,理由竟然是我對你沒有感覺,要找一個有感覺的女人,你幾歲了,45了,這種人,離了婚還要聯絡嗎?

  • 8 # 花未眠Amy

    這個要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雙方有孩子,那個必須見面,不能剝奪孩子見親生父母的權利。

    孩子是兩個人一輩子的牽掛,也是夫妻之間的紐帶,如果夫妻之間有了孩子,即使離婚,也已經融為一體了,分開就是血肉模糊的。

    但是,花姐覺得有一種情況除外,其中一方人品太長,無惡不作,那麼最好不用讓孩子見面了,見面影響不大好。

    第二種情況,雙方沒有孩子,那離婚了,最好就不要見面了,見面不如思念,見面了也沒有意義,如果有了另一半,還會引起對方的誤會,所以不要見面,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離婚後夫妻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儘量少牽扯不清,藕斷絲連,是最不明智的。

    敬請關注花姐,感謝支援。

  • 9 # 山上人279

    我們家沒有離婚一詞。但我認為既然離婚。就應快刀斬亂麻,不一定跟前任成冤家,但也不應該藕斷絲連再有聯絡。若再聯絡對現任不公平。甚至影響兩個家庭的和睦。

  • 10 # 曌月星空

    離婚五年沒有聯絡,我們沒有孩子,也沒有共同財產。我們只是領了證的兩位同學,我只是旅遊一般的在他家住了三四個月而已。我可能是有點心理潔癖,凡事和我分手後的男朋友都沒有一絲一毫的聯絡。

  • 11 # 國強說法

    如果你們有共同生育的子女,和前任聯絡是有現實需要的,因為會經常涉及到子女撫養問題的溝通,可能你會說我付撫養費就可以了,或者說我和孩子聯絡就行了。

    我認為,夫妻離婚後,雙方即成為沒有責任關係的普通人,應該放下過去的恩愛情仇,以平常心相待,像普通朋友一樣自然交往,完全可以而且應該多聯絡,儘可能降低子女的家庭殘缺感。在自己的子女面前表現出包容、成熟、理智。

  • 12 # 詩女

    離婚了不一定就要成為仇人,如果有孩子,更是不可能斷了聯絡。當然,又再婚的男女還是儘量避免頻繁接觸,這樣會給彼此的愛人造成壓力,並且多數人都是忌諱的。

    如果確有需要幫助,還是應該不計前嫌,伸出援手。畢竟夫妻一場,都會理解,只是儘量不要獨處。

  • 13 # HR小喵

    1.如果你們之間有孩子,那麼聯絡是必不可少的。但這種聯絡是基於孩子照顧問題。

    2.如果你們之間沒有孩子,那麼建議你不要聯絡。不管曾經多麼相愛,能走到離婚,那說明已經沒有挽回的餘地了。

    建議你反思下這段婚姻,總結自己做的不好的地方,及時改正。同時好好工作,努力提升自己,做一個有魅力的人。只有你足夠優秀了,才能遇到更加優秀的人。祝你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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