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藥師工作制度
為貫徹落實衛生部《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精神,根據湖北省衛生廳醫院等級評審實施細則及我院質量管理年活動的有關規定及要求,探索建立適合我院實際情況的醫藥護互相協作,提高醫療質量的工作方式,規範臨床藥師工作模式,制定本辦法。
1、臨床藥師工作職責:
(1)參與臨床藥物治療方案設計與實施,協助臨床醫師選藥和合理用藥,使病人不受或減少與用藥有關的損害,提高臨床藥物治療水平,提升患者生活質量。
(2)開展藥學資訊與諮詢服務,進行用藥教育,宣傳、指導病人安全用藥。
(3)進行臨床藥學研究,為提升藥物治療水平提供科學的監測或實驗資料。
(4)承擔醫院臨床藥學教育和對藥師、醫師、社群醫師進行培訓,開展患者用藥教育。
2、臨床藥師的工作內容:
(1) 深入臨床科室瞭解藥物應用動態,對藥物臨床應用提出改進意見;
(3)進行治療藥物監測,設計個體化給藥方案;
(4)指導護士做好藥品請領、保管和正確使用工作;
(5)協助臨床醫師做好新藥上市後臨床觀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饋藥物安全資訊;
(6)提供有關藥物諮詢服務,宣傳合理用藥知識;
(7)結合臨床用藥,開展藥物評價和藥物利用研究。
3、臨床藥師深入臨床工作程式:
(1)首先到病房巡視病人、或透過電腦瞭解病人一般情況,和最新檢查資料。
(2)參加醫護查房,在查房討論中提出用藥建議;對病人用藥進行指導,詢問和觀察用藥後的情況,瞭解藥物相互作用,藥物和食物間相互作用,保證安全用藥,記入藥師書寫的藥歷;如發現藥物不良反應,進入不良反應處理程式;對病人用藥後是否需要進行血液濃度監測提出意見,並對血藥濃度監測結果進行分析,根據引數制定和調整給藥方案;
(3)對特殊病人的用藥進行指導;
(4)參與危重病人的搶救,現場指導用藥;
(5)向醫生、護士以及病人提供藥物諮詢。
4、臨床藥師參與臨床工作制度及指標:
(2)臨床藥師每月深入臨床查房應不少於10次,每次不少於2小時;
(3)臨床藥師查房可分為跟隨臨床醫師查房和臨床藥師單獨查房兩種。跟隨臨床醫師查房可重點了解病人病情和治療難點,查房結束應參加醫療小組的討論。臨床藥師單獨查房主要針對有特殊情況(如發生藥物不良反應、危重病人、藥物治療複雜及嚴重肝腎功能損害者等)的重點病人進行查房,臨床藥師可結合查閱病歷、與醫生交流了解病情後,對病人或陪員進行詢問。每週至少進行1次單獨藥學查房,對重點病人建立藥歷,並做好工作記錄;
(6)臨床藥師應積極進行藥學情報諮詢,對醫生、護士和患者提出的問題都應積極給予答覆,若當時不能給予解答,應及時記錄,事後諮詢有關專家或查閱資料儘量給予滿意答覆。對重點諮詢或典型問題應有詳細記錄,年終有總結;
(7)收集、整理、分析、反饋藥物安全資訊,做好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應主動關心和指導發生不良反應的病人,幫助他們提高用藥依從性。不漏報嚴重的藥物不良反應,每季度出版1期藥訊;
(8)根據臨床需要和藥物特點協助醫護人員做好治療藥物監測工作的設計、申請、取樣、結果解釋及用藥調整,應積極做好檢測病人狀況及監測結果記錄,積累群體藥物動力學資料。
(9)結合臨床用藥,積極開展病歷、處方分析等藥物評價和藥物利用研究每年確立1個重點用藥調研課題,寫出調研分析報告;積極與醫護人員進行多方面的交流,從中發現臨床所急需的藥學科研課題,促進臨床藥學科研的發展;每年至少開辦一次藥學教育講座,有講稿,公開發表論文1篇以上;
5、考核:根據本辦法,可是每年組織1次對臨床藥師任職情況的考核,考核結果記入年終考評結果。
臨床藥師工作制度
為貫徹落實衛生部《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精神,根據湖北省衛生廳醫院等級評審實施細則及我院質量管理年活動的有關規定及要求,探索建立適合我院實際情況的醫藥護互相協作,提高醫療質量的工作方式,規範臨床藥師工作模式,制定本辦法。
1、臨床藥師工作職責:
(1)參與臨床藥物治療方案設計與實施,協助臨床醫師選藥和合理用藥,使病人不受或減少與用藥有關的損害,提高臨床藥物治療水平,提升患者生活質量。
(2)開展藥學資訊與諮詢服務,進行用藥教育,宣傳、指導病人安全用藥。
(3)進行臨床藥學研究,為提升藥物治療水平提供科學的監測或實驗資料。
(4)承擔醫院臨床藥學教育和對藥師、醫師、社群醫師進行培訓,開展患者用藥教育。
2、臨床藥師的工作內容:
(1) 深入臨床科室瞭解藥物應用動態,對藥物臨床應用提出改進意見;
(3)進行治療藥物監測,設計個體化給藥方案;
(4)指導護士做好藥品請領、保管和正確使用工作;
(5)協助臨床醫師做好新藥上市後臨床觀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饋藥物安全資訊;
(6)提供有關藥物諮詢服務,宣傳合理用藥知識;
(7)結合臨床用藥,開展藥物評價和藥物利用研究。
3、臨床藥師深入臨床工作程式:
(1)首先到病房巡視病人、或透過電腦瞭解病人一般情況,和最新檢查資料。
(2)參加醫護查房,在查房討論中提出用藥建議;對病人用藥進行指導,詢問和觀察用藥後的情況,瞭解藥物相互作用,藥物和食物間相互作用,保證安全用藥,記入藥師書寫的藥歷;如發現藥物不良反應,進入不良反應處理程式;對病人用藥後是否需要進行血液濃度監測提出意見,並對血藥濃度監測結果進行分析,根據引數制定和調整給藥方案;
(3)對特殊病人的用藥進行指導;
(4)參與危重病人的搶救,現場指導用藥;
(5)向醫生、護士以及病人提供藥物諮詢。
4、臨床藥師參與臨床工作制度及指標:
(2)臨床藥師每月深入臨床查房應不少於10次,每次不少於2小時;
(3)臨床藥師查房可分為跟隨臨床醫師查房和臨床藥師單獨查房兩種。跟隨臨床醫師查房可重點了解病人病情和治療難點,查房結束應參加醫療小組的討論。臨床藥師單獨查房主要針對有特殊情況(如發生藥物不良反應、危重病人、藥物治療複雜及嚴重肝腎功能損害者等)的重點病人進行查房,臨床藥師可結合查閱病歷、與醫生交流了解病情後,對病人或陪員進行詢問。每週至少進行1次單獨藥學查房,對重點病人建立藥歷,並做好工作記錄;
(6)臨床藥師應積極進行藥學情報諮詢,對醫生、護士和患者提出的問題都應積極給予答覆,若當時不能給予解答,應及時記錄,事後諮詢有關專家或查閱資料儘量給予滿意答覆。對重點諮詢或典型問題應有詳細記錄,年終有總結;
(7)收集、整理、分析、反饋藥物安全資訊,做好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應主動關心和指導發生不良反應的病人,幫助他們提高用藥依從性。不漏報嚴重的藥物不良反應,每季度出版1期藥訊;
(8)根據臨床需要和藥物特點協助醫護人員做好治療藥物監測工作的設計、申請、取樣、結果解釋及用藥調整,應積極做好檢測病人狀況及監測結果記錄,積累群體藥物動力學資料。
(9)結合臨床用藥,積極開展病歷、處方分析等藥物評價和藥物利用研究每年確立1個重點用藥調研課題,寫出調研分析報告;積極與醫護人員進行多方面的交流,從中發現臨床所急需的藥學科研課題,促進臨床藥學科研的發展;每年至少開辦一次藥學教育講座,有講稿,公開發表論文1篇以上;
5、考核:根據本辦法,可是每年組織1次對臨床藥師任職情況的考核,考核結果記入年終考評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