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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廣元飛龍

    商鞅變法是成功還是失敗呢?這個問題應該分兩個方面來看,從當時秦國的國家層面來看。商鞅變法無疑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秦國從西域一個小國,經過商鞅的變法逐漸強盛起來。最後統一六國。秦國統一天下以後,廢除分封制推行郡縣制。推行中央集權政治體制。統一文字度量衡貨幣。推動了中國歷史的前進。

    商鞅變法的本質就是把國家,變成戰爭機器和生產機器。普通老百姓就是這部機器上的一個零件,不允許有不合格零件,否則將受到處罰。他們不允許有思想或者只有一種思想。那就是為這個國家奉獻一切。他們完全被吸附到國家這部戰爭機器上。至於個人的利益訴求和情感則被完全壓縮甚至剝奪。

    曾經我看過有一本很出名的書,對商鞅的變法大肆褒獎。而完全漠視苛政猛於虎的現實。對商鞅其人和商鞅變法都說得無比完美,這完全有演繹的成分。秦二世而亡,跟商鞅變法留下的後遺症有莫大的關係,天下苦秦久矣並非空穴來風。從這個方面來講,商鞅變法是失敗的。

  • 2 # 農村小仔仔

    商鞅變法成功了。因為商鞅雖然死了,但他的新法卻被秦國保留了下來,並且促使秦國成為了戰國七雄中最強大的國家,為秦統一六國打下基礎。從這點上說商鞅死得值(實現了政治抱負,而且名垂千古)。但他所設立的新法在統一後未能跟隨時代改進,反而成了秦短短15年滅亡的原因之一。

  • 3 # 日天55

    商鞅變法成功與否,史學界主流觀點認為是成功的。因為從其歷史作用看,商鞅變法使秦國強大,奠定了統一六國的基礎。至於商鞅因變法而死值不值的問題,商鞅本人已死,實際是別人或後人怎麼看的問題,也就是個價值判斷的問題。

    縱觀天朝幾千年的歷史,改革者本身大都沒有好下場,這樣的例子很多,王安石,張居正等等。為什麼?這與天朝獨特的倫理化的專制主義政治文化傳統有關。天朝不同於歐洲,很早就形成了高度專制的中央集權體系。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賓,莫非王臣。梁啟超說,天朝專制主義的特點之一就是不能承認錯誤,哪怕是一點點都不能。君權神授,神是沒有任何錯誤的。皇帝的錯誤只能由下一個皇帝糾正,而且所謂糾正也是行動上而非口頭上,因為繼承者也需要延續被繼承者的一貫正確的權威。而改革又是統治集團內部的利益調整,被改革損害的既得利益集團的反擊,以及最終取得新的統治集團內部的利益平衡,在這個過程中改革者必然成為犧牲品,儘管他們自己可能並未意識到。

    西方某些學者很看不起天朝的歷史,如黑格爾等,認為幾千年缺少變化,沒有改革或變化,改革大多數都失敗了,至少表面看來是如此。像雨果調侃的是“酒精泡過的”歷史,凝固而緩慢。這樣的歷史,改革者充滿了悲劇與無奈。如何解釋?原因很複雜,就是到了現在關於這一點也沒有令人信服的說法。而且,在筆者看來,只要天朝還沒走出“叢林規則”,這樣的悲劇還會延續下去。

  • 4 # 咋說呢

    商鞅的變法到底是成功還是失敗,各有各的觀點,我認為,總體上來看,還是成功,不僅僅對當時的秦國來說,對後世的影響也是極大的。商鞅到底是否死的其所,當然其所。

    我們要細細的聊一下整個變法過程,各位看客也好自己去判斷一下,對商鞅的做一些評價。

    公元前361年,商鞅到了秦國,透過孝公的寵臣景監見到了秦孝公, 並同秦孝公作了三次意味深長的談話。頭兩次, 商鞅抱著試探的心理, 故意向秦孝公講述了一些先王之道,仁政禮治。但孝公對這些古法毫無興趣, 最後竟打起瞌睡來了。事後還責備景監給他介紹的是個糊塗蟲。 景監轉告商鞅,商鞅知道孝公決心變法改革, 於是第三次會見秦孝公時, 就向孝公闡述了法家富國強兵之術,提出了變革政治的主張。 孝公聽得津津有味,興高采烈,幹“語數日不厭”,決定任用商鞅進行變法。

    在變法之前, 為了統一大臣們的思想,宣傳變法改革的意義,公元前359年,秦孝公在櫟陽宮召叢集臣商討國家大事。 孝公提出了自己想變法治國的主張, 徵求群臣的意見。

    商鞅首先表示同意。他指出 “疑行無名, 疑事無功”,力勸秦孝公去掉猶豫,趕快下定變法的決心。並進一步指出:“愚者暗於成事,知者見於未萌”; “法者所以愛民也。 禮者所以便事也。”所以聖人治國,只要能夠強國, 就不沿用古法; 只要有利於民,就不遂守古禮。 勸孝公不必顧慮人們的議論。

    但是,大臣甘龍卻不贊成商鞅的意見。 他強調說:“聖人不易民而教, 知者不變法而治。” 極力反對秦孝公變法。 商鞅立即針鋒相對地駁斥了甘龍的主張,指出了他這些話完全是世俗之見。並進一步指出: 夏、商、週三代,不同禮而稱王, 春秋五霸不同法而霸。 所以,有智慧的人總是要變革法制的, 而那些墨守成規的人總是死抱住古禮不放的。 因此, 不能和死守古禮的人討論大事,不能和墨守古法的人研究變法。

    甘龍被駁倒之後,大臣杜摯也提出所謂“利益不到百倍,不能變法,功效不超過十倍, 不改換器用” 的謬論。 以“法古無過,循禮無邪” 的主張, 來反對變法。 針對杜摯“法古”、“循禮”的主張,商鞅進行了有力的批駁。 他說:“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 只要有利於國家就不必仿效古法。 商湯、周武不循古禮而興國,夏桀、殷紂不變古法卻亡國。可見,反對古法的人,未必可非難,而因循守舊的人,是不值得稱讚的!

     在這場大論戰中,商鞅論述了變法改革的重要性和意義,從而在思想上為變法掃清了道路。 變法的理論為朝廷內外所瞭解,孝公也堅決支援商鞅進行變法。 於是在公元前359年,商鞅

    根據孝公的指示,擬定了變法令。

    商鞅為了做到該賞的必賞, 該罰的必罰,使法令取信於民,行之有效,在法令公佈之前,搞了一次“南門徙木”的試驗。 他派人在櫟陽城的南門樹起一根三丈長的木杆, 並在旁邊掛了一幅佈告: 誰能把這根木杆扛到北門口,賞予十金。訊息傳開,來看熱鬧的人,越圍越多, 大家都竊竊私議,疑惑不解,不大相信誰扛木杆後就真會得獎金,因此沒有一個人動手扛。 隔了一個晌午,木杆還是矗立在南門口。 後來, 佈告上的“賞予十金“,又改成了“賞予五十金”。大家更覺奇怪了,終於人叢中走出一個大漢,抱著試探的心理,大膽地扛起木杆就走,把它送到了北門口。守門的官吏果然賞給了他五十金。 “南門徙木”這件事, 很快在秦國傳開了,大家都知道商鞅執法如山,說一不二。

    就在這一年,孝公頒佈了變法令。 這一次變法令的內容有下列幾個要點:

    一, 廢除世卿世祿制。 商鞅針對“有罪可以得免,無功可以得尊顯”的舊風俗,規定國君的親屬(宗室)沒有軍功的不能列入宗室的屬籍。 凡人民立軍功的, 均按功勞大小賞賜。 商鞅重新規定秦爵為20級:1,公士,2、上造,3、簪嫋,4、不更,5,大夫,6,官大夫,7、公大夫,8,公乘,9、五大夫,10,左庶長,11,右庶長,12,左更,13、中更,14、右更,15、少上造,16,大上造(即大良造),17、駟車庶長,18,大庶長,19、關內侯,20、徹侯。 凡戰爭中斬敵首一個,可以賞爵一級,要做官的可以給五十石俸祿的官,斬敵首兩個以上可以類推。 這樣,提升官爵就和立軍功結合起來,沒有軍功的,雖富也不能尊榮。 同時,還規定對私鬥要按情節輕重,受不同的刑罰。

    獎勵軍功的規定,鼓勵人們為封建國家所進行的對外戰爭服務,提拔了一批支援封建政權、立有軍功的新官僚,使國家兵力強大起來,從而達到擴充套件領土,兼併別國的目的。 秦國過去的爵位是和土地相聯絡的, 賞賜爵位時就連帶分封土地, 並給以這塊土地上的統治權。 而商鞅這次所制定的官爵已和土地分離了,在二十級中,只有徹侯是有食邑的,關內侯也還是個虛名。這就否定了秦國舊的爵位制,給原來世代古有土地的舊貴族以沉重的打擊。

    二、實行編戶制和 “連坐法”。 凡境內居民無論男女老少都登記在戶籍簿上,以五家為“伍”,十家為“什”,互相監督,一家犯法, 如別家不告發,則十家同罪連坐。 不檢舉告發奸人的,處以腰斬; 告發的人, 可以和在前線斬敵者一樣受獎,賜爵一級。藏匿壞人的,如同在前線投降敵人一樣受罰。旅店不能收留沒有官府憑證的人住宿; 否則,店主連坐。 編戶制的實行,使大量農民直接變為國君的民戶,加強了封建政權對地方上的控制和管理,在當時有一定的進步意義。 商鞅所訂的連坐法和輕罪重刑的辦法, 是新興地主階級國家所採用的一種專制主義統治的手段, 主要目的是打擊沒落奴隸主貴族的反抗,維護新興地主階級的利益, 從而鞏固新建立起來的封建國家的政權。 這種專制主義統治的手段, 在摧毀奴隸主貴族反動勢力及貫徹執行新的法制方面,起著很大的作用。 但是,法家是新興地主階級的改革家,他們代表的是地主階級的利益,因而對人民群眾所進行的革命鬥爭也是殘酷鎮壓的,連坐法也起丁鎮壓群眾反抗的作用。 隨著歷史的發展,它成為後來保甲制度的起源,起了鞏固專制統治的作用。

    三、獎勵耕織。 凡努力從事農業生產,使糧食和布帛超過一般產量的,可以免除本人的勞役和賦稅;不安心務農而從事工商業或遊手好閒而貧窮的,全家罰做官奴。 商鞅還招徠韓、趙、魏的無地農民到秦國墾荒,給他們土地和住宅,免除三世的勞役:不要他們當兵,讓他們安心務農,為秦國生產糧食。這是商鞅有名的“因末作而利本事”的政策。

    商鞅在法律上作了獎勵耕織的具體規定,比李悝的“盡地力之教”前進了一步。用免除本人勞役作為獎勵辦法,原是戰國初期的法家所開創的,魏國就曾用此法來考選武卒,現在在秦國推行開來了,直到秦漢時代,這種獎勵辦法還是沿用著的。 人民在封建政權的壓迫剝削下,被徵發到遠地作無償勞動,是非常痛苦的,而且會影響農業生產的進行。 用免除徵發到遠地作無償勞動,來獎勵農民努力搞好農業生產,確能對人民起一些鼓勵作用,對發展社會生產是有利的。

    四、鼓勵個體小農經濟的發展。規定一戶有兩個兒子以上的,到成人年齡必須分家,各自獨立門戶,不能過依賴生活,否則要出雙倍的賦稅。

    五、焚燒詩書,重視法令。禁止“私門”的請託,鼓勵為“公家”服務。

    商鞅變法是一場巨大的政治改革,給秦國奴隸主貴族帶來了沉重的災難。 貴族們祖傳的高官厚爵,富貴榮華,世襲特權,象遭到一次颱風襲擊,一下子都颳走了。但是,他們不甘心自己的滅亡,瘋狂進行反抗。 秦孝公的兒子蠃駟有兩個老師,都是國王的貴戚,一個叫公子虔,一個叫公孫賈,是守舊勢力的代表人物,他們串連了上千人, 反對新法, 誹謗商鞅。 商鞅為了貫徹變法令,堅決按法律辦事,給公子虔判處劓刑一一割鼻子,給公孫賈處以黥刑一一臉上刺字。 同時在渭水河畔鎮壓了七百多個破壞變法的舊貴族,並把一批舊貴族流放到邊遠地區。 商鞅就這樣公平無私, “罰不諱強大,賞不私親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堅決鎮壓舊貴族的反抗,表現了新興地主階級生氣勃勃的鬥爭精神,使新興封建國家的法令能夠較順利地得以推行。

    公元前352年,秦孝公以商鞅為“大良造”(秦爵十六級,相當於相兼將軍)。公元前350年, 秦把國都從櫟陽遷到咸陽(今陝西咸陽縣)。同時,商鞅進行了第二次變法,其主要內容是:

    一,推行縣制。 合併鄉村城鎮為縣,全國統一規劃,共設四十一縣。每縣設令和丞,由國君任免。

    二,廢井田,開阡陌。商鞅下令開裂井田的“封疆阡陌”。所謂“封疆”,就是指各級貴族所佔有的井田界限,這些界限是用土堆、溝地、樹木等連結而成的。 所謂“阡陌”,就是井田中間與灌溉渠道相應的縱橫道路。 商鞅變法破壞了井田的“阡陌封疆”,就是進一步破壞了井田制,從此井田制在秦國從法律上被正式廢除了。

    在廢井田、開阡陌的同時,還規定獎勵開墾荒地,承認土地私有,允許買賣土地,按土地多少抽稅,這對於發展地主經濟是有利的。

    三,統一度量衡。商鞅頒佈了標準的度量衡器,其標準尺,約合今0.23尺,標準量器1升約合今0.2公升。現存世的“商鞅方升”,就是當時頒佈的一件標準量器。

    四,制定秦律。按照李悝的《法經》 ,制定秦國的法律,並把它公佈,要全國遵守。

    商鞅兩次變法,沉重地打擊了奴隸主貴族,壯大了新興地主階級,發展了封建經濟,增強了秦國的軍事力量,穩定了封建社會的統治秩序。 據歷史記載,秦國在推行新法後,“兵革大強,諸侯畏懼。”“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 鄉邑大治。”總之,商鞅變法使封建制在秦國得到了發展和鞏固,成為戰國時期各國變法中比較徹底、全面而成功的一次變法。經過商鞅變法後,貧窮落後的秦國,一躍而成為當時各諸侯國中最先進、最富強的國家,為以後秦始皇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

    商鞅變法雖然取得了重大的勝利,但鬥爭並沒有結束。 那些舊貴族時刻在伺機反撲。 趙良曾去勸說商鞅, 要他放棄新法和職位, 隱居起來, 讓已失去地位的舊貴族重新掌權,但為商鞅拒絕了。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駟繼承王位,即秦惠文王。這時,八年閉門不出的公子虔, 立刻破門而出,乘機進行報復。 他們使出弄虛作假、顛倒黑白的卑劣手段, 誣告“商鞅謀反”。秦惠文王在貴族們的多方煽動下,以謀反的罪名派軍隊去商邑逮捕商鞅。 商鞅一聽到這個訊息, 就帶著他手下的人和老母親逃跑,一直逃到關下,想要找個客舍住宿,客舍的主人卻不敢收留。他們說:“商君訂下的法律,讓沒有憑證的旅客住宿,要受連坐的罪。”因而找不到住宿的地方。 接著,商鞅企圖越過國境流亡到魏國去, 但因商鞅過去曾大破魏軍, 魏國邊境的守將襄庇不接受他。 於是他只得再回到商。 商鞅在自己的封地商邑率領徒屬和邑兵抵抗前來逮捕的軍隊,但由於兵力薄弱而失敗。 秦惠文王在彤(今陝西華縣西南)的地方,用“五馬分屍”的酷刑,殘酷地殺害了商鞅和他全家。

    商君雖死, 秦法未敗。 由於商鞅的變法在秦國推行了21年,已深入人心,連婦女和兒童都能“言商君之法” ,新法已經不可動搖了。

    商鞅個人雖然落了個悲慘的結局,但他變法的各項措施仍在秦國繼續實行著,對當時歷史的發展起了進步的作用。商鞅不愧為戰國時期一位傑出的新興地主階級的政治家。

  • 5 # 夢魘怪說

    個人認為商鞅的變法是成功的。

    因為:1、商鞅變法徹底廢除了秦國舊制度,經濟得到發展,使秦國成為七國中國力最強大的國家,為秦國後來統一六國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確定了法治的思想,商鞅吸取了李悝、吳起等法家在魏、楚等國實行變法的經驗,結合秦國的具體情況,對法家政策作了進一步發展。

    3、開阡陌,廢井田,重農抑商,鼓勵墾荒,促進了秦國小農經濟的發展。

    4、推行縣制,制定法律,統一度量衡制,將秦國建成了高度的中央集權國家。

    5、中國統治者控制社會精英的方法有兩種,軍爵制和科舉制,而軍爵制就是商鞅制定的,且他禁止私鬥,獎勵軍功,使秦國軍隊的戰鬥力迅速加強。

    6、商鞅變法制定的律法,秦國統一後推行全國,而漢又沿用秦律,此對秦國以及秦代的影響是十分深遠的。

    綜上所述,商鞅變法使秦國從一個弱小的國家強大到統一六國,其成功是不言而喻的,雖說有不足和侷限的地方,甚至有人把秦國的速亡歸結與此,但他是有理論依據,有借鑑別國經驗,又切合當時秦國的國情的,是中國歷史發展中的一次偉大的改革變法,對後來的中國有深遠的影響。

    商鞅雖死而秦法照行,每一次的改革變法,必然要觸動佔優勢地位階級的利益,被那麼強大的群體憎恨,改革者的下場大多悽慘,但商鞅值了,碰到了一個偉大的且相信他的君王,畢生所學能得到發揮的地方,他的執政理念一步步的變為實現,他的一生有人愛有人恨,身後的評價有褒有貶,這樣活了一生足矣,至於最後的結局雖慘,但有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相對於那些馮唐易老李廣難封的人傑,商鞅很幸運,相對於那些改革成果盡付東流的改革者,商鞅很值。

  • 6 # 我想儒雅隨和

    舉凡社會變革,必功過相依。哪有純粹的成功與失敗。

    從衛鞅的變法來看,對當時的秦國無疑是一針腎上腺素,短短二十年一躍而起成為最強戰國。但確實也抽掉了秦國的元氣,大業將成卻被劉邦奪走了最後的果實。

    從衛鞅的變法可以依稀對映當下社會現實,同樣是改革開放三十年,還是那個中國,還是從弱到強。

    所以不可否認,衛鞅的變法在當時來說是成功的,但所積累的社會問題也是等量的,這與後來衛鞅身死有很大的關係。

    所以也可以看到現在的中國,政府提倡經濟提速放緩,整頓幹部隊伍,做到又好又快平穩向前。

    從另一方面看衛鞅變法給秦國乃至後世的封建王朝打上了堅固的烙印,封建制度在2200年前是先進的,但導致後來的百年國殤相信也是中華民族永遠不敢忘記的。

    至於衛鞅的身死,我想無論對個人還是對國家都是值得的,戰國時期禮崩樂壞、瓦釜雷鳴,文人都推崇士一樣的精神。衛鞅隨疏於人事但也不至於懵懂無知,他在孤身入秦時我想就做好了身死的準備,當他死的時候看到自己滿腹經綸幻化成一個強大的帝國,隨死無憾也。

    而秦惠文王要想做一番大事就必須除掉這個舊朝忠臣且衛鞅也早已功高震主,當時的舊貴族勢力強大,秦王一石二鳥,迅速鞏固了權力,某種程度來說這就是法家的術法對封建帝王的影響。跟春秋時期的禮樂制度相差遠矣。

    最近重讀孫皓暉孫老的《大秦帝國》,感觸頗多,感覺現在的中國與當時的秦國何其相似!群狼虎視眈眈,表面風平浪靜其實早已驚風巨浪矣。那種從弱至強所帶來的自信與威望,是我們中華民族自古已有的格局,是其它任何國家都比不了的。

    期待三十年後的中國將站在世界之巔,重現大唐風采!

  • 7 # 穿過歷史的迷霧

    我認為從歷史發展的角度看,商鞅變法是成功的。首先,商鞅變法順應了歷史發展潮流,推動了歷史的進步。戰國時期,中國逐漸從奴隸社會轉變為封建社會,客觀上要求建立起中央集權的國家。商鞅變法中廢分封,設立郡縣,都是有利於加強中央集權。秦始皇正是在商鞅變法的基礎上,把郡縣制擴充套件到整個秦帝國,從這個意義上看,商鞅變法是成功的。

    其次,商鞅雖然個人遭受“五馬分屍”,但他死後。秦國的統治者並沒有廢除這些改革措施,反而繼續推行,這樣秦國的國力繼續壯大。

    最後,從商鞅的其他變法措施看,秦國統一度量衡,有利於經濟的發展。實行軍功爵制,有利於鼓勵士兵在戰場上英勇殺敵,提高軍事實力。

    總之,我認為商鞅變法是成功的,沒有商鞅變法,歷史也許就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 8 # 瑞之達然

    短期看,商鞅變法是成功的,使得秦國經濟發展,兵源充足,戰鬥力強。

    然而,從長期看呢?也埋下了不少地雷。

    首先,忽視民意,互相告密。讓人與人之間失去信任,互相防範的集體危機重重。

    其次,細化刑法,輕罪重罰。執法過細,過於嚴苛,靠武力控制的結果每每事與願違。

    第三,步伐過大,積怨眾多。變法過於激進,必然引起大面積的敵視與反對。

    第四,急功近利,寡然無趣。商鞅變法之後,生活在秦國是一種什麼狀態呢?對於大多數百姓來說,要麼整日體力勞動,要麼拼命砍殺敵人,否則就會永處底層,甚至因為懶惰而治罪。文化何在?情義何在?趣味何在?劉邦入咸陽,說道,天下苦秦久矣。引得秦地的百姓痛哭。

    由此可見,商鞅變法的確迅速讓秦國強大起來,但從一開始就為大秦王國的崩盤埋下了地雷,其實也是為商鞅自己埋下了禍根。您認為呢?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把爐石傳說改成四人版大家有什麼想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