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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諮詢師天生

    不是!

    年輕人,不要因為傳統觀念和家庭的壓力做出選擇。我希望你是綜合研判了自己的經濟實力和需求做出的決定。

    我非常建議採用長租房,因為現在中國的租售比非常不合理,租房更為經濟划算,而長期租約(10-30年)能提供足夠的穩定性。

    你即使掏空儲蓄買了房,也不一定能住的夠20年,而且現在你的購買力,我說實話,如果你能問這個問題,證明不是什麼富人,現在你買房也買不到自己滿意的大小和地段。

    改換住房就又是一筆投入。

    而長租房完全可以滿足你的需求。慎重考慮!

  • 2 # 驢小祺

    我的答案是:分人。因為人分三六九等,有人光萬丈,有人一身鏽。每個人的認知、三觀、經濟條件都是千差萬別的,所以每個人對幸福的定義也不一樣。

    有人覺得沒房子我就不結婚不嫁人,這沒問題,目標明確。

    這也是現在社會上的主流價值觀。

    有人覺得沒房子我可以租房子結婚,只要是真愛,這也沒問題,同樣目標明確。

    有個很好的例子在這裡

    歌手李健,原水木清華的主唱。

    怎麼樣,他就結婚了也不買房,他老婆還和他很恩愛。

    別說結婚是不是必須要買房了,要知道,很多人現在壓根都不考慮要結婚。

    所謂甲之蜜糖乙之砒霜,我就希望我自己做個開明的人,不要用一些狹隘的觀念來束縛自己。

    只要不違法、不違犯道德、不傷害他人和自己,我愛怎麼著,別人管得著嗎?

    怕就怕那種,自己沒數,不知道自己幾斤幾兩,還對伴侶的要求高上天的人。

    有的女人,沒品德沒樣貌沒身材沒經濟,卻要求男人只愛她自己,不但得買房房本還只能寫她自己的名字,沒買5克拉就尋死覓活的。

    有的男人,沒品德沒財力沒智慧沒幽默,卻非要求女人只愛他自己,結婚買個房子就覺得給了老婆老大面子似的,還動不動家暴一下。

    這種人,新聞里老多了,都是真人、活人。

    我想說的是:結婚這事吧,絕對不能出差錯的一條原則是:三觀一致。

    你覺得結婚不是必須要買房,那你就得有本事遇到這樣一個和你一樣想法的物件。

    別又貪圖對方的好處又不尊重對方的價值觀和要求。

    你要覺得沒房子就不結婚,那你也目標明確點,要麼自己趕緊買套房子,要麼找個有房子的好伴侶。

    就像上菜市場買菜,想吃蘿蔔就去買蘿蔔,想吃豬肉就去買豬肉。

    最後總結下:生活沒有標準的答案,但是生活有個標準的現象,叫做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希望題主早點明白什麼是自己的蜜糖和砒霜。不再來問這麼迷茫的問題。

  • 3 # 白頁說

    50年代

    結婚就是早知道名字而未謀面的兩個人第一次見面,然後吹響嗩吶、坐回轎、撒把糖,親戚街坊四鄰湊到一起熱鬧一下就算結婚。

    60年代

    結婚開始有點講究,得湊夠“72條腿”或“36條腿”,婚前要找個木匠給婚房訂做個大木床、大衣櫃和桌子、椅子等木製傢俱。而70年代,結婚講究“三大件”,包括腳踏車、手錶、縫紉機,加上“一響”即收音機,稱之為“三轉一響”。如果是上海牌石英錶和一輛永久牌腳踏車,那用現在的話來形容就是“很拉風”。

    80年代

    要求更高了,必須有電冰箱、電視機、洗衣機這“三大件”,才算成了家。哪家如果少了一樣,街坊鄰居會覺得男方沒錢。

    90年代

    除了有房,男方還得準備金戒指、金耳環、金項鍊等一些首飾,房子搞個簡單裝修,外加彩電、洗衣機、錄影機這“三大件”,最好還配有摩托車,就算是豪華迎娶女方。而現在“新結婚時代”的年代,“房子、車子、票子”已成了結婚首要考慮的“三大件”。

    可以說,房子代表有個遮風擋雨的去處,車子作為代步工具,而票子代表所有能用金錢買到的東西,涵蓋了前些年代所有“三大件”。為爭取到有房、有車、有票,不少年輕人又不得不掉進了“啃老族”的圈子。

    因此,結婚並不是非得要房子,而是結婚所在的時代最稀缺,最昂貴的東西。昂貴到讓整個男方家庭到了傾家蕩產的地步為止。如果房子便宜了,達不到讓男人傾家蕩產的地步,一個新的昂貴到讓男方傾家蕩產的結婚必需品就誕生了。於是新的三大件誕生。

  • 4 # 鋒行天下365

    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重要問題,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看法,甚至同一個人不同的人生階段都會有不一樣甚至相反的看法。房子承載了華人太多的東西在裡面,尤其是當今社會房子直接跟教育 醫療等重要生活配套設施掛鉤,的確也是重要的物質條件。但買房是結婚的首要物質條件嗎?

    我覺得不是,個人覺得結婚首先講究的是兩情相悅的兩人對得上眼緣。這裡說的眼緣包括相貌 談吐 言行舉止等,這些才是首要跟關鍵的。如果都對不上眼後面的事情進行下去多少有些不自在甚至彆扭更有甚者走不到最後,這是多麼嚴重的問題怎能草率地讓房子這種物質條件去決定了?對吧,對上眼緣了對方也有房物質條件也好這當然是最好不過了人人都想求之。問題是相對大多數普通人而言這是一種理想中的結婚狀態,就像緣分這種各方面條件好的物件現實生活中可不是每個人都能遇上的。當這種理想狀態達不到時應該結合實際,找一個首先能對上眼兩情相悅的人即使對方沒有房子但有上進心有潛力的人結婚,而後雙方共同努力去實現一些事情其實也是一種很好的選擇呀!

  • 5 # 我希望明天會更美好的

    你覺得買房是結婚的首要物質條件嗎?

    根據現在,這個社會大部分人有這樣想法。但我不是?我們結婚什麼都沒有的。那時候政策不一樣。社會就不一樣了。所以人的思想就更不一樣了。在現實生活中,如果能買房還是可以買。有錢不買也是可以的。為什麼說這句話?多放一個問題在腦袋裡。怕未來的老婆不同意,為什麼呢?到時候要大家商量確定買在什麼地方。這才是現實的。如果說,自己的另一半。有主見的人。專聽你說話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也是有說話。或者說不信她的話她不滿意。你相信我說話嗎?你應該知道。有主見的人。性質剛烈。不是很柔軟。這樣的人。自己的男朋友要是,沒有本事。嘴也不會說話。那以後我就成四川人說的耙耳朵了。哈哈,那這種日子就不好過了。所以我們不說遠呀。找好另一半,大家商量確定買在哪裡是最主要的。更是最實在的。現在你買了房。假如以後你一半不同意,要求在他她那邊。或者說,上門女婿。這方面的問題。你的房子怎麼處理?又多一個麻煩事。所以多考慮一下。為自己的以後好好的安排。好好處理。多考慮少麻煩。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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