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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您有一條未讀資訊

    沒有留證據嗎?如果沒有證據或者合同什麼的那就比較難辦了,只能吃個啞巴虧。吃一塹長一智,以後再找工作一定要留個證據或是籤個合同,發生糾紛起碼有證據可依。

  • 2 # 抖機靈專家

    給老闆打電話,按下錄音鍵,如此這般。

    工人:"喂,老闆你好,現在活也幹完了,麻煩把工資給結掉吧?"。

    老闆:"再等兩天,等進度款到了就給你付,就這麼點兒小錢兒,你就放心吧,把心擱肚子裡"。

    工人:"放心吶,放心吶,你是大老闆,肯定放心,你這邊暫時緊張,我也可以體量,問題是我老家那邊打電話來也急著要錢,要不這樣吧,你看能不能先付上一半兒也行,等過兩天你方便了再付完?"。

    老闆:"哎呀,你咋那麼多事兒,又不是不給你,等錢到了一把子給你付清"。

    工人:"要不這樣,我們兩個人總共幹了七天,你先給上一天的,三百塊錢,剩下六天的等過兩天你方便了再付,這樣總可以吧?"。

    老闆:"啥?一天三百?一天一百就行了,就這麼點活兒,你還好意思要三百!"。

    工人:"老闆,幹活之前咱們不是說好了嘛,我們倆口子,一個人一天一百伍,兩人三百一天的嘛"。

    老闆:"原計劃是這樣的,問題是材料給耽誤了嘛,就幹那麼一點兒雜活兒,這也太高了吧?今後我們還要長期合作呢,馬上一個大活兒就下來了,到時候再給高點兒也沒事兒,反正是有錢大家一起掙嘛!"。

    工人:"老闆,我們是幹天工的,我們倆口子幹一天三百也是事前說好的,總共幹了七天,三七兩千一,材料到不到是老闆的事情,我們管不了,你叫我們幹啥就幹啥,幹一天拿一天的錢,如果你要變卦,我拿你也沒辦法,只好到勞動局說理去,你看著辦吧"。

  • 3 # 北京謝澤光律師

    夫妻倆打工一個星期,老闆不按說好了價錢給錢,只給三分之一,這種情況下我建議你可以採取以下幾個方法:

    第一。錄音。你和老闆這是口頭合同,現在沒有證據。必要取得一份證明原先你們的約定,最好的方法就錄音或電話錄音,你先把整個過程陳述一遍,儘可能讓老闆承認當時所達成的一致,這樣你才能有一個比較充分的證據。

    第二。你可以找原來一塊兒工作的同事、工友,如果他知道老闆當時跟你談的工資待遇的情況,你可以請他們作為你的證人。

    第三。看看有沒有本案以外的人知道你們談話的大概的內容。比如你們談工資時在場的第三人等,可以請他們給你做一個證明。

    第四。可以問問原來工作一塊兒的工友們,誰有發工資時相關崗位工作人員的工資記錄。看看能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等等。

    建議你以後工作中,工作一定要簽訂合同,不管是短期的還是長期的,能有一份確實的證據,如果沒有書面證據,也要有錄音或者人證,這樣如果有糾紛時才能更好的保護你的權益,事前準備好,省的沒有證據,事後吃啞巴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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