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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趙星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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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任律說法
其實對於這一問題真的不好防範。因為如果一個人鐵了心了就像隱匿或轉移財產,他會想出各種各樣的辦法和招數,你是沒有辦法去預防的,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防不勝防。我們只能做的就是儘可能的去預防,儘可能的保護我們的財產或者說讓雙方的共同財產儘可能的透明,但是絕對不能保證萬無一失。
比如當發現對方有可能有隱匿或者轉移財產行為的時候,可以適當的瞭解一下對方都有哪些銀行卡,都有哪些財產?儘量能夠把房產證放在大家都能夠找到的地方。如果可以的話,夫妻雙方也可以簽署一個財產協議來明確一下,夫妻雙方婚後都有哪些共同財產,如何進行分配和處理?
但是這些都必須要建立在雙方配合,而且能夠發現對方財產線索的基礎之上,。如果一個人把財產隱藏的十分到位,其實我們也不好查到。但是對於隱藏和轉移財產這種行為,在離婚的時候是可以要求返還的,只不過需要向法院提供一些財產線索,所以平時多瞭解一些對方的財產狀況和財產線索才是最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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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民間那些事兒
常見隱秘轉移財產手段有哪些
1、財產交易過戶到別人名下。這種方式隱匿轉移財產,並不是一種很高明的處理方式。因為對於交易過程及交易物件,整個線索流程在房地產交易中心一查即知。但一方仍採用的目的,在於套取現金後,慢慢將錢轉移。
2、用別人名字購置房產。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以他人的名義購置房產,實際上自己是真實房主。等到離婚後,再將該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何種情況一般適用於夫妻感情長期不和,離婚已是必然。
3、婚前雙方出資購房卻登記在一方名下。由於著急婚前購房或者購房指標問題,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情況下,雙方出資購房,但在辦理購房手續時,“精明”的一方,以“貸款不便”、“沒有領結婚證就不能共有房屋”等為藉口,將房產辦在自己名下,而等到面臨離婚時,卻矢口否認共同出資的事實。
如何防範離婚時轉移財產總得原則是,先搞清楚到底有多少共同財產,密切關注財產變動情況。
1、由於購房手續和週期較長,在夫妻平時相處時,難免購房者可能會洩露一些購房方面的痕跡,因此,如果一方的行為詭秘或異常導致另一方懷疑另有房產,另一方應注意查詢一方的票證或存款往來記錄,看有沒有一段時間的大額支付,以及向房產公司匯款的記錄等等。
2、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交易的時間以及交易的物件。確定交易時間,是為了收集證據和防止對方可能提出賣房款已消耗殆盡的事由。確定交易物件,看交易的下家是否具有惡意,是否知道或應當知道交易的產權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事實。
3、常見調查手段。①從對方最親近的人處入手,摸查該房的所有權人。由於房產價值巨大,一方通常不會將該房產以一般朋友的名義購買,而最常見的是以父母兄妹等與之關係親密的人的名義購買。因此,如果一方並不寬裕的父母或兄妹擁有巨值的房產,就有可能存在這種情況。②從交易時間,摸查出資線索。根據購房付款的時間,回憶一方在此期間財務上有無重大支出或異常,有條件的,還要查詢一方銀行存摺上的資金流向,在確有把握的情況下,查詢打入房地產公司購房款的銀行出處,也有可能獲得柳暗花明的收穫。
回覆列表
【最後一點最重要!】
1.與對方簽訂婚內財產協議,明確個人財產及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必要時可以請律師見證或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2.儲存好自己重要的身份證件,如戶口本、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結婚證等,防止對方利用;
3.若有房產,應當爭取做房產的產權人,即在產證上加自己的名字,若對方執意不肯加名字,可選擇實際居住在房屋內,以防對方將房屋出賣;
4.多留意家庭財產情況,瞭解對方的銀行卡號,如交水電費的銀行卡號、對方的工資卡、獎金卡等;
5.將價值較大的財產妥善儲存,如珠寶、奢侈品等,可以放入保險箱內或放入銀行儲存;
6.儲存家庭投資、保險材料。如購買保險的合同、保單;購買理財的合同;投資證券、股票的開戶行、開戶號等;
7.儘量將家裡的花銷記錄進行儲存,如留存一些發票、收據等;
8.若發現對方轉移、隱匿財產的行為,應儘快聘請律師走司法程式,並申請法院對對方財產進行保全;
9.最重要的一點是,想要翻臉撕逼之前,先想想自己手上有什麼東西?沒有的,千萬別開撕!等默默的收集完再撕!傻乎乎的腦子一熱,先衝出去爽了,最後什麼都拿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