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績效考核辦法: 員工績效考核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一環.它是對員工進行任用、晉升、調薪、獎懲、培訓的客觀依據,績效考核的過程和結果也是重要的激勵手段,為保證員工績效考核有效地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員工績效考核工作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歸口管理,各部門和直屬單位具體實施。 第二條 員工績效考核工作應堅持考核內容、考核標準、考核程式事先公開,考核由直屬主管主持,以員工實績和行為事實為依據(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考核評分、評語對不同的人應有差別,即考核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差別性等原則以保證考核的客觀性與激勵性。 第三條 年度考核分年中考核,年終考核二種。年中考核主要用於改進上半年工作績效,發放季度或上半年獎金。年終考核主要用於年終獎金、調薪和職務晉升。 第四條 績效考核的工作原則: 4.1考核結果與員工本人見面。 4.2主管及被考核者不能將考核結果洩露他人。 4.3考核結果員工應簽名,有意見可表述,無簽名考核結果同樣有效 第五條 考核因素為_類: 各項考核因素及定義(略) 各考核要素的定義是明確的、統一的,在考核時,均應以統一的定義作為評價標準,進行相同尺度的評價。 設計考核標準時,一般可在定義的“好”或“不好”的基礎上加以細 分,形成“優”、“良”、“中”、“差”、“劣”五個等級。 第六條 考核採用評分與評語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6.1各類考核因素均分為A、B、C、D、E五等級 6.2權重 6.3考核在逐項考核計分後由主管寫出評語,評語應包括員工的主要工作成效,總體評價和對員工改進工作績效的計劃。 第七條 強制分配 強制分配取之於正態分佈,以部門為考核統計單位,按下列分值強制分配 第九條 考核程式 考核依下列程式進行: 9.1員工以本人的實績與行為事實為依據,對本人逐項評分。 9.2直接主管以下屬的實績與行為事實為依據,對員工逐項評分並寫評語。 9.3事業部與職能部進行綜合評核打分,總評核後直接主管將考核結果告知員工。 9.4由直接主管與員工面談,並提出改進意見.如員工本人不同意主管考核意見,可向上一級主管提出申訴並由上一級主管作出最終考核.職工應理解和服從考核結果。 9.5半年考核時,各事業部與職能部僅向人事部送交績效考核分數彙總表半年性績效考核表存各事業部與職能部.年終考核時,應將年度績效考核表和考核分數彙總表一併送交人力資源部。 9.6員工的年終考核分數彙總表交人力資源部存檔,人力資源部應對年終考核結果作出分類統計分析,報正、副總經理進行籤核。 第十條 考核後的影響 10.1半年考核結果交部門儲存,並彙總評分上報人力資源部. 10.2員工的年終考核交部門,由部門主管進行綜合平衡並提出對員工升、降、調、轉、獎懲、表彰等意見。部門所提出意見要保證考核結果呈正常態勢分佈,符合人力資源部有關工資晉升、獎金分配的總體要求
員工績效考核辦法: 員工績效考核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一環.它是對員工進行任用、晉升、調薪、獎懲、培訓的客觀依據,績效考核的過程和結果也是重要的激勵手段,為保證員工績效考核有效地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員工績效考核工作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歸口管理,各部門和直屬單位具體實施。 第二條 員工績效考核工作應堅持考核內容、考核標準、考核程式事先公開,考核由直屬主管主持,以員工實績和行為事實為依據(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考核評分、評語對不同的人應有差別,即考核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差別性等原則以保證考核的客觀性與激勵性。 第三條 年度考核分年中考核,年終考核二種。年中考核主要用於改進上半年工作績效,發放季度或上半年獎金。年終考核主要用於年終獎金、調薪和職務晉升。 第四條 績效考核的工作原則: 4.1考核結果與員工本人見面。 4.2主管及被考核者不能將考核結果洩露他人。 4.3考核結果員工應簽名,有意見可表述,無簽名考核結果同樣有效 第五條 考核因素為_類: 各項考核因素及定義(略) 各考核要素的定義是明確的、統一的,在考核時,均應以統一的定義作為評價標準,進行相同尺度的評價。 設計考核標準時,一般可在定義的“好”或“不好”的基礎上加以細 分,形成“優”、“良”、“中”、“差”、“劣”五個等級。 第六條 考核採用評分與評語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6.1各類考核因素均分為A、B、C、D、E五等級 6.2權重 6.3考核在逐項考核計分後由主管寫出評語,評語應包括員工的主要工作成效,總體評價和對員工改進工作績效的計劃。 第七條 強制分配 強制分配取之於正態分佈,以部門為考核統計單位,按下列分值強制分配 第九條 考核程式 考核依下列程式進行: 9.1員工以本人的實績與行為事實為依據,對本人逐項評分。 9.2直接主管以下屬的實績與行為事實為依據,對員工逐項評分並寫評語。 9.3事業部與職能部進行綜合評核打分,總評核後直接主管將考核結果告知員工。 9.4由直接主管與員工面談,並提出改進意見.如員工本人不同意主管考核意見,可向上一級主管提出申訴並由上一級主管作出最終考核.職工應理解和服從考核結果。 9.5半年考核時,各事業部與職能部僅向人事部送交績效考核分數彙總表半年性績效考核表存各事業部與職能部.年終考核時,應將年度績效考核表和考核分數彙總表一併送交人力資源部。 9.6員工的年終考核分數彙總表交人力資源部存檔,人力資源部應對年終考核結果作出分類統計分析,報正、副總經理進行籤核。 第十條 考核後的影響 10.1半年考核結果交部門儲存,並彙總評分上報人力資源部. 10.2員工的年終考核交部門,由部門主管進行綜合平衡並提出對員工升、降、調、轉、獎懲、表彰等意見。部門所提出意見要保證考核結果呈正常態勢分佈,符合人力資源部有關工資晉升、獎金分配的總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