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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u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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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久甘書院
相視一笑泯恩仇。仰天長嘯去,我輩豈是逢高人。
哈哈哈哈哈!既然相親到前女友那麼也是一種緣分。那就坐下來好好聊聊唄。如果你還有喜歡他的話,你可以趁機找她複合呀。我覺得相親到前女友尷尬是在所難免的。但不過這時你儘量不要表現出太多的尷尬。這樣會顯得你不成熟不穩重。既然雙方都選擇相親。那麼肯定都是奔著結婚去的。其實你們也可以好好聊聊,看能不能複合。畢竟都知道了對方的缺點優點之類的。這樣對以後的生活更加有幫助。其次呢也可以得讓對方介紹一些女孩子或男孩子給對方認識一下,相當於做一個媒人。何樂而不為呢? -
3 # 苦憶
首先我覺得這是一件很幸運的事,人們都說一千次回眸才有一次擦肩而過,在芸芸眾生之中能夠相遇已經很不容易,何況能在相親中碰到前女友,難道不是一次緣份嗎?
古話講“有緣幹裡來相會,無緣對面不相逢”,這也許月佬一次故意的安排,如果兩個對彼此還有好感,還有那麼一份情,還有那麼一份不捨的牽掛,何不趁這起機會,成就一段佳話。
如果兩人在以前就以經鬧掰,已經水火不溶,那也沒什麼好尷尬的,茫茫人海中,能再次以這樣的方式相遇,何不相逢一笑眠恩愁呢!
人生如浮萍,在塵世中飄來飄去,我們會遇到很多張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有的會紮根心中,有的會過往如煙,但不管怎樣,相逢就是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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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朱大明
就拿我自己來說吧,本人也快奔三的年齡了,所以家裡特別著急,有些事情推是推不掉的,在家人的一再催促下,今年過年安排了幾次相親。對於我來說就好像走過場秀一樣,互相留個微信或手機號碼就沒下文了。但是家裡人總是在背後問,跟某某某發了資訊沒,今天打沒打電話沒,一頓頓嘮叨在耳邊不停的想起。其實是實在沒辦法是啊,誰叫這麼大還沒找物件,家裡擔心太正常了。
直到初八那天,家裡人又匆匆忙忙地叫我換好衣服,準備相親。我已經見怪不怪了。但是讓我詫異的是相親物件竟然是前女友,我當時真的有點悶逼了,真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啊。因為那時我們是自談的,分了差不多有半年多,直到分手家裡人還不知道。所以見面後,我的表情裝的很正定,千萬不敢讓家裡人知道。她的表情也很淡定的樣子,估計跟我一樣被逼的不行了。家長們經過簡單的交流後,讓我們聊會天,說說話,都跑到外面去了。我們看了看對方,都忍俊不禁的大笑起來,覺得太有意思了,我們當時是和平分手的,所以還是很好的朋友。看了她之後還故意調侃她變瘦了,因為她是那種女漢子的性格,所以嘴裡直說呸呸,然後說,我還不知道你,盡會說甜言蜜語。她也開始調侃我,什麼時候能吃到你的喜糖啊,我也誇誇而談的說快了,快了。。
說著說著兩個人又笑的不行了。最後我們就當成老朋友見了個面,增進的朋友間的感情,哈哈哈
父母看我們聊得這麼開心,還以為有戲呢,其實。。。。
其實生活中會有很多人會再次遇到前女友,不管當時哪一方提出的分手,我們都應該往前看,沒必要再對已發生的事再斤斤計較,畢竟當時雙方在那段時間都付出了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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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那個什麼香蕉芭樂鬼
雖然,這只是一個假想,虛幻如夢,如泡沫般倒映著一切繁華與情愁,一觸即破。
我不敢想象,那時的我會怎樣。
不敢。
一點也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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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飄雨桐
哈,如果這樣的相親是正兒八經的。如果,你們都真的還沒有中意的物件。在這種情況下,遇到前任一定是特別搞笑的場面。兩人,可能大眼瞪小眼然後哈哈大笑。怎麼,又是你。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猿糞嗎?
也用不著臨陣脫逃,就當是敘敘舊的該幹嘛就幹嘛。也許,找找感覺也是可以的。說不定,你還是覺得對方不錯呢?畢竟,是不是還有家裡的長輩在呢?這樣的話,就演戲演到底咯。
還想給自己、給物件機會的話,那就約好了下次見面。沒有感覺?那就吃完飯之後,各回各家吧。一別兩寬,各自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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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胡小乖
你不覺得其實這也是緣分嗎,我沒遇上過,但我一個朋友就是相親遇上了前男友,當時確實挺尷尬,那時候他倆都分手一年了,因為兩家有點距離,所以當初戀愛的時候,去對方家的次數也少,雙方的爸媽對孩子的物件的全名記不清楚,或者忘記了,所以好嘛,媒人一介紹,就去了,然後就尷尬了。
不過後來兩人還真的又重新走到了一起,我朋友和我說,她覺得這樣能遇上是一種緣分,還有就是,可能他倆真的是挺配的,不然媒人也不會介紹他倆了。反正當初分手的也沒有鬧得很僵,就嘗試著重新開始,然後就結婚了。
不過你怎麼看,無從知曉,我是覺得,要麼再找找感覺,說不定真的能重新培養呢。要麼就沒事,就當朋友一樣,見面過後,就說不合適,和當初一樣,一別兩寬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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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子海一夢
雖然我沒有遇到這種情形,但我覺得相親時如果遇到前女友,或許會有一點點心動,畢竟曾經相處過。如果遇到前女友沒啥感覺,那或許就是彼此間根本沒啥感情;雖然曾經相處過,也沒留下好印象。甚至有的人如果相親時遇到前女友,或許還會裝作不認識。啥情況的都有,不過我覺得曾經相處過,雖然沒有牽手,也是一段緣分。生命中的過客,禮貌地打個招呼,心裡祝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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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七W
不是每次的錯過都還能有這樣的相聚,既然命運讓你們再次遇到,那就給對方一次機會,試一試,如果真的不合適,再放手,因為我相信緣分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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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玫瑰F
說明你倆最適合。
緣分啊!別不信。
我同事第一次相親時,兩人都沒同意。
結果四年過去了,介紹人一問,就又給她倆捏和到一起了。
婚後生個女孩,一家人過的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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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一種莫名的緣分吧,或許是你們家鄉太近了,若不是那肯定是有緣的了,如果你對她還有感覺的話可以再次勇敢出手啊,如果你們是分手後老死不相往來的話,那就很尷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