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只是計算企業所得稅時的依據,平時會計處理不做調整;但最高不能超過銷售收入的0.5%。
一、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政策主要把握以下四點:
二、在業務招待費的列支範圍上,不論是財務會計制度還是新舊稅法都未給予準確的界定。在實踐中,業務招待費列支的具體範圍一般如下:稅法規定,企業應將業務招待費與會議費嚴格區分,不得將業務招待費擠入會議費。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差旅費、會議費,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一般來講,外購禮品用於贈送的,應作為業務招待費,但如果禮品是納稅人自行生產或經過委託加工,對企業的形象、產品有標記及宣傳作用的,也可作為業務宣傳費。同時,要嚴格區分企業給客戶的回扣、賄賂等非法支出,對這些支出不能作為業務招待費在稅前扣除。業務招待費的會計處理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企業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業務招待費……等。《企業會計制度》要求業務招待費的會計處理應當計入“管理費用”的二級科目“業務招待費”,但這只是一般性的規定。注意事項業務招待費的財稅處理需把握以下兩點:中國現行的稅收政策對業務招待費的範圍沒有作出詳細的解釋,但《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釋義》中指出:業務招待費支出的稅前扣除的管理必須符合稅前扣除的一般條件和原則,如企業開支的業務招待費必須是正常和必要的、業務招待費支出一般要求與經營活動“直接相關”、必須有大量足夠有效的憑證證明企業相關性的陳述。另在《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合理的支出”中也指出了合理性的具體判斷,主要是看發生支出的計算和分配方法是否符合一般經營常規,如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與所成交的業務額或者業務的利潤水平是否相吻合等。
這個只是計算企業所得稅時的依據,平時會計處理不做調整;但最高不能超過銷售收入的0.5%。
一、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政策主要把握以下四點:
二、在業務招待費的列支範圍上,不論是財務會計制度還是新舊稅法都未給予準確的界定。在實踐中,業務招待費列支的具體範圍一般如下:稅法規定,企業應將業務招待費與會議費嚴格區分,不得將業務招待費擠入會議費。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差旅費、會議費,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一般來講,外購禮品用於贈送的,應作為業務招待費,但如果禮品是納稅人自行生產或經過委託加工,對企業的形象、產品有標記及宣傳作用的,也可作為業務宣傳費。同時,要嚴格區分企業給客戶的回扣、賄賂等非法支出,對這些支出不能作為業務招待費在稅前扣除。業務招待費的會計處理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企業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業務招待費……等。《企業會計制度》要求業務招待費的會計處理應當計入“管理費用”的二級科目“業務招待費”,但這只是一般性的規定。注意事項業務招待費的財稅處理需把握以下兩點:中國現行的稅收政策對業務招待費的範圍沒有作出詳細的解釋,但《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釋義》中指出:業務招待費支出的稅前扣除的管理必須符合稅前扣除的一般條件和原則,如企業開支的業務招待費必須是正常和必要的、業務招待費支出一般要求與經營活動“直接相關”、必須有大量足夠有效的憑證證明企業相關性的陳述。另在《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合理的支出”中也指出了合理性的具體判斷,主要是看發生支出的計算和分配方法是否符合一般經營常規,如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與所成交的業務額或者業務的利潤水平是否相吻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