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豆奶998

    有惡性的傳染病或者遺傳病,我覺得應該要告知另一方的。患者有隱私權,但另一方也有知情權,畢竟是一輩子生活在一起的,雙方都有權利選擇對自己來說最好的生活。特別是艾滋病這種傳染病,不但是兩個人的事,還會影響到日常的生活習慣和生育下一代,以保護隱私為名而隱瞞另一方,其實是行小善形大惡。

  • 2 # 冷漠面具1

    因為法律有規定,保護艾滋病人隱私權,任何機構不得告知除患者意以外的任何人,目的是保護艾滋病群體隱私權。

    話說回來為什麼要保護艾滋病人隱私權,我們從法律規定方面看是為了不讓普通人知道誰是艾滋病患者所以就不會有歧視,不然管電視媒體如何宣傳還有一些接受採訪的虛偽人士說的在好,普通人都會有恐懼心裡這不是很正常的嗎人性好不,當然從社會穩定方面來看若社會把這群人逼入死境會發生什麼(若不保護他們隱私他們會找不到工作,找不到配偶),有可能會報復社會,惡意傳染他人,造成社會分裂。(當然保護了裡面依然會有人渣,但畢竟數量少)

    這樣做造成了什麼?老百姓買單,比如你配偶有艾滋病,你無法知曉,得了後只能自認倒黴,所以有時對媒體一些宣傳挺反感的。因為他總宣傳的很好,他們找一些患艾者說些正能量的話,說他們做的正能量的事,希望群眾接納他們,卻從不報道里面一些壞呸,乾的噁心事後,群眾中招後無法維權的事實。

    結論凡事多動動腦子,歧視是我之權利,不歧視也是權利,別進行任何道德綁架

  • 3 # 國企專案

    在法律上這種情況醫生無權告知另一方,但是我認為患病的一方如果不主動告知應該追究法律責任,應該考慮修改相關立法

  • 4 # 梧桐花14235

    我覺得做婚檢。醫生髮現一方感染艾滋病,應該告訴另一方。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誰都有生存活命的自由和權利。尊重個人隱私權固然重要,但和生命比起來一文不值。

  • 5 # 人類統合體

    靠⊙∀⊙!原來防治艾滋病要靠患者自己來剋制啊!那患者都不是好人的話豈不是防不住?看來得艾滋的太少了,等全國有個幾千萬艾滋病了之後保證和吸毒的一樣歸警察管了。

  • 6 # 昭羅

    為了隱私,不告訴別人可以理解,但是婚檢啊!不告訴另一半,這就不是隱私,是謀殺啊!明知道會有問題,明知道無辜的另一半會感染,這個時候還不告訴,想幹嘛

  • 7 # 王醫生談精神病

    回答那些說婚檢如果不告之物件有艾滋的話,就會殺了醫生的人,是不是神經病!這事情能怪醫生嗎!如果不是有一條法律在那裡擺著,誰不想告訴另一個無辜的人,讓他做好準備。

    根據2006年實施的《艾滋病防治條例》第39條規定:未經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公開艾滋病病人的資訊,包括其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肖像、病史資料等。如有違反,將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這個裡面的單位或個人,就包括婚檢單位和婚檢醫生,你覺得醫生有什麼義務冒著違法的風險,來告訴你愛人有艾滋病。更何況,這樣的事情又不是沒有過,醫生最後得到什麼結果,你猜猜。

    婚檢檢測出一方有艾滋病,醫生也只能跟當事方說明情況,而另一方,在《艾滋病防治條例》是這樣規定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有義務將感染或者發病的事實及時告知與其有性關係者,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意思就是說,需要感染艾滋病的一方主動告訴配偶,而不是靠檢查機構來告之。雖然很多醫生也知道這樣不好,但法律在那裡,誰敢越紅線。所以,與其責怪醫生,不如向上頭申訴,修改法律。

    最後多說一句,有一些情況,醫生沒有明說,你們自己也要懂什麼意思,不要覺得這是沒事找事做。

  • 8 # 就是讓你沒法定義

    我想知道,婚檢,如果不告知病情,那麼意義在哪裡?靠人類的自覺?真是笑話。婚檢報告應當以易於理解的文字報告,並相互交換或同時公示給雙方。不然,優生優育體現在哪,健康一方的權益在哪,我婚檢就是為了不傳染上疾病,生個健康寶寶。檢查完了你告訴我結果保密。什麼鬼邏輯!!!

  • 9 # 君異邪魅

    之前看過一個新聞,孕婦隱瞞自己有艾滋病,把接生醫生傳染了。本來還同情那個醫生,現在我同情個屁,要保護好病人的隱私噠!保護噻

  • 10 # 淡情如此而已

    我覺得這條法律是不公平的,婚檢檢查結果夫妻雙方都應該有知情權,而不是不告知結果。這樣的話婚檢就失去了意義。並且可以理解醫生不能越紅線但是它可以明確建議不適合結婚

  • 11 # 58155141372

    婚檢結果,只能依法告知本人,及本人合法授權的委託人,嚴禁告知其他人。當事人,有完全的權利,來決定是否告知其他人。

  • 12 # 不委屈小姐姐

    那些噴醫生的,有沒有想過這條法律法規並不是醫生定的?有些人得艾滋病就診還對醫護工作人員隱瞞病史,徒手做一堆檢查感染風險也很大,也很無辜啊。而且醫生一般都是會和家人說的,讓家人注意血液體液隔離。

  • 13 # 無非公子_

    不要什麼都扔給醫生,你自己的配偶是什麼樣的吊人你自己沒點B數?你自己跟你物件發生性關係的時候怎麼不怕他有艾滋?還怪醫生不告訴你,真的搞笑

  • 14 # 無序秋霜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提醒,說明哪怕婚檢了也不能完全放心,以後我的孩子要結婚我一定要求倆人去醫院抽血做全套檢查,互相檢視是否健康,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無,先小人後君子,防止一些不必要的麻煩,這樣相對比較公平。

  • 15 # 可姐嫲嫲

    瞎寫吧,婚檢現在非強制的。如果真的婚檢了,如果一方得了傳染病,醫生還是有義務告知對方的。畢竟涉及到遺傳,關係配偶和下一代的健康。如果真的是艾滋病,除了告知配偶,還有父母之外。還要上報,畢竟艾滋病傳染率太高,容易給社會造成恐慌。也許用人單位也會被告知。

  • 16 # lijiafenge

    法律規定不能告知,那醫生肯定不能說啊,至於一方想知道另一方是不是有病完全可以要求看他的檢查結果,那是他們兩人的事吧,是坦白交代還是刻意隱瞞就要看生病的那個人自己了……關醫生什麼事?還有說要殺了醫生的……什麼邏輯?

  • 17 # 田園生活筆記

    那婚檢有個屁用,就這法律,最起碼還有一條,如果當事人不告訴另一方,導致對方感染疾,承擔所有治療費用,並且承擔故意傷人罪,這才合理

  • 18 # 中國移動昌隆通訊手機銷售中心

    有梅毒性病都告訴,為什麼艾斯病不告訴呢,寫法律的肯定是腦袋被驢踢了,女方不管是男方,在不知的情況下,可以告訴給當事人。

  • 19 # 米亞56896

    因為法律規定啊!所以這麼不合理的法律當初是怎麼定的?同意強制婚檢,同意查出艾滋病要告知配偶或未來配偶,隱身權不應大於生命權或者健康權。

  • 20 # 作死的憤青

    矛盾就在於,配偶婚前隱瞞此類疾病屬於騙婚範疇,法院都會判決離婚並支付賠償。所以當一方向醫生詢問配偶是否有艾滋病時,醫生即不能說有,又不能說沒有,如果不說,那就說預設。所以這形成悖論,醫生只要知情,被刻意詢問後就不可能置身事外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農民工”最期盼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