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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談談

    其實有少數人能接受在做朋友,但是兩個人相處的方式和朋友不一樣,名義上是朋友,其實,內心裡已經不能面對了,和路人沒有什麼分別。

    真正相愛的人在分手後是有很長一段悲痛期的,兩個人都一樣。無論是處於什麼原因導致分開,都會讓兩個人在很長一段時間無法面對對方。無論是傷的多深,內心都會有一種祝福,希望對方幸福,但相互不打擾,因為只有這樣才不會在想起兩個人以往發生過的點點滴滴。

    其實兩個人分開就應該彼此不打擾,只有這樣兩個人的生活都會美好!

  • 2 # 最美的一瞬間

    我曾是你最熟悉的人,現在卻是你最陌生的路人!

    曾經兩個相愛的人,真的還能像朋友一樣相處嗎?我覺得一般不會,想起她便是疼痛你還會相處嗎?至於相處與否主要是相愛的程度,如果兩個人分手後還能相處,那說明你們不適合分開,又或者說你們只是需要有點新的快樂(✪▽✪)

  • 3 # 南安花已開i

    可以肯定的說不會的。畢竟有過之前一段或長或短的經歷,苦也好甜也罷,這是兩個原本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人從相識到相知再到相愛一同創造和走過。在一起那是美好的回憶,反之則在雙方心裡留下甜刀疤。俗話往事不堪回首,不能在一起的人說明不合適,得不到的愛就不要去強求

    不屬於自己的愛情也無需悲哀,因為屬於你的在不遠的未來。加油雖然現在我還是一個人

  • 4 # 頓走天涯

    首先用自己最真實的經歷告訴你一個肯定的答案~能!

    先說我的經歷:我和前任走到談婚論嫁的程式時,遭遇到了我的家庭的強烈反對。當時自以為年輕衝動,愛情至上,想著如果堅持結婚了最終父母總有一天會接受。我們在沒有父母的祝福下堅持收拾了新房,買好了傢俱,只差領證結婚了……

    這時有一天我接到了家裡的電話,母親因為傷心過度摔倒了,我讓他跟我一起回家,他因為恨我的父母不能接受他所以不肯去,我一個人跑回家,看到地上是一灘血,再衝到醫院,看到頭部受傷躺在病床上的母親後我淚如雨下,那一刻我終於妥協了,再也沒有堅持自己愛情的勇氣。

    哭了整整一夜後,我向他提出了分手。他不理解,在他的認知裡~“我愛你,也非常願意和你結婚,是你的父母不接受我,我也努力了,還是沒有被接受,那餘下的就是你自己的事情。把你的父母搞定,我隨時娶你回家!”

    而我認為~愛情是兩個人的事,如果父母不接受,需要兩個人共同努力去讓父母接受,我們才能真正走到一起。

    因為這個原因,我們最終痛苦地分手了,他恨我,用最短的時間找了一個女孩子結了婚。

    一年後的某一天,我們在給一個曾經共同的朋友幫忙時再次坐到一起,朋友嘆息說原以為你們兩個會走到一起的……

    我們相對無言。

    再以後,我們慢慢放下了心裡的糾結,逐漸成了普通朋友,他有孩子了,買車了,搬家了,換工作了……都會告訴我一聲。

    我們真心相愛過,再如朋友般相處時,彼此是比普通朋友更親近的人。

  • 5 # 楊姐日記

    如果兩個人真心相愛過不可能和一般朋友一樣相處,因為兩個人心裡明白對方瞭解對方太多,而且想象一般朋友相處會很難,畢竟曾經自己心裡愛過這個人。就算有聯絡也不會和平常一般朋友一樣。就像一張白紙上寫過字再擦也是有印記的……

  • 6 # 愛吃肉肉的開心媽

    如果當初兩人是真心相愛,只是因為誤會分開的,還是可以以朋友相處的,我和他是高中同學,後來上了大學後確定戀愛關係,因為他學習成績好,我學習成績不太好,所以在他面前沒有自信,不確定他是否真的喜歡我,就不去理他,如果他真的在乎我,就會主動的聯絡我,結果,他也沒有找我,畢業後就匆匆結婚,後來偶然機會遇到了他,說出我當時的困惑,他說了一句,你的手機號碼是空號,你又不qq,我又不知道你的住址,我去找過你,但我怎樣才能才找到你那…感情就這樣錯過了,2012年時通訊還沒有這麼方便,如果當時就有了微信,QQ也能影片打電話,結局就不是這樣的,知道他過的好就行了

  • 7 # 小蛋白質

    上過床的朋友,還能叫朋友嗎,曾經你最熟悉的人,和最熟悉你的人因為某些事而分開,當再相遇的時候,那得何其尷尬。

    我和我的初戀是因為異地而分開的,我們是大二相戀的,當時我們倆和普通的情侶一樣,覺得這輩子都不會分開,那些海誓山盟,甜言蜜語,說的不必一般人少,到了大四畢業了,因為選擇的路不同,所以就分道揚鑣了。

    她的父母在一個十八線的小城市有關係,所以希望她回去當一個公務員,平平穩穩的。而我則是希望有更大的成就,就南下,去大城市一展抱負。

    當時的我也希望她回家,因為外面的世界並不適合她,而且我也相信我們的愛情不會被任何東西所打敗。

    所以當時的我就去了上海,而她就回了家,剛剛開始我們還每天都在聯絡,我每個月都會坐飛機,然後坐火車,再到她哪裡。因為工作也輕鬆,也有時間。可是慢慢的,因為專案越來越多,和她聯絡的時間慢慢變少,她聯絡我,我有時看到,因為太忙,或者太累而忘記回,一來二去,我們就分開了。

    今年因為一個大學朋友結婚,我和她再一次相遇,當時見面的時候特別尷尬,因為不知道說什麼。我問她:“最近過得好嗎”。

    “我很好,你呢,還那麼忙”。

    “嗯,我也很好”。

    曾經相愛的人可以做朋友嗎,我想可以,但是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朋友。

    那天回上海的飛機上,我的手機上一直在單曲迴圈陳奕迅的《十年》

    “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你不屬於我,我們還是一樣,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走過漸漸熟悉的街口”。

    “十年之後,我們還是朋友,我們還可以問候,只是那種溫柔,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

  • 8 # 熊藝楸

    這個問題不好一概而論。兩個曾經相愛的人還能不能像朋友一樣相處,主要由以下因素決定:各自感情的投入狀況、智慧較低那一方的認知、兩個人的胸懷格局、彼此配偶的感受等。

    兩個曾經相愛的人,如果彼此都還單著,心裡也都念著對方的話,不排除愛火重新燃起的可能性。但是正常情況下,大機率上回不去做朋友的狀態了,不太容易再像朋友一樣相處。是重燃愛火還是能做朋友或是從此陌路,關鍵取決於兩人當中智慧較低、無明更甚那一方的認知與性格。

    一方面,彼此相愛過,那些相愛時美好的畫面,一起走過的路,一起看過的電影,甚至一起路過的天橋,都見證過昔日的美好。當那些見證過兩人美好畫面的物件再次看到這兩個人時,身旁的另一個卻換成了陌生的第三人。物情無情人情情,美好依然在,卻沒了彼此。倘若還做朋友,四目相對時,誰又能控制住一定不落淚。

    另一方面,兩個相愛的人,既然會分開,十有八九雙方之間發生過矛盾與爭執,你惡狼般吼我的音聲言猶在耳,再見時彼此又如何相對?

    兩個曾經相愛的人,還能像朋友一樣相處,大抵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雙方並沒有那麼相愛,或者是其中一方並不怎麼愛對方。只要該方不再放在心上,兩人還是有可能做朋友的。

    第二種情況,其中一方透過默默忍受心裡的思念和痛楚這種方式,換取二人還能像朋友一樣相處,只為了此後的人生路上不變成陌生人。實在愛得深切,便捨不得分離,於是甘願卑微到塵埃裡,換取一個朋友的身份。

    第三種情況,雙方皆是豁達通透之人,格局胸懷非常人,看透了人生實相,不再執迷於男女之愛。這樣的兩個人即便曾經相愛後來相離,也還能像朋友一樣相處。人生短短數十載,大家都是向死而生,能彼此照亮的時候,又何苦老死不相往來。

    第三種情況很少見,因為大部分人都是飲食男女,達不到這種人生境界,況且就算自己能做到,現實中的另一半也未必能理解。

    此外,兩個曾經相愛的人分開後,彼此都會有自己新的生活,在決定是否還能做朋友這個問題時,要為各自以後的生活和伴侶考慮,即,你的決定會不會影響雙方的正常生活?是否要告訴自己的伴侶?是否為各自的伴侶所接受?

    綜上所述,兩個曾經相愛的人還能不能像朋友一樣相處,取決於各自感情的投入狀況、兩人裡智慧較低、無明更甚那一方的認知、兩個人的胸懷格局、彼此配偶的感受等因素。

  • 9 # 小南倚書

    確切地說,題主應該是問曾經相愛的兩個人,分手以後還能不能做朋友吧?誠如大家所言,這個問題還真是因人而異。我從自己的角度說說自己的看法。

    就我個人而言,我是沒有辦法跟前任做朋友的。

    既然是曾經跟我相愛過的人,無論出於什麼原因分手,最大的問題,肯定是因為影響到了我們之間的感情。

    相愛過,無論是否和平分手,就必然會帶來傷害,也許很長一段時間都無法走出來。但如果還像朋友一樣相處,無疑是徒增煩惱。雙方如果有一方還對這段感情抱有希望,那麼就會忍不住想要複合,最後如果複合了,只會重蹈覆轍以前的傷害;如果沒複合,就會一直陷在痛苦裡,這種痛苦,並不會比失戀好受。

    電影《戀愛的溫度》裡有段臺詞:“分手的情侶重新複合的機率是82%,但是複合後能走到最後的只有3%,剩下的97%會再次分手,再次分手的理由往往和第一次一樣。”

    所以,長痛不如短痛,分手了,就各生歡喜吧。

    再說了,分手後不做朋友,也是對我自己的一種保護。

    曾經,我也因為失戀失聲痛哭過,那種天塌下來的感覺至今還記憶猶新。當時也恨不得不要全世界只要他,即便兩個人在一起已經是一種折磨。

    可是後來,我才知道,分手後,只有不再聯絡,才會讓自己斷了念想,才會讓彼此迴歸於平靜的生活,才不會在看到他交了新的女朋友時一個人心痛,更不會再讓他的情緒牽著自己的鼻子走。分手後再做朋友,只是自欺欺人地麻痺自己而已,這無異於凌遲自己的心。只有放下,才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也是對彼此最好的成全。

    兩個人,能相愛是緣分,但是緣分走了也無需強求。人總得向前看,揮別舊的,才能迎接新的。曾經的愛情已經不復存在了,就讓它留在心底吧,勇敢地放手,才能追逐新的生活。

  • 10 # 使用者5225550800232

    作為我這個年齡段,分手就分手,最好不見面,各自自己的生活就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生活不需要太多的波折,平靜最好。

  • 11 # 青蛙洗澡忘記了脫衣服

    如果兩個人真的相愛過,後來分了我覺得沒有必要在做好朋友了...本人就是這樣的。當然只是個人觀點,不是絕對的答案……

  • 12 # 唐小玉廣漂日記

    不可能的分手以後就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了……只是會偶爾想起那個人,畢竟曾經相愛過……如果還做朋友不是會想起曾經一起發生過的事情嗎?

  • 13 # 悅生活達人

    男女相愛不一定是朋友,是朋友不一定相愛,曾經的你愛人不一定是敵人,水火不容,曾經愛過,分開後依然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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