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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佛洛一得

    黃我不知道怎麼回事,吳的事這人心裡不健康,他想白玩,但是人家也不是吃素的,好好一個一個大故娘,處女,給你了,吳是什麼玩意兒,臉上沒肉的人。駝揹人,這種人千不注意,不能交,單位也不能用這種人

  • 2 # 全才183

    黃海波遭人誣陷!吳秀波是喪德丟人又現眼!他妻子明知卻裝看不見!明鋪暗養七年正!有妻有妾有小三!電視電影裝好漢!有名有位再有錢!敢叫王法靠邊站!動我秀波試試看!

  • 3 # 好咯兒

    個人覺得他們的事情具體情況並不一定如同公佈出來的那般凌亂片語,所以不好下結論,至少當事人沒有公開細節和闡述事實。基於假設的話(“黃”事件不被冤枉),我認為沒有什麼不同。

    首先,從兩起事件的直接傷害者去觀察。

    “吳”事件:雙方當事人,雙方家人。“黃”事件:“黃”的家人。不可否認於“吳”、“黃”又是有相當知名度的公眾人物,間接傷害了對他們感興趣的一部分人。

    其次,從事件直接傷害者所受具體傷害性質來看,兩件事都是“感情傷害”為主因,“財物傷害”其次,且“施加傷害者”=“本人”也收到傷害。

    基於以上兩方面我覺得:他們本人想這麼做,也具體實施了事件。本身事件是他們自己對個人情感、個人需求的獲取,且事件雙方當事人最初都自願達成的。他們都違規了,錯了!於情,我能理解。他們滿足的是個人單方面的需求——感情需求或者生理需求,且都在自願的前提下達成。

    人是為自己活著麼?人能為自己活著麼?

    不能!除了那口維持生命的口糧外,每個人都需要付出,需要顧忌他人的感受,為了維護秩序。

    出人頭地之後,還需要有能者多勞的覺悟。為了平衡,為了發展,也為了秩序,他們都走錯了一步。。。可惜。

  • 4 # 手工先生Mrcraft

    吳秀波事件是吳秀波長期與其他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屬於情感道德上的問題

    黃海波事件不清楚是否誣陷,由於他被行政拘留了,屬於違法行為

  • 5 # 飛天雪花飄

    黃海波是得罪高層人物被人栽贓陷害,而吳秀波則是道德問題,倆者是不相同的,通俗一點的說,黃海波是一個清官卻被人陷害貪汙了,而吳秀波是個貪官貪的太多被人舉報而已……

  • 6 # 椰子愛八卦

    很簡單的,黃海波是嫖娼,這個事其實說大也大,說小也小,只是因為他是公眾人物,給民眾做導向作用的,然而黃屬於中國嚴厲禁止的,所以這件事上觸犯了廣電總局的底線,但根據其他方面的瞭解,黃海波人品與演技是沒有問題的,如果這件事是發生在普通人身上,也不會引起這麼大的影響,錯不是因為他去做這件事,而是,他帶著明星的身份去做這件事,帶來了很大的影響。

    吳秀波這個事呢,現在不論具體真實情況,一個女生陪伴他七年,後來因為金錢糾紛把那個人送進了監獄,這就是不太好的,但另一方面,一個人一而再再而三的一直透過某些把柄找你索要錢財,送進監獄很正常,只是也是因為是公眾人物,而且在一些媒體的有心引導下,將事情擴大化,而且使局面超出了本人的控制範圍,本質沒多大區別,都是屬於民事案件,只是因為身份的問題,導致了事件的升級,所有公眾人物需要愛惜自己的羽毛

  • 7 # 貝貝127554956

    撇開道德:黃海波是公平交易;吳秀波呢?如果曾經愛過對方,往牢裡送、未免太狠了些;如果沒愛過,屬於嫖的性質、也應該按當初的承諾給錢。

  • 8 # 福壽雙全房車娛樂

    吳秀波事件和黃海波事件本質上相同的一點是都是為了女人,不同的是吳秀波是婚內出軌,包養小三,因受不了女方的索取錢財而報警抓了小三。黃海波事件是婚內嫖娼而被抓,拘留15日,拘留期滿的黃海波並沒有被北京警方釋放。北京警方向媒體證實:黃海波因賣淫嫖娼,被轉為收容教育6個月。

    先說吳秀波,出事後大家都眾口同聲的說他是渣男,但大家不要忘記了,有錢有勢的人,包小三小四的多了去,特別是娛樂圈,這種亂像又怎是個別的,一經公開,就成了渣男,那我敢肯定,娛樂圈一半以上的人是渣男渣女了。就連一般老百姓,有情人或婚內出軌的,也很常見。在法律上,你情我願的事,並不違法,只是違反了道德品質,需要的是受道德法庭的審判!而女演員陳昱霖在自己的個人社交媒體爆料,她與吳秀波保持了情人關係近七年!你怎麼不說這七年中你從吳秀波身上撈了多少好處?多少錢財?你願意當情人,吳秀波又沒逼你,又沒強姦你,吳秀波自願給你多少錢,那是你們的事,不犯法,但你以爆料與吳秀波的這種關係來索取幾千萬上億元,當然是敲詐勒索罪,數額巨大,判你十年八年也應該,這種女人其實比吳秀波更人渣!

    再說黃海波嫖娼,其實,嫖娼這事,古來有之,新中國成立後,這種現像基本沒有了,因為當時的人們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加之生活又不如現在,所以娼妓基本絕跡。但現在,受西方的影響,道德觀發生了變化,錢也多了,女人靠肉體換錢也不覺得恥辱,所謂的笑貧不笑娼,在這種思想下,娼妓也多了,君不見,什麼按摩,桑拿,洗頭的,洗腳的,KTV,舞廳,賓館酒店,哪一項不暗藏這種事情?一般老百姓被抓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大多罰款5000元了事,重一點的拘留十五日。黃海波因是公眾人物,被收容教育6個月也是合法的。但是近日根據媒體報道,當年的事件另有蹊蹺,當事人劉馨予被爆出是變性人,她最近在直播中還坦言,當天黃海波是被灌醉以後送到賓館,兩人什麼也沒有發生,黃海波還很客氣的問她吃飯沒有,在一塊也是很客氣的聊天而已,是有人陷害黃海波,這就好玩了,但黃海波在事業高峰時受到這種陷害,從而斷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我也相信是受到陷害,否則,以黃海波當時的聲望,何必嫖娼,想要女人,怕是有很多人爭著上,真的可惜。但木已成舟,再有什麼也於事無補,認倒黴吧。

    一般華人,總是同情弱小,吳秀波事件後,不是有名人出來罵吳秀波嗎,其實,同情心不要太多,敲詐勒索罪在刑法上可是重罪,不依法處理陳昱霖,怎麼談依法治國。我相信公檢法一定會依法處理的!

  • 9 # 伊維琳

    本質的不同在於:吳秀波事件屬於社會倫理道德層面的問題;黃海波事件屬於純粹的個人違法行為。

    吳秀波事件觸及到了社會大眾內心深處最薄弱的一環——對於人性倫理的原始慾望以及人類社會道德價值觀的堅守。

    黃海波事件僅僅是讓大家有了一個譴責和聲討他的理由和藉口,對於大眾內心而言並沒有一種靈魂深處的感受效應。

    所以大家在對待這兩件事情上面的看法以及態度是截然不同的觀點。吳秀波事件影響的是整個社會對於主流三觀的認知而產生出的各種討論,黃海波事件的影響僅限於個體的生活以及社會行為,而且產生的原因也恰恰是源自於人性最原始的慾望,對於社會大眾而言無論是從意識形態的角度來看還是從心理情感上來說顯然接受度要相對容易一些。吳秀波事件則剛好相反——社會大眾無法接受一個顛覆了主流三觀和對人性認知徹底扭曲化的行為。

  • 10 # 冴羽獠

    黃海波只是嫖娼,從來沒有傷害誰。吳秀波是包養一個女孩佔有她青春七年,最後牢底座穿。道德角度吳秀波罪該萬死。黃海波不該被譴責。但是法律層面吳秀波沒犯法,黃海波犯法了。你是看道德還是法律。酒駕和嫖娼都入刑。但黃海波人格上沒問題,吳秀波就呵呵了。渣男一個。黃海波不是渣男。這就是區別。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假如此刻還有些許的難過.也許美麗傷感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