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星星榮榮笑笑樂樂

    一般來說,物業和業主的矛盾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一些物業擺不正自身位置,把自己看作是主導地位,對業主提出的各種要求和反饋往往消極怠工。二是物業收費名目不清晰,有時候即便已經收取了物業費,但對於業主提出的一些維修工作仍然需要繳費,存在重複收費現象。三是有的物業只注重贏利和收入,忽視自身服務方面存在的問題,無法提供比較高質量的物業服務。四是雖然大家都知道物業存在很多的不足和問題,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業主想要更換物業並不容易,常常存在一些老物業公司賴著不走的情況。

    那麼,既然有這麼多問題,物業真該全面取消嗎?對於這個問題,央媒半月談在《物業不應是城市“火藥桶”》一文中給出了明確迴應:在沒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務方式之前,物業仍有其存在的價值和必要,而且現實生活中也確有不少深得業主信賴,所以不應將其“一刀切”對待。根據央媒的迴應來看,答案很明顯了,全面取消物業並不現實。那麼,如果不取消,又該如何緩解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呢?住建部等10個部門就聯合釋出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加強和改進住宅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針對加強和改進住宅物業管理提出了21條舉措,明確要求各地要加快發展物業服務業,推動物業服務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除此之外,2021年開始正式實施的《民法典》也針對物業管理專門釋出了一系列的新規定。

    1、明確要求提升物業服務質量和物業人員素質,如果業主對物業服務不滿意,業主有權利進行解聘和更換。

    2、針對小區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業主享有“收益權”,關於這一點已經有了更為明確的法律依據。

    3、建立服務資訊公開公示制度,對於物業費的收支明細,物業履行情況等,業主享有“知情權”。

    4、規範公共維修資金的使用,降低公共維修資金的啟動門檻,有效解決小區業主的實際需求。

    5、發揮物業的屬地化管理,進一步加強對物業、業委會的監督,遇到問題時,使得業主可以投訴有門。

  • 2 # 湖湘蓮藕

    有的業主太不尊重自己了,當主人不好,偏要爭當奴才,像我一樣,一年交1290元物業管理費,天天進出幫你開攔杆,幫你打掃衛生,清理樓道,小區道路乾乾淨淨。晚上還幫你巡邏,樓道內的廣告清理乾淨。只有幾塊錢一天,人家幫你做了這麼多事,應該知足,說話要憑良心,有人想把物業推給社群,自己不掏錢,那裡做夢。

  • 3 # 退休60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首先要搞清楚什麼是物業?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透過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次序的活動。說是管理,其實物業就是為小區業主服務的企業,而物業透過為小區業主服務換取勞動報酬在來養活自己,是僱傭的關係。其實在現實生活中的物業和業主應該處的非常的和諧才是,但是,近一段時間,各地的一些小區物業和業主之間發生了非常尖銳的矛盾,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大的矛盾呢,應該是物業和業主都有問題。我們先說業主,一部分的業主不交物業服務費,沒有車位亂停車,小區遛狗不拴繩,不自覺收拾狗拉的糞便,亂扔垃圾,高空拋物等等一些不文明的行為,在我們的一些業主身上都有出現,但是大多數的業主他們是文明的,是自律的。那麼我們在來說說物業,作為物業首先要有為小區業主服務的意識,要有和小區業主協調溝通的能力,不能把自己從服務者當成管理者,你是業主我就應該管你,不交物業費就停電停水,在小區遛狗不問青紅皂白就給亂棍打死,亂停車就去堵車罰款,亂丟垃圾看見就胡口亂罵等等,物業說業主沒素質,業主說物業不文明,你來我往,就結下了深仇大恨。但是,還是要說,這樣的物業也是很少的一部分,很多小區的物業他們做的還是很好的,和業主魚水一家。那麼有了問題有了矛盾怎麼辦?這就要我們業主和物業都要提高自己做人的素質,有問題多多協調溝通,都多多理解對方,任何事情做到有理有節,大家都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辦事,就沒有解決不了的矛盾問題。最後希望業主和物業大家一起努力,把小區管好建設好,積極爭做文明小區。

  • 4 # 巖峰99

    這要從《物業》的成立形成來說啦,,,

    當初為了,《解決》下崗工人再就業問題,有條件的小區,可以成立物業管理人員,,,

    明白了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為什麼要裝設電流速斷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