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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的意思:更加

    【原文】:

    李浩,字德遠,其先居建昌,遷臨川。浩早有文稱。紹興十二年,擢進士第。

    時秦熺挾宰相子以魁多士,同年皆見之,或拉浩行,毅然不往。調饒州司戶參軍、襄陽府觀察推官,繼調金州教授,改太常寺主簿,尋兼光祿寺丞。

    乞外,得台州。州有禁軍五百人,訓練官貪殘失眾心,不逞者因謀作亂,忽露刃於庭,浩謂之曰: “汝等欲為亂乎?請先殺我。”眾駭曰: “不敢。”乃徐推其為首者四人黥徙之,迄無事。除直秘閣。並海有宿寇,久不獲,浩募其徒,自縛贖罪,即得其魁。

    明年,除司農少卿。時朝廷糴米八萬,董其事者隱克官錢,戶部不敢詰。浩白髮其奸,下有司窮竟。戶部欲就支稽見數,大理附會之,浩爭曰:“非但惠奸,且虧軍食。”上是其言。會大理奏結他獄,上顧輔臣曰: “棘寺官得剛正如李浩者為之。”已而卿缺,又曰: “無以易浩。”遂除大理卿。

    浩至郡,舊有靈渠通漕運及灌溉,歲久不治,命疏而通之,民賴其利。邕管所隸安平州,其酋恃險,謀聚兵為邊患,浩遣單使諭以禍福,且許其引赦自新,即日叩頭謝過,焚徹水柵,聽太府約束。

    浩天資質直,涵養渾厚,不以利害動其心。少力學為文辭,及壯益沈潛理義。立朝慨然以時事為己任,忠憤激烈,言切時弊,以此見忌於眾。平居未嘗假人以辭色,不知者以為傲,或譖於上前,上謂: “斯人無他,在朕前亦如此,非為傲者。”小人憚之,誘以祿利,正色不回。謀害之者無所不至,獨賴上察其衷,始終全之。為郡尤潔己,自海右歸,不載南海一物。平生奉養如布衣時,風裁素高,人不敢幹以私雲。

    (節選自《宋史·李浩傳》)

    【譯文】:

    李浩,字德遠,他的祖先居住在建昌(今四川西昌),遷居到臨川(今江西撫州)。李浩早年就因為文采著稱。紹興(宋高宗年號)十二年,考中進士。

    當時秦熺憑藉宰相秦檜兒子的身份考中狀元,招攬讀書人,同年考中的進士都去拜見他,有人拉李浩同去,李浩毅然沒有去。被任命為饒州司戶參軍、襄陽府觀察推官,因為父母相繼去世守孝,守孝後擔任金州教授,又改任太常寺主簿,不久兼任光祿寺丞。

    李浩請求到地方任職,被任命到台州。台州有禁軍五百人,訓練禁軍的官員貪婪殘暴不得人心,不滿的人圖謀作亂,忽然在廳堂土掏出兵刃,李浩對他們說:“你們要作亂嗎?就先把我殺了吧。”眾人害怕的說:“我們不敢。”李浩於是從容的查出為首的四個人,處以臉上刺字並流放的刑罰,於是事情就平定了。升任直秘閣。並海地區有多年的賊寇,很長時間都沒有捕獲到,李浩收買他們的嘍羅,讓他們自己綁著自己贖罪,很快就抓獲了賊寇頭領。

    第二年,升任為司農少卿。當時朝廷買糴米八萬石,主持買米的官員偷偷剋扣國家的錢,戶部不敢過問。李浩揭發了他的罪行,皇帝讓有關部門追究到底。戶部打算湊一個數目矇混過去,大理寺(刑法部門)跟著附和,李浩爭論說:“這不但給作奸犯科的人得到了好處,而且損害了軍糧。”皇上認為他說的對。正好趕上大理寺上奏判決另一起案子,皇上對大臣們說:“監獄官一定要讓像李浩這樣的人擔任。”不久大理卿空缺,皇上又說:“除了李浩沒人能擔當。”於是李浩升任大理卿。

    李浩到任後,從前用來漕運和灌溉的靈渠,年久失修,他命人去疏通,百姓得以享受它的好處。邕管(地名,在崗西境內)所管轄的安平州,這裡的酋長依賴地勢險要,打算聚兵在邊境作亂,李浩派了一個使者對他們說清了厲害關係,並答應赦免他讓他改過自新,酋長當天叩頭謝罪,焚燒並撤銷了水上的柵欄,聽從上級地方的約束。

    李浩天生正直,涵養深厚,不因禍福改變自己的意志。從小勤奮學習文辭,長大後更加沉迷研究義理。在朝廷做官慨然的把時事當成自己的責任,忠憤激烈,議論切中時弊,因此被眾人忌恨。平時從來不給人好臉色看,不瞭解的人認為他孤傲,有人在皇上面前誣陷他,皇上說:“他沒有什麼,在我的面前也是這樣,不是孤傲的那種人。”小人都害怕他,用金錢誘惑他,他板起臉不予理睬,圖謀害他的人什麼方法都用了,只是幸虧皇上明白他的忠心,始終保全庇護他。在地方做官尤其潔身清廉,從海右地區回朝做官後,沒有帶來南海的一件東西。他平時生活所用都和做平民時一樣,風格很高,人們都不敢因私事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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