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建設廣東區域性股權市場,打造粵港澳大灣區
一、鼓勵地方政府設立高層次人才創業引導基金
開展外國高層次人才服務“一卡通”試點,建立安居保障、子女入學和醫療保健服務通道。創新人力資本入股辦法,鼓勵企業實施股權分紅激勵措施。鼓勵地方政府設立高層次人才創業引導基金。高層次人才創辦科技型企業申請科研專案,符合條件的納入財政科研資金支援範圍。支援在自貿試驗區內工作的高層次人才享受快速通關便利。
二、金融業對外示範視窗:建設廣東區域性股權市場
積極吸引各類國內外總部機構和大型企業集團設立結算中心。支援深圳證券交易所加強同其他金磚國家交易所的合作。繼續研究設立以碳排放為首個交易品種的創新型期貨交易所。依託自貿試驗區現有金融資產交易平臺,依法合規開展相關業務,逐步提高境外投資者參與境內要素平臺交易的便利化水平。大力發展海外投資保險、出口信用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工程建設保險等業務。
另外,大力發展科技金融。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支援自貿試驗區積極爭取納入投貸聯動試點,促進創新創業。建設廣東區域性股權市場,根據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程序,適時引進港澳及國際投資機構參與交易。大力發展金融科技,在依法合規前提下,加快區塊鏈、大資料技術的研究和運用。
三、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合作示範區
具體措施如下:
1、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粵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等為重點,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航運、國際金融、國際科技創新的重要承載區,打造與港澳營商環境對接、經濟發展協同的合作體系。進一步推動粵港澳職業資格互認試點工作。
2、允許自貿試驗區內港澳與內地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的內地律師受理、承辦內地法律適用的行政訴訟法律事務。允許自貿試驗區內港澳與內地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以本所名義聘用港澳律師。
3、支援香港奈米科技及先進材料、資訊及通訊技術、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等研發中心,以及國家科技興海產業示範基地等落戶自貿試驗區。
4、推進南沙粵港澳(國際)青年創新工場、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橫琴澳門青年創業谷等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平臺建設。推動創新創業基地與粵港澳地區的天使基金、私募基金、融資擔保公司、證券公司等機構合作,按照市場化原則設立粵港澳青年發展基金、創業引導基金、創業導師基金等。
5、攜手港澳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支援粵港澳機構(銀行機構除外)合作設立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為企業“走出去”開展投資、併購提供投融資服務。
廣東:建設廣東區域性股權市場,打造粵港澳大灣區
一、鼓勵地方政府設立高層次人才創業引導基金
開展外國高層次人才服務“一卡通”試點,建立安居保障、子女入學和醫療保健服務通道。創新人力資本入股辦法,鼓勵企業實施股權分紅激勵措施。鼓勵地方政府設立高層次人才創業引導基金。高層次人才創辦科技型企業申請科研專案,符合條件的納入財政科研資金支援範圍。支援在自貿試驗區內工作的高層次人才享受快速通關便利。
二、金融業對外示範視窗:建設廣東區域性股權市場
積極吸引各類國內外總部機構和大型企業集團設立結算中心。支援深圳證券交易所加強同其他金磚國家交易所的合作。繼續研究設立以碳排放為首個交易品種的創新型期貨交易所。依託自貿試驗區現有金融資產交易平臺,依法合規開展相關業務,逐步提高境外投資者參與境內要素平臺交易的便利化水平。大力發展海外投資保險、出口信用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工程建設保險等業務。
另外,大力發展科技金融。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支援自貿試驗區積極爭取納入投貸聯動試點,促進創新創業。建設廣東區域性股權市場,根據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程序,適時引進港澳及國際投資機構參與交易。大力發展金融科技,在依法合規前提下,加快區塊鏈、大資料技術的研究和運用。
三、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合作示範區
具體措施如下:
1、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粵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等為重點,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航運、國際金融、國際科技創新的重要承載區,打造與港澳營商環境對接、經濟發展協同的合作體系。進一步推動粵港澳職業資格互認試點工作。
2、允許自貿試驗區內港澳與內地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的內地律師受理、承辦內地法律適用的行政訴訟法律事務。允許自貿試驗區內港澳與內地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以本所名義聘用港澳律師。
3、支援香港奈米科技及先進材料、資訊及通訊技術、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等研發中心,以及國家科技興海產業示範基地等落戶自貿試驗區。
4、推進南沙粵港澳(國際)青年創新工場、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橫琴澳門青年創業谷等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平臺建設。推動創新創業基地與粵港澳地區的天使基金、私募基金、融資擔保公司、證券公司等機構合作,按照市場化原則設立粵港澳青年發展基金、創業引導基金、創業導師基金等。
5、攜手港澳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支援粵港澳機構(銀行機構除外)合作設立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為企業“走出去”開展投資、併購提供投融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