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的身份證幫別人辦理銀行卡有風險。
銀行卡是實名制的,所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由持卡人承擔。身份證外借,存在一個法律風險,就是借卡人從事違法犯罪行為,例如行騙打錢至該賬戶,或者外面很多從事違法活動的採買持卡人賬戶從事非法交易。
1、《華人民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不得利用銀行結算賬戶套取銀行信用。
第六十五條第四款規定:存款人使用銀行結算賬戶,不得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否則將給予
(1)警告並處以 1000 元罰款;
(2)經營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為的,給予警告並處以 5000 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的罰款。
2、如果借給對方,用來洗錢、進行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你就相當於是幫兇,要受到連帶責任的。判罰規定是:
(1)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2)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3、單位犯罪的(涉及到轉移公司財產、職務侵佔等),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4、《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第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用自己的身份證幫別人辦理銀行卡有風險。
銀行卡是實名制的,所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由持卡人承擔。身份證外借,存在一個法律風險,就是借卡人從事違法犯罪行為,例如行騙打錢至該賬戶,或者外面很多從事違法活動的採買持卡人賬戶從事非法交易。
1、《華人民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不得利用銀行結算賬戶套取銀行信用。
第六十五條第四款規定:存款人使用銀行結算賬戶,不得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否則將給予
(1)警告並處以 1000 元罰款;
(2)經營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為的,給予警告並處以 5000 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的罰款。
2、如果借給對方,用來洗錢、進行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你就相當於是幫兇,要受到連帶責任的。判罰規定是:
(1)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2)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3、單位犯罪的(涉及到轉移公司財產、職務侵佔等),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4、《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第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