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郭廣吉律師
-
2 # 刑辯視角
你好,根據你的問題,說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定義方面言詞證據是指凡是人的陳述,以言辭作為表現形式的證據,就是言辭證據。
凡是以物品、痕跡的內容具有證據價值的書面檔案,以實物作為表現形式的證據,就成為實物證據。
劃分的標準方面證據的表現形式作為劃分標準。表現的形式不同是區分實物證據和言辭證據的重要依據,簡單來講就是看證據時透過人的語言的形式表述出來,還是已經存在於物品或者痕跡中。
種類方面言辭證據的種類
1、證人證言
2、偵查實驗筆錄
3、被害人陳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
5、辨認筆錄
值得注意的是,鑑定意見也屬於言詞證據。
實物證據的種類
1、物證
2、書證
3、勘驗、檢查筆錄
以實物作為表現形式的證據,是實物證據。
刑事訴訟中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屬於實物證據。
勘驗、檢查筆錄中,雖然也有言詞表現,但仍屬於實物證據。
勘驗、檢查筆錄是辦案人員在勘驗、檢查過程中對案件發生現場客觀情況的記載,不是辦案人員的陳述,所以,勘驗、檢查筆錄屬於實物證據。
以言詞作為表現形式的證據,是言詞證據。
刑事訴訟中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鑑定結論都屬於言詞證據。
鑑定結論是鑑定人進行鑑定後,就專門問題發表的個人意見,實質上還是個人意見的表達,因此,鑑定結論屬於言詞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