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林悟道《韓非子一三守》第二章:守則
紅林悟道《韓非子一三守》上一章中韓非子重點講了因君主向近臣洩露了臣子的進言,造成直諫者與忠誠者近佞臣而遠君主,終使國家走向消亡。臣子的進言有千萬種,但韓非子只列舉了三種,第一是當途之失,君主的執政過失;第二種用事之過,朝廷的政策錯誤;第三種舉臣之情,揭發臣子的隱情或是不法之事。這三種言論尤為特殊,不是一般的政事進言,而是涉及到了君主與朝廷,大臣的隱私與不法之事。正常的政事進言,就事論事,有律法做為依據,但這三種資訊已不是就事論事,而是以事論人,凡是涉及到“人”的問題就比較麻煩,但事在人為,論事就是論人。第一與第二種言論涉嫌妄議君主與朝廷,是有殺頭的危險,但這種言論又關乎國家與朝廷的命運,所以君主在處理時要慎之又慎,第三種言論是關乎大臣的命運和朝臣團結的問題,也是大事,君主在處理時也要慎之又慎。最好的辦法就是聽而不聞,聞而不言,裝糊塗。
任何組織都有各個部門與各個崗位組成,每一個部門與崗位都有其自身的職責與要求,如果將君主設定為一個崗位,那麼為君之道就是崗位要求,國家富強,百姓安居樂業就是崗位職責。為君之道中最首要就是君主要保持象“道”一樣的品質,無形無相,無處不在,無所不能。在守口一章中君主洩言之為,就讓自己有形有相,把自己界定與臣子一樣的地位,幹著臣子一樣的事,發揮著臣子一樣的能力,萬全違背了為君之道,所以韓非子將守口放在第一位。
今天講第二守“守則”。在韓非子看來君主的權柄就是“獎罰”,君主只要掌握住並掌握好“獎罰”就能保住君主的地位與權威。其實,從組織管理學的角度來講,這是對的,抓住了事物的根本;從人的自然與社會屬性來講也是對的,抓住了人性的根本。因為朝臣是脫離了耕作,其生活資料來源於俸祿,而俸祿廣議上來說是在君主的“獎罰”之中。按常理,君主按功行賞臣子,按律執行獎罰,不需要任何前提,就事論事,一言之就是君主要守則,遵守規則。但在守二中,君主卻要為獎罰創造一個前提,或是等待一個前提的出現才執行獎罰。這個前提就是所謂的“輿論”,典型的“從眾”心理。
守則原文:愛人,不獨利也,待譽而後利之;憎人不獨害也,待非而後害之。然則人主無威而重在左右矣。意思是:君主喜愛一個人,不獨自獎賞他,等到有人讚譽他後才加以獎賞;憎惡—個人,不獨自處罰他,等到有人反對他後才加以處罰。這樣,君主就沒有威勢而大權旁路於近臣了。
這裡的喜愛與憎惡,有兩種情況,喜愛是臣子有功,或是君主個人喜愛,憎惡是臣子有罪,或是君主個人憎惡。臣子有功或有罪,君主應該按律執法,不需要等什麼別人的“待譽與待非”之言。如果是君主個人喜歡或憎惡,更是不需要。不管是那種情形,君主從眾的心理是不對的,是對君主權威的消弱。再說,君主需要人言做鋪墊的習性被奸臣掌握後很可能被奸臣所利用。天地執行自然法則,並沒有做什麼人言鋪墊,而是當斷則斷,這是權威與力量的體現。君主如果還要借人言執行權柄,那麼君權可能會被奸臣所佔。
【愛人,不獨利也,待譽而後利之;憎人不獨害也,待非而後害之。然則人主無威而重在左右矣。】
在公司管理中,“守則”是老闆的必須課,這是原則。按公司制度與規則對員工進行獎罰,是老闆先天具有的權力,是老闆的日常工作,也是公司正常運營的基礎。老闆的“獎罰”權力,是管理公司的權柄,既不能外借於高管,更不能使用弱軟與猶豫,否則公司管理將會混亂。
紅林悟道《韓非子一三守》第二章:守則
紅林悟道《韓非子一三守》上一章中韓非子重點講了因君主向近臣洩露了臣子的進言,造成直諫者與忠誠者近佞臣而遠君主,終使國家走向消亡。臣子的進言有千萬種,但韓非子只列舉了三種,第一是當途之失,君主的執政過失;第二種用事之過,朝廷的政策錯誤;第三種舉臣之情,揭發臣子的隱情或是不法之事。這三種言論尤為特殊,不是一般的政事進言,而是涉及到了君主與朝廷,大臣的隱私與不法之事。正常的政事進言,就事論事,有律法做為依據,但這三種資訊已不是就事論事,而是以事論人,凡是涉及到“人”的問題就比較麻煩,但事在人為,論事就是論人。第一與第二種言論涉嫌妄議君主與朝廷,是有殺頭的危險,但這種言論又關乎國家與朝廷的命運,所以君主在處理時要慎之又慎,第三種言論是關乎大臣的命運和朝臣團結的問題,也是大事,君主在處理時也要慎之又慎。最好的辦法就是聽而不聞,聞而不言,裝糊塗。
任何組織都有各個部門與各個崗位組成,每一個部門與崗位都有其自身的職責與要求,如果將君主設定為一個崗位,那麼為君之道就是崗位要求,國家富強,百姓安居樂業就是崗位職責。為君之道中最首要就是君主要保持象“道”一樣的品質,無形無相,無處不在,無所不能。在守口一章中君主洩言之為,就讓自己有形有相,把自己界定與臣子一樣的地位,幹著臣子一樣的事,發揮著臣子一樣的能力,萬全違背了為君之道,所以韓非子將守口放在第一位。
今天講第二守“守則”。在韓非子看來君主的權柄就是“獎罰”,君主只要掌握住並掌握好“獎罰”就能保住君主的地位與權威。其實,從組織管理學的角度來講,這是對的,抓住了事物的根本;從人的自然與社會屬性來講也是對的,抓住了人性的根本。因為朝臣是脫離了耕作,其生活資料來源於俸祿,而俸祿廣議上來說是在君主的“獎罰”之中。按常理,君主按功行賞臣子,按律執行獎罰,不需要任何前提,就事論事,一言之就是君主要守則,遵守規則。但在守二中,君主卻要為獎罰創造一個前提,或是等待一個前提的出現才執行獎罰。這個前提就是所謂的“輿論”,典型的“從眾”心理。
守則原文:愛人,不獨利也,待譽而後利之;憎人不獨害也,待非而後害之。然則人主無威而重在左右矣。意思是:君主喜愛一個人,不獨自獎賞他,等到有人讚譽他後才加以獎賞;憎惡—個人,不獨自處罰他,等到有人反對他後才加以處罰。這樣,君主就沒有威勢而大權旁路於近臣了。
這裡的喜愛與憎惡,有兩種情況,喜愛是臣子有功,或是君主個人喜愛,憎惡是臣子有罪,或是君主個人憎惡。臣子有功或有罪,君主應該按律執法,不需要等什麼別人的“待譽與待非”之言。如果是君主個人喜歡或憎惡,更是不需要。不管是那種情形,君主從眾的心理是不對的,是對君主權威的消弱。再說,君主需要人言做鋪墊的習性被奸臣掌握後很可能被奸臣所利用。天地執行自然法則,並沒有做什麼人言鋪墊,而是當斷則斷,這是權威與力量的體現。君主如果還要借人言執行權柄,那麼君權可能會被奸臣所佔。
【愛人,不獨利也,待譽而後利之;憎人不獨害也,待非而後害之。然則人主無威而重在左右矣。】
在公司管理中,“守則”是老闆的必須課,這是原則。按公司制度與規則對員工進行獎罰,是老闆先天具有的權力,是老闆的日常工作,也是公司正常運營的基礎。老闆的“獎罰”權力,是管理公司的權柄,既不能外借於高管,更不能使用弱軟與猶豫,否則公司管理將會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