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鼠摸狗盜:白勝時遷段景住
咱們先從排名最後的三位好漢開始推敲起來。
北宋雍熙二年,宋太宗頒佈的新律令裡規定:“令竊盜滿十貫者,奏裁;七貫,決杖、黥面、隸牢城;五貫,配役三年,三貫,二年,一貫,一年。它如舊制。”
“貫”是北宋的一種貨幣單位。把一千個銅製錢,用麻繩穿起來,就是一貫,也叫一吊。宋代的一兩銀子,約相當於兩貫,元,明兩代大體上也是這樣。但是由於各地制錢的成色(主要是含銅量和重量)相差很大,所以一兩銀子,大約相當於兩貫到兩貫半之間。
《水滸》第十五回中,吳用在石碣村的酒店,用一兩銀子買了一甕酒,二十斤生熟牛肉,一對大雞。它的價值折算成人民幣的話,一甕紹興花雕,按二十斤算,六十元。二十斤熟牛肉,兩百元。一對大雞,按十斤算,一百元。統共是三百六十元。那麼一貫也就是一百八十到兩百元之間,摺合成美金大約25$。
也就是說,在北宋時,你如果偷盜了250$,或者是兩千元人民幣,你就會被上訴砍頭!如果你偷了兩百塊錢,就得判一年徒刑!
可見,偷兒在那時是為人所不齒的。
而像劫取十萬貫生辰綱,那便是彌天大罪了!北宋末年,鑄錢達到了高峰,每年所鑄的銅錢達六百餘萬貫。晁蓋等人劫取的錢目,相當於那時全國年鑄錢量的六十分之一!
不過,大盜不算偷。這點莊子在《月去篋》中已有過精闢的論述。在江湖上,你犯了彌天大罪,算是好漢,如果你小偷小摸,則是齷齪下流的勾當,要吃天下好漢恥笑的。這是江湖上約定俗成的價值水準。所以,因為偷雞摸狗而上了梁山的鼓上蚤時遷和錦毛犬段錦住,只能忝列最末兩位了。
先看時遷的出身。他原是高唐州人氏,後來流落到薊州,“一地裡做些飛簷走壁跳籬騙馬的勾當”。楊雄和石秀見到他時,他正在以盜墓為生。後來隨楊雄,石秀投梁山泊而去。在祝家莊,他未改本行,毛病復發,將人家報曉的公雞偷來煮了吃了,以致釀成大禍。
上山之後,晁蓋一聽說時遷被祝家莊逮住的原因,便大怒道:
“俺梁山泊好漢自從並王倫之後,便以忠義為主,全施恩德於民,一個個兄弟下山去,不曾折打銳氣。新舊上山的兄弟們各各都有豪傑的光彩。這兩個把梁山泊好漢的名目去偷雞,因此連累我等受辱!今日先斬了這兩個,將這屍首級去那裡號令。我親領軍馬去洗盪那個村坊,不要輸了銳氣!孩兒們!快斬了報來!”
立馬就要將來搬救兵的楊雄和石秀斬首。
晁蓋劫取十萬生辰綱,算是“豪傑的光彩”,而偷了價錢可能還不到一貫的時遷三人,卻須被斬首!偷不如盜,這便是梁山的價值準則!之後時遷多次為梁山立下了汗馬功勞,例如偷盜“雁翎鎖子甲”,賺徐寧上山,大破呼延灼的連環馬陣。又在攻打大名府時,火燒翠雲樓。但是這些光彩,仍然掩蓋不住他上山前的劣跡。所以他的排名,只能是倒數第二。
至於段景住,純粹就是上山來湊數的。他祖貫是涿州人氏,跟燕人張翼德是同鄉。生平只靠去北邊地面盜馬。後來盜得一匹好馬,“雪練也似價白,渾身並無一根雜毛。頭至尾,長一丈,蹄至脊,高八尺。那馬一日能行千里,北方有名,喚做‘照夜玉獅子馬’,乃是大金王子騎坐的,於在槍竿嶺下,”被他盜來:“江湖上只聞及時雨大名,無路可見,欲將此馬前來進獻與頭領,權表我進身之意。不期來到凌州西南上曾頭市過,被那‘曾家五虎’奪去了。小人稱說梁山泊宋公明的,不想那廝多有汙穢的言語,小人不敢盡說。逃走得脫,特來告知。”
段景住盜馬,間接地導致了晁天王中箭身亡。這又是一個偷兒。而他盜馬的本意,原是要獻給宋江的。因此晁蓋下山去出氣,屬多管閒事了。不過,梁山好漢們對段景住的劣跡心知肚明。要不是看在他名為盜馬,實際上是在拍宋江馬屁的份上,他可能連最後一把交椅也坐不上了。只是冤了晁天王,白白因一匹馬,斷送了大好男兒一條命!
白日鼠白勝是個意志不堅定者,而這正是他上山後一直不能出頭的緣故:出賣朋友,把個聚義的神聖的“義”字給玷汙了!他被捕捉到濟州城後,開始時還抵賴,死不肯招晁保正等七人。後來連打三四頓,打得皮開肉綻,鮮血迸流。又捱了一歇,打熬不過,只得招了。當初劫取生辰綱的八個人中,就他一個座次低下,原因就在於他受不住皮肉之苦。
他上了梁山後,基本上就是個閒人了。我曾經琢磨過“白日鼠”的意思。按理說,老鼠總是喜歡在夜間行動的。如果說是因為他膽大妄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呈好漢,這顯然與他的為人不太相稱。唯一的解釋,可能就是應七星相會中,那道長長的白光了。
這三人的綽號中分別夾著鼠,蚤,犬等下三爛字樣。不言而喻,僅憑他們的綽號,註定也是上不了大臺面的。江湖上的人事安排,誰說不是以貌取人的?!
一、鼠摸狗盜:白勝時遷段景住
咱們先從排名最後的三位好漢開始推敲起來。
北宋雍熙二年,宋太宗頒佈的新律令裡規定:“令竊盜滿十貫者,奏裁;七貫,決杖、黥面、隸牢城;五貫,配役三年,三貫,二年,一貫,一年。它如舊制。”
“貫”是北宋的一種貨幣單位。把一千個銅製錢,用麻繩穿起來,就是一貫,也叫一吊。宋代的一兩銀子,約相當於兩貫,元,明兩代大體上也是這樣。但是由於各地制錢的成色(主要是含銅量和重量)相差很大,所以一兩銀子,大約相當於兩貫到兩貫半之間。
《水滸》第十五回中,吳用在石碣村的酒店,用一兩銀子買了一甕酒,二十斤生熟牛肉,一對大雞。它的價值折算成人民幣的話,一甕紹興花雕,按二十斤算,六十元。二十斤熟牛肉,兩百元。一對大雞,按十斤算,一百元。統共是三百六十元。那麼一貫也就是一百八十到兩百元之間,摺合成美金大約25$。
也就是說,在北宋時,你如果偷盜了250$,或者是兩千元人民幣,你就會被上訴砍頭!如果你偷了兩百塊錢,就得判一年徒刑!
可見,偷兒在那時是為人所不齒的。
而像劫取十萬貫生辰綱,那便是彌天大罪了!北宋末年,鑄錢達到了高峰,每年所鑄的銅錢達六百餘萬貫。晁蓋等人劫取的錢目,相當於那時全國年鑄錢量的六十分之一!
不過,大盜不算偷。這點莊子在《月去篋》中已有過精闢的論述。在江湖上,你犯了彌天大罪,算是好漢,如果你小偷小摸,則是齷齪下流的勾當,要吃天下好漢恥笑的。這是江湖上約定俗成的價值水準。所以,因為偷雞摸狗而上了梁山的鼓上蚤時遷和錦毛犬段錦住,只能忝列最末兩位了。
先看時遷的出身。他原是高唐州人氏,後來流落到薊州,“一地裡做些飛簷走壁跳籬騙馬的勾當”。楊雄和石秀見到他時,他正在以盜墓為生。後來隨楊雄,石秀投梁山泊而去。在祝家莊,他未改本行,毛病復發,將人家報曉的公雞偷來煮了吃了,以致釀成大禍。
上山之後,晁蓋一聽說時遷被祝家莊逮住的原因,便大怒道:
“俺梁山泊好漢自從並王倫之後,便以忠義為主,全施恩德於民,一個個兄弟下山去,不曾折打銳氣。新舊上山的兄弟們各各都有豪傑的光彩。這兩個把梁山泊好漢的名目去偷雞,因此連累我等受辱!今日先斬了這兩個,將這屍首級去那裡號令。我親領軍馬去洗盪那個村坊,不要輸了銳氣!孩兒們!快斬了報來!”
立馬就要將來搬救兵的楊雄和石秀斬首。
晁蓋劫取十萬生辰綱,算是“豪傑的光彩”,而偷了價錢可能還不到一貫的時遷三人,卻須被斬首!偷不如盜,這便是梁山的價值準則!之後時遷多次為梁山立下了汗馬功勞,例如偷盜“雁翎鎖子甲”,賺徐寧上山,大破呼延灼的連環馬陣。又在攻打大名府時,火燒翠雲樓。但是這些光彩,仍然掩蓋不住他上山前的劣跡。所以他的排名,只能是倒數第二。
至於段景住,純粹就是上山來湊數的。他祖貫是涿州人氏,跟燕人張翼德是同鄉。生平只靠去北邊地面盜馬。後來盜得一匹好馬,“雪練也似價白,渾身並無一根雜毛。頭至尾,長一丈,蹄至脊,高八尺。那馬一日能行千里,北方有名,喚做‘照夜玉獅子馬’,乃是大金王子騎坐的,於在槍竿嶺下,”被他盜來:“江湖上只聞及時雨大名,無路可見,欲將此馬前來進獻與頭領,權表我進身之意。不期來到凌州西南上曾頭市過,被那‘曾家五虎’奪去了。小人稱說梁山泊宋公明的,不想那廝多有汙穢的言語,小人不敢盡說。逃走得脫,特來告知。”
段景住盜馬,間接地導致了晁天王中箭身亡。這又是一個偷兒。而他盜馬的本意,原是要獻給宋江的。因此晁蓋下山去出氣,屬多管閒事了。不過,梁山好漢們對段景住的劣跡心知肚明。要不是看在他名為盜馬,實際上是在拍宋江馬屁的份上,他可能連最後一把交椅也坐不上了。只是冤了晁天王,白白因一匹馬,斷送了大好男兒一條命!
白日鼠白勝是個意志不堅定者,而這正是他上山後一直不能出頭的緣故:出賣朋友,把個聚義的神聖的“義”字給玷汙了!他被捕捉到濟州城後,開始時還抵賴,死不肯招晁保正等七人。後來連打三四頓,打得皮開肉綻,鮮血迸流。又捱了一歇,打熬不過,只得招了。當初劫取生辰綱的八個人中,就他一個座次低下,原因就在於他受不住皮肉之苦。
他上了梁山後,基本上就是個閒人了。我曾經琢磨過“白日鼠”的意思。按理說,老鼠總是喜歡在夜間行動的。如果說是因為他膽大妄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呈好漢,這顯然與他的為人不太相稱。唯一的解釋,可能就是應七星相會中,那道長長的白光了。
這三人的綽號中分別夾著鼠,蚤,犬等下三爛字樣。不言而喻,僅憑他們的綽號,註定也是上不了大臺面的。江湖上的人事安排,誰說不是以貌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