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高中生的作文都是按高考的評分細則來給分的.
高考作文評分細則
(一)評分的基本原則
1.評判一篇作文的等級,尤其是基礎等級分的類別,要以題意、內容、結構、語言、文體為重點,全面衡量;綜合考慮,不能只抓一點而不及其餘.
2.每篇作文的“基礎等級分”與“發展等級分”之間,基礎等級中的“內容分”與“表達分”之間,通常具有一致性.但也不可簡單地、機械地對等硬靠.凡“內容分”和“表達分”不在同一等級內,兩者的級差不要超過兩個等級(如內容為一等,表達不應低於第三等;反之,亦然).
3.實行“雙評制”,一篇作文須由二人獨立評分;對同一篇作文的評分,兩人差距過大而又難以統一的,交由閱卷組組長或質檢組評定.
(二)關於對“題意”的理解
1.凡是在話題“感情的親疏和對事物的認知”範圍內,或談情感與認知的關係(認識事物受感情親疏遠近的影響),或談情感與行為的關係(處理問題受感情親疏遠近的影響),其中的關係,可正可反,甚至與所供寓言的寓意不一致,只要立意正確,言之成理,均可視為切合題意或符合題意.“切合”與“符合”的區別,在於論述的深度和廣度.對“感情”的理解,不必侷限於寓言中的那種“親情”.
2.文章只要與“感情”或“認知”兩者中的某一方面有一定聯絡,而未論及兩者的關係,可視為“基本符合題意”.
3.與所供寓言、所定話題、所設問題絲毫沒有關係,另立話題,視為“偏離題意”.
4.題意不是判定基礎等級分的惟一標準.切合題意的作文,不一定就是內容上的一類文,還應考慮中心是否突出、感情是否真摯等因素.
(三)關於表達的把握
1.文體可不限,但對考生自選的文體,應根據文體特點,評判的側重點有所不同,對採用特殊文體(如詩歌、劇本等)所寫的作文,判分應慎重.
2.表達若有可取之處,即使偏離題意的作文,也不宜輕率判為四等.
(四)關於“發展分”的評定
1.12個評分點,不求面面俱到,要求作文有“亮點”,有“精彩”之處,根據“亮點”的大小、精彩的程度,如確能反映有紮實的寫作基本功,即可給高分直至滿分.
2.凡屬抄襲、宿構之作(須經確認),基礎等級判為四等,不給發展分.
3.凡內容和表達均判為四等,寫作基本功確實很差的,不給發展分.
(五)關於“扣分”的注意事項
1.缺少題目,扣2分.
2.3個錯別字扣1分,重複的不計.
3.字數不足800字的,每少50個字扣1分,扣滿5分為止;字數不足400字,結構嚴重殘缺,已判為四等卷的,字數可不另扣分.
(六)關於幾個技術性問題
1.文後打分包括“內容分”、“表達分”、“發展分”、“扣分”(視情況而定)和“總分”等幾項,如“20(內容)+20(表達)+8(發展)—2(標題)—1(錯字)=45”.
2.先由第一評卷人在文後打分,第二評卷人在其下方根據自己的判斷再打分,並由第二評卷人把平均後的得分分別填到“評分表”和卷首相應的得分欄內.
3.評分表下的“扣分欄”中填寫所扣總分,扣分之前不打“—”號.
4.在每一本第一份試卷的“評分表”中兩人籤全名,餘者籤姓即可,簽名不可太潦草.
基礎等級:(1)符合題意;(2)符合文體要求;(3)感情真摯、思想健康;(4)內容充實、中心明確;(5)語言通順、結構完整;(6)書寫規範、標點正確.
發展等級:(1)深刻;(2)豐富;(3)有文采;(4)有創新.
在具體的操作中,各省、直轄市的作文評分均是依據教育部考試中心提供的評分細則,執行“兩個等級,三大板塊,四類文章”的統一標準,具體如下:
三大板塊:內容——賦分20分;表達——賦分20分;特徵——賦分20分.
四類文章:一等文章,三大板塊各賦分20~17分,要求切合題意,中心突出,內容充實,感情真摯;符合文體要求,結構嚴謹,語言流暢,字型工整;見解深刻,內容豐富,有文采,有創意.
二等文章,三大板塊各賦分16~12分,要求符合題意,中心明確,內容較充實,感情真實;基本符合文體要求,結構完整,語言通順,字型較工整;見解較深刻,內容較豐富,較有文采,較有創意.
三等文章,三大板塊各賦分11~7分,要求基本符合題意,中心基本明確,內容單薄,感情基本真實;大體符合文體要求,結構基本完整,語言基本通順,字跡清楚;見解略顯深刻,內容略顯豐富,略顯文采,略顯創意.
四等文章,三大板塊各賦分6~0分,偏離題意,中心不明或立意不當,沒有什麼內容,感情虛假;不符合文體要求,結構混亂,語言不通順,語病多,字跡潦草難辨;個別語句有點深刻,個別語句例子較好,個別語句精彩,略顯個性.
綜合賦分,四類文章的分值區間依次為:
一類卷:60分~50分;二類卷:49分~36分;三類卷:35分~20分;四類卷:19分~0分.每一類中又分為上、中、下三檔.
而初中生的作文是按中考的標準給分的(中考標準和高考差不多,就是字數和題材上簡單點)
小學生的作文一般只要和題意,通順就行了
一般的高中生的作文都是按高考的評分細則來給分的.
高考作文評分細則
(一)評分的基本原則
1.評判一篇作文的等級,尤其是基礎等級分的類別,要以題意、內容、結構、語言、文體為重點,全面衡量;綜合考慮,不能只抓一點而不及其餘.
2.每篇作文的“基礎等級分”與“發展等級分”之間,基礎等級中的“內容分”與“表達分”之間,通常具有一致性.但也不可簡單地、機械地對等硬靠.凡“內容分”和“表達分”不在同一等級內,兩者的級差不要超過兩個等級(如內容為一等,表達不應低於第三等;反之,亦然).
3.實行“雙評制”,一篇作文須由二人獨立評分;對同一篇作文的評分,兩人差距過大而又難以統一的,交由閱卷組組長或質檢組評定.
(二)關於對“題意”的理解
1.凡是在話題“感情的親疏和對事物的認知”範圍內,或談情感與認知的關係(認識事物受感情親疏遠近的影響),或談情感與行為的關係(處理問題受感情親疏遠近的影響),其中的關係,可正可反,甚至與所供寓言的寓意不一致,只要立意正確,言之成理,均可視為切合題意或符合題意.“切合”與“符合”的區別,在於論述的深度和廣度.對“感情”的理解,不必侷限於寓言中的那種“親情”.
2.文章只要與“感情”或“認知”兩者中的某一方面有一定聯絡,而未論及兩者的關係,可視為“基本符合題意”.
3.與所供寓言、所定話題、所設問題絲毫沒有關係,另立話題,視為“偏離題意”.
4.題意不是判定基礎等級分的惟一標準.切合題意的作文,不一定就是內容上的一類文,還應考慮中心是否突出、感情是否真摯等因素.
(三)關於表達的把握
1.文體可不限,但對考生自選的文體,應根據文體特點,評判的側重點有所不同,對採用特殊文體(如詩歌、劇本等)所寫的作文,判分應慎重.
2.表達若有可取之處,即使偏離題意的作文,也不宜輕率判為四等.
(四)關於“發展分”的評定
1.12個評分點,不求面面俱到,要求作文有“亮點”,有“精彩”之處,根據“亮點”的大小、精彩的程度,如確能反映有紮實的寫作基本功,即可給高分直至滿分.
2.凡屬抄襲、宿構之作(須經確認),基礎等級判為四等,不給發展分.
3.凡內容和表達均判為四等,寫作基本功確實很差的,不給發展分.
(五)關於“扣分”的注意事項
1.缺少題目,扣2分.
2.3個錯別字扣1分,重複的不計.
3.字數不足800字的,每少50個字扣1分,扣滿5分為止;字數不足400字,結構嚴重殘缺,已判為四等卷的,字數可不另扣分.
(六)關於幾個技術性問題
1.文後打分包括“內容分”、“表達分”、“發展分”、“扣分”(視情況而定)和“總分”等幾項,如“20(內容)+20(表達)+8(發展)—2(標題)—1(錯字)=45”.
2.先由第一評卷人在文後打分,第二評卷人在其下方根據自己的判斷再打分,並由第二評卷人把平均後的得分分別填到“評分表”和卷首相應的得分欄內.
3.評分表下的“扣分欄”中填寫所扣總分,扣分之前不打“—”號.
4.在每一本第一份試卷的“評分表”中兩人籤全名,餘者籤姓即可,簽名不可太潦草.
基礎等級:(1)符合題意;(2)符合文體要求;(3)感情真摯、思想健康;(4)內容充實、中心明確;(5)語言通順、結構完整;(6)書寫規範、標點正確.
發展等級:(1)深刻;(2)豐富;(3)有文采;(4)有創新.
在具體的操作中,各省、直轄市的作文評分均是依據教育部考試中心提供的評分細則,執行“兩個等級,三大板塊,四類文章”的統一標準,具體如下:
三大板塊:內容——賦分20分;表達——賦分20分;特徵——賦分20分.
四類文章:一等文章,三大板塊各賦分20~17分,要求切合題意,中心突出,內容充實,感情真摯;符合文體要求,結構嚴謹,語言流暢,字型工整;見解深刻,內容豐富,有文采,有創意.
二等文章,三大板塊各賦分16~12分,要求符合題意,中心明確,內容較充實,感情真實;基本符合文體要求,結構完整,語言通順,字型較工整;見解較深刻,內容較豐富,較有文采,較有創意.
三等文章,三大板塊各賦分11~7分,要求基本符合題意,中心基本明確,內容單薄,感情基本真實;大體符合文體要求,結構基本完整,語言基本通順,字跡清楚;見解略顯深刻,內容略顯豐富,略顯文采,略顯創意.
四等文章,三大板塊各賦分6~0分,偏離題意,中心不明或立意不當,沒有什麼內容,感情虛假;不符合文體要求,結構混亂,語言不通順,語病多,字跡潦草難辨;個別語句有點深刻,個別語句例子較好,個別語句精彩,略顯個性.
綜合賦分,四類文章的分值區間依次為:
一類卷:60分~50分;二類卷:49分~36分;三類卷:35分~20分;四類卷:19分~0分.每一類中又分為上、中、下三檔.
而初中生的作文是按中考的標準給分的(中考標準和高考差不多,就是字數和題材上簡單點)
小學生的作文一般只要和題意,通順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