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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沐七閒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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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涅槃重生uo
可以,但是如果被對方知道了你就是無理方了,就是離婚也不沒有理,那為什麼不離婚呢?光明正大找不是更好嗎?離婚證明你不夠好?還是別人不讓你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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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幸福是愛
分居三年,還沒辦離婚手續,想再找另一個伴侶,最好的辦法就是和前任辦離婚手續。之後再去找你所愛的人。不然你找另一個人結婚的話,就是凡了重婚罪。這是正常的辦法。如果是你不辦離婚手續,也不辦結婚手續,這也是錯誤的,前任也會告你婚外情,重婚罪,擾亂家庭婚姻的。這樣的事情也是法律不允許的。你想找另一個伴侶,不辦各方面的手續,這種情況是你前任要找的最重要的證據。你是要負法律責任的。請你慎重考慮,不能做違法的事情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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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二兩水餃
首先,你們要先離婚,才可以找。否則,是違背道德理法的!如果對方不同意,可以走法律程式。因為你們的感情已經破裂!婚姻法有條款,分開兩年以上可以強制離婚的!最後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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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豆兒爸愛生活
分居三年了,說明你們已經沒有了起初在一起時的激情,相互之間由最親近的人變成了陌生人,也有可能連陌生人都不如,可是你們還沒有離婚,是什麼原因沒有離婚呢?是因為孩子,還是因為內心有些許的不捨,既然你想重新找另一半了,就應該勇敢的踏出這一步,不過一定要離婚之後,這是一個原則性問題,沒有離婚就去找另一半,說不好聽的就是出軌,親人孩子到時候都有可能怨恨你,都會認為是你走出的這一步,所以說在你找另一半之前,一定要把離婚的問題解決了,這樣你才能無所顧忌,勇敢的追尋屬於自己的愛情,不過你要是自己捨不得,那就趁早斷了這個想法,跟老公孩子好好過日子,只要互相理解,勤溝通沒什麼問題是解決不了的。
最後呢,無論你怎樣做都祝你能夠開心幸福。
我是豆爸,一個熱愛生活的豆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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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佳陽1368
分居三年,還沒有辦離婚手續,要先找一個伴在法律上來說還是不行的,如果給對方知道可以告你個重婚,你就虧了,如果雙方確實已經對婚姻失去信心,走到非要離婚的邊緣,那就先去當初登記結婚的地方去辦個離婚手續,前提是要雙方一起去,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或解除婚姻關係,只有走完這些程式,你才把心放到胸腔裡,去尋找屬於自己想要的另一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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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墜心崖2
分居三年,而沒有離婚,只說明你們沒有在一起生活了,但是婚姻關係還存在,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是不能去找另一半的。如果你找了另一半既違背了情感道德,更是觸犯了法律,如果你們同居生活了,形成了實事夫妻關係,對方就可以告你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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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朝昔相伴不如一時浪漫
好像法律規定分居二年可以辦理離婚,不管對方同不同意。但是,如果你沒離婚再去找別人,被你物件抓到證據可以控告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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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雨亦奇
分居三年,還沒有辦離婚,可以重新找另一半嗎?
首先,分居三年,還沒有辦離婚,不知道你們為什麼分居?
分居的原因有好多種,不管哪一種,最重要的是你們還有沒有感情?
按道理,如果雙方都想離婚,也不用分居三年還沒離了。
分居三年還沒離,是不是有一方不想離?或者你們兩個都不想離?
又或者有別的情況阻礙,雙方約定暫時不能離?比如等孩子高考完、比如離婚協議沒談攏等等。
如果兩個人還有感情,只是鬧了什麼彆扭,那就積極解決問題,重新在一起吧。
這樣拖下去只會拖沒了感情,拖走了歲月,人生能有幾個三年?
其次,如果感情好好的,又怎麼會分居三年呢?
能分居三年,現在還問能不能重新找個伴,大機率沒有感情了。
都沒有感情了,還分居了那麼久,為什麼不辦離婚?
雖然“寧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但是你們都分居那麼久了,也沒感情了,那就趕快把手續辦了吧。
不要以"為了孩子”為藉口繼續勉強在一起,這樣做的結果只會讓孩子有負罪感,要知道,你們的貌合神離孩子是能夠感知到的。
只是離婚了確實會對孩子造成很大的傷害,這就需要你們雙方努力彌補了。
另外,如果是因為離婚協議談不攏而遲遲未能離婚,既然你都準備找下家了,那即使吃點虧,還是把離婚辦了吧,吃虧也是儘早放自己一條生路啊。
至於說還沒辦離婚,可以重新找另一半嗎?
這是個常識問題,建議讀讀婚姻法。除非你重新找另一伴,並不想結婚,只是找個伴聊以慰籍,這又另當別論。
只是這樣的話,你就要做好應付各種麻煩的準備。
這樣剪不斷,理還亂的感情關係,你得想好了,不要引火燒身。
最後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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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古鄉村行
從法律方面講還是受法律保護的婚姻關係,只能以朋友相處,還不能結婚,否則是重婚罪。如果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那麼可以結婚
回覆列表
如果感情已破損,財產分割得當。可以私下與對方商討離婚事項,若談妥不了,可向法律尋求幫助。
私以為,還辦理離婚就找下一任。是對前任和後任沒有擔當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