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計學類:北京市:三門專業總成績不低於477.5分,共計104人;其他省:三門專業總成績不低於522.5分,共計572人。
2、美術學類:北京:三門專業總成績不低於512.5分,共計32人;其他省:三門專業總成績不低於540分,共計188人。
3、藝術史論:江蘇省:總成績不低於288.5分,共8人;重慶市:總成績不低於287.5分,共8人;山東省:總成績不低於294分,共8人;河北省:總成績不低於291.5分,共8人;河南省:總成績不低於294.5分,共8人;其他省:總成績不低於280分,共計20人。
2017年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本科生錄取分數線
清華美院錄取分數線(綜合分)
1、設計學類-清華美院錄取分數線
語文及外語達到最低要求,綜合成績北京不低於212.75、其他省不低於202.57即予錄取。
以上錄取北京生源26人,其他省生源144人。
2、美術學類-清美錄取分數線
語文、外語達到最低要求,文化課相對成績不低於75分,專業課成績北京不低於550分、其他省不低於550分即予錄取。
以上錄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3、藝術史論-清華美院錄取分數線
文化課相對成績河北不低於125.34、重慶不低於120、河南不低於118.22、山東不低於118.15、其他省份不低於116.94即予錄取。
以上錄取人數15名。
注:1、文化課相對成績=文化課成績÷所在省文史/理工類本科一批線×100
2、設計學類綜合成績=(專業課成績÷外埠入圍線522.5/北京入圍線487.5+文化課成績÷所在省文史/理工類本科一批線)×100
關於單科成績要求:
報考設計學類的考生,語文和外語成績均要求不低於90分(150分制);報考美術學類的考生,語文成績要求不低於80分(150分制)、外語成績要求不低於70分(150分制)。特別的,單科成績不過線且單科分差不超過5分的考生也可以報考,但須從文化課總成績中減去一定分數後再參與排序,單科成績每相差1分,文化課成績(750分制)減去5分,以此類推,文化課成績最多減50分。最終綜合成績或文化課成績仍在錄取線之上的予以錄取
注:單科滿分值不為150分制或文化課滿分值不為750分制的省份,相應的單科線及文化課成績所減分數按相應比例折算。
關於錄取到各專業方向原則
對於報考設計學類和美術學類達到錄取標準的考生,我院還將根據考生選報的專業方向志願,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到各專業方向(專業成績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高的考生)。錄取時優先滿足第一志願,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願錄取,則依次在第二、三志願中進行排序錄取。三個志願均不能被錄取且服從調配的,將在本招生專業內進行調配;如不服從調配,將不予錄取。
1、設計學類:北京市:三門專業總成績不低於477.5分,共計104人;其他省:三門專業總成績不低於522.5分,共計572人。
2、美術學類:北京:三門專業總成績不低於512.5分,共計32人;其他省:三門專業總成績不低於540分,共計188人。
3、藝術史論:江蘇省:總成績不低於288.5分,共8人;重慶市:總成績不低於287.5分,共8人;山東省:總成績不低於294分,共8人;河北省:總成績不低於291.5分,共8人;河南省:總成績不低於294.5分,共8人;其他省:總成績不低於280分,共計20人。
2017年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本科生錄取分數線
清華美院錄取分數線(綜合分)
1、設計學類-清華美院錄取分數線
語文及外語達到最低要求,綜合成績北京不低於212.75、其他省不低於202.57即予錄取。
以上錄取北京生源26人,其他省生源144人。
2、美術學類-清美錄取分數線
語文、外語達到最低要求,文化課相對成績不低於75分,專業課成績北京不低於550分、其他省不低於550分即予錄取。
以上錄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3、藝術史論-清華美院錄取分數線
文化課相對成績河北不低於125.34、重慶不低於120、河南不低於118.22、山東不低於118.15、其他省份不低於116.94即予錄取。
以上錄取人數15名。
注:1、文化課相對成績=文化課成績÷所在省文史/理工類本科一批線×100
2、設計學類綜合成績=(專業課成績÷外埠入圍線522.5/北京入圍線487.5+文化課成績÷所在省文史/理工類本科一批線)×100
關於單科成績要求:
報考設計學類的考生,語文和外語成績均要求不低於90分(150分制);報考美術學類的考生,語文成績要求不低於80分(150分制)、外語成績要求不低於70分(150分制)。特別的,單科成績不過線且單科分差不超過5分的考生也可以報考,但須從文化課總成績中減去一定分數後再參與排序,單科成績每相差1分,文化課成績(750分制)減去5分,以此類推,文化課成績最多減50分。最終綜合成績或文化課成績仍在錄取線之上的予以錄取
注:單科滿分值不為150分制或文化課滿分值不為750分制的省份,相應的單科線及文化課成績所減分數按相應比例折算。
關於錄取到各專業方向原則
對於報考設計學類和美術學類達到錄取標準的考生,我院還將根據考生選報的專業方向志願,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到各專業方向(專業成績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高的考生)。錄取時優先滿足第一志願,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願錄取,則依次在第二、三志願中進行排序錄取。三個志願均不能被錄取且服從調配的,將在本招生專業內進行調配;如不服從調配,將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