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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雨晴雨昕931

    還,肯定叫他還,縱使相隔千山萬水,縱然天涯海角,也得叫他還。

    計較的不是錢,是這個事,什麼事,錢的事。

  • 2 # 皮特的陽光

    10塊錢,沒什麼大不了的。

    你朋友不是不想還,就是他不還了。

    你們之間還有友誼嗎?

    恐怕隔閡是有的,而且原因就是這10塊錢。

    我建議,你不要拉!

    現在10塊錢能夠買什麼呢?

    連吃個盒飯都不能吧!

    要來了也沒用,難道要來了彼此之間就沒有隔閡了嗎?

    我想這不可能吧,10塊錢都不還的人,怎麼可能深交呢?

    因為,10塊這麼少的錢不還和10000塊不還是一樣的事情。

    就是,借錢不還,人品問題,不值得深交。

    你可能會覺得這個傢伙是不是忘了還,

    一個有責任的人,會忘掉欠款嗎?

    我想一個有責任的人一定是想方設法先還錢吧!

    如果連錢都能夠忘記還,

    他的車子房子和書本費哪來的呢?

    不都是用錢買的嗎?

    他的人生會變嗎?不會變。

    他的認知會變嗎?不會變。

    你再借給他10塊錢他會還嗎?不會換。

  • 3 # 深秋啟程

    我來試著回答一下。

    我覺得做人有很多種型別,有的人比較大大咧咧的脾氣性格,有的心細如絲謹慎小心的性格,可能也有頑劣不恭不太靠譜的性格,總之百人百性,看待每個問題的角度也就不一樣。

    再說一元錢的事吧,我有過一次親身經歷,想借這個話題來聊聊,大家可以看看問題出在哪,我就經歷過,為了點小錢把朋友給得罪了,最後形同陌路。

    那是我剛上班參加工作,掙錢不多,趕上自己花銷也沒個計劃,幾乎月月光,不過那時候年輕,也不用養家,所以也能湊合著過。

    記得有一次,我一個從小玩到大的哥們,我倆後來聯絡少了,也感覺有點生分了,突然他打電話過來說,到我工作的地方來看看我,我挺高興的答應了,我當時工作的地方在縣城,他從市裡坐火車過來半個小時,專門來看我,其實我挺高興和感動的。

    來了以後,我請他吃飯,當時我手裡確實錢緊張,兜裡沒錢,硬著頭皮去飯館,請他吃的也很好,我們聊天也很高興,可是我去結賬的時候沒錢,我就跟老闆說先欠著,老闆跟我比較熟,欠著也沒事。可這時候我朋友過來了,當時他也剛工作,他跟我說,這頓飯算咱倆的,一人一半,回頭你回去找我去要,他說這話時候很堅定,反正當時也喝了點,不至於不承認。

    我當時也有點太傻了,只覺得自己缺錢,我不願意自己獨自去還飯館的賬,於是在一次歇班以後,還真去找他要錢去了,我沒有開門見山的要,先說是來玩的,他挺高興的,陪我聊天,可我最後把開的目的一說,他立刻就變了臉色,天啊,那眼神我終身難忘,很輕蔑的看著我,很不願意搭理我,把三十塊錢塞給我,並幾乎是攆的口氣,讓我走,他還要上夜班,需要休息,結果我灰溜溜的走了。

    從那以後,我們倆再也沒有聯絡過對方,就算是見到,也有很深的芥蒂存在我倆之間,可能都覺得不是錢的事,本來就較勁呢,這是內在原因。

    所以我說,別為十塊錢這種小事影響到自己,錢有時候真買不來心安,買不來情誼,買不來信任。

  • 4 # 羊蠍子麻辣火鍋

    10元就算了吧,如果是50元,就有必要要他還,而且,要算利息,你就跟他說,當時這50元是要買理財的,利息比銀行高呦。

  • 5 # 羅時光1

    十年前?十塊錢。

    看個病號,隨個喜至少五百塊。那區區塊錢,值不著去惱這個人。

    若是他還我。

    我會說:“我不記得了。或沒有這回事。”

    你覺得呢!

  • 6 # 清茶3984

    十年前十塊錢估計他早忘了,否則十塊錢不值liai賬。再說十年前十塊現在你讓他還你多少。別為了十塊錢傷了合氣。

  • 7 # frq南飛雁

    你的記性真好,能為十元錢記十年,看起來你是個做事很認真的人。十元錢不算什麼,你可以瞭解你朋友的為人,咱就當捐款做善事了吧,也別再去問朋友要了,省得朋友誤會你太小氣了。以後借錢的事要謹慎,錢不好掙自己又不好意思要賬,就儘量別往外借錢。我就遭遇過很多次借出去的錢要不回來,很多人有錢就是不還錢,你乾生氣沒辦法,越是自己人越是要不回來,真是掏錢買難受啊!

  • 8 # 出淤蓮子

    錢也太少了,那還要啥了。98年一個哥們兒在我這借走150塊錢,到現在他沒還,我也沒要。都挺好的,好幾十年前的事你就不能提了。

    其實最好不要借錢給別人,免得生是非。

  • 9 # 獨行客80112

    十塊錢!不多,還與不還!這個問題就看,這個朋友在你心中的分量了!如果說平時你們來往密切,關係很鐵!屬於那種有事情不分你我,相互幫忙!相互扶持!共同進步,共同發展的好朋友!就別說十塊錢,一百塊錢也就不要了!因為交情在那裡放著呢!這種交情就不是錢的事兒了!再就是這個朋友就是一般關係!可有可無,那你也不必糾結了!不要了!以後不借就行了!十塊錢知道一個人的人品,值得,該來往還一樣的來往,就是錢的事情上沒有來往了!(重點,你的記性不錯)!

  • 10 # 老楊紅

    要說你現在真的沒那十元錢就揭不開鍋啦!你還真的找到他問他要,必境十元錢也能買幾斤麵粉,如果你去辦年貨拿壹仟元還不夠,十元錢要回來也不夠,那還是不要為好,要了你連這個朋友也不在會有了。想開點吧!在問你借錢千萬不要在借給他啦,不然睌上覺睡不好的。

  • 11 # 老誰家小誰1

    十年了,你還想要的話,一定得要,不給就跟他拼了,不是錢多少的事兒,這錢你要不回來,你這輩子都不會安心的,這就像打老師那個人,如果十年以後你還是天天想去打他的話,那我勸你就別猶豫了,去打吧!哪怕後果會很嚴重也打他

  • 12 # 荷染淡墨

    朋友不能借車,朋友不能借錢……到處都在濫用“朋友”這個詞,朋友已經失去了原本的含義,中華大詞典應該修改“朋友”一詞的註釋了

  • 13 # 總裁299

    你朋友恐怕忘了,也不過就十元,我看就算了,不值得提,因為數目太小,所以你也忘了這事,不拘小節,友情更能長久!

  • 14 # 成熟29042511

    十年前朋友借了你十元錢,按照道理來說應該還,但做為朋友的話我看還是算了吧,也許你朋友忘了,也許你朋友根本沒把十元錢當成錢來借,更有一種就是朋友天生就是有借不還的人,對這種人就算買個教訓遠離他。

    反過來說的話,如果朋友借了你十元錢有十年了,而且你還記得那麼清楚並且還要找他要還的話,我看你也不是什麼可交的朋友。

  • 15 # 李理利495

    您沒忘記,他早已忘記。權當請客他抽了一包煙而已。

    千萬千萬千萬別再惦記了。

    等於您一年給了他一塊錢。

  • 16 # 4922872882206

    這十元錢,就當作你請客那,如果去要,倆人的關係徹底結束那,在說數目也不多,為這十元錢惦記那十年,不值得傷神。

  • 17 # 老黃釀酒

    沒必要叫他還了,十年前十元最多也就十斤豬肉,拿到現在也就兩百多元。

    兩百多元差不多一天多的工資,就當是做義務工好了。

    我在一九八八年借給朋友五百塊錢,當時還了三百二十四塊,還欠我一百七十六塊沒來得及還他就因為發生意外去世了。

    他當時欠的錢也不少,債主聽到他的訊息都去找他老婆要錢,但我沒去。我只是在他的後事處理完後去找他老婆的,實際他老婆當時也有錢,因為他得到了不少的賠償款。

    但他老婆看到我拿著他老公的欠條後說:“欠條你留著,等我的兒子長大了一定會還給你。”我知道他老婆的言外之意,我當著他老婆的面,立即把欠條撕了,然後說:“算了,就當我施捨給他的吧,人死帶債走,我不找你還了。”

    你的是十年前的十元,我的是三十多年前的一百七十多元,相比之下你的錢少多少倍呀?我那時的工資一天在三元錢左右,一百多元二個月的工資呢。

  • 18 # 峰青嵐秀

    十塊錢還記得,是不是有家庭收支賬本啊?要是查到了這筆賬,就算了,別去要了,朋友肯定忘了,不然不會十年不還。要去要怎麼開口啊?如果開這個口,你在朋友心中的形象就變得太仔細了,這損失比丟失十塊錢要大,只當丟了吧。

  • 19 # 山裡的春天

    你的記性真好,十年前一個朋友借了你十元錢,沒有還給你。

    讓你耿耿於懷,至今不能讓你釋懷。

    要吧,顯得你小氣不大度。畢竟是朋友呢。

    不要吧,你心裡又過意不去,畢竟你那錢不是大風颳來的。

    朋友也許早就忘了。為了解決這個問題。

    現在有個好辦法:

    你可反過來向朋友借一百元,當朋友要你歸還時,你順便就說你十年前借了我十元錢。

    這十年來,物價上漲了多少倍?十年前一斤豬肉四、五元,現在一斤豬肉三十多元。

    當時十元可買二斤豬肉,現在二斤豬肉六、七十元呢!

    加上十年的利息,一百元就不給他還了。

    是朋友關係啊,你張得口嗎?

  • 20 # 洲升池

    這種朋友你是怎麼認識的,借你10元不還害你記了10年,人生有幾個十年,再不還你退休了,走法律途徑吧,把損失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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