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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知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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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內蒙古小寇
“事為之制,曲為之防”出自《漢書.禮樂志》,其原文為:
王者必因前王之禮,順時施宜,有所損益。周監於二代,禮文尤具,事為之制,曲為之防。
其中詞彙釋義:
事:指大事。制:規定。曲:指小事。防:防範。 無論大事小事都規定製度,防範周密。
結合上下文,其原文的意思為:
對任何需要考慮的方面都事先制訂了完善的制度,對於需要預防的隱患都有了妥善的準備和安排。
“事為之制,曲為之防”歷朝歷代都有所引用,比如:
《揚子法言》:
此言聖人作為禮以教人,事為之制,曲為之防,居止有容,冠服有度,飲食有法,本不求其易也。
《全唐文》:
事為之制,曲為之防,鉤校奸贓,末減賦取,公財不耗,疲人樂生。
《元豐類稿》:
於是之時,事為之制,曲為之防,故經禮三百,威儀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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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樸易堂國學易學文化
古之詞句現在不易理解,在於現在之文化與古時因傳承和環境不同,所以對於一些詞句的出處,用意難以把握!那麼我們從詞句的出處,源流去分析和理解。
瞭解古文不能斷章取句,必須要看前言後語,甚至看全文,題中此語出《漢書.禮樂志》:“事為之制,曲為之防。”原句是:王者必因前王之禮,順時施宜,有所損益,即民之心,稍稍製作,至太平而大備。周監(鑑)於二代,禮文尤具,事為之制,曲為之防,故稱禮經三百,威儀三千。於是教化浹洽,民用和睦,災害不生,禍亂不作,囹圄空虛,四十餘年。從中可以看出,其大體意思就是依據古制制定完備的制度,對民眾教化以達到國泰民安,社會安定的目的。
但根據《漢書·藝文志》的記載為:《易》曰:“有夫婦父子君臣上下,禮義有所錯。”而帝王質文世有損益,至周曲為之防,事為之制,故曰:“禮經三百,威儀三千。”及周之衰,諸侯將逾法度,惡其害己,皆滅去其籍,自孔子時而不具,至秦大壞。漢興,魯高堂生傳士禮十七篇。訖孝宣世,後倉最明。這兩處只是順序不同,但都講的是禮樂制度崩壞的影響,也強調內修法度的重要性。
據王念孫在《讀書雜誌·漢書第四·禮樂志》中作注:“大事曰事,小事曰曲。”也就是說大事才算事,小事那叫做曲。又據宋·李攸在《宋朝事實》卷六引《景靈西宮記》記載:“事為之制,曲為之防,典章區式,纖悉備具。”也就是引用此處的意思和用法。在民國官修的《清史稿·選舉志》中也有相關記錄:"今將創設議院,若不嚴定規則,事為之制,曲為之防,流弊不可勝言。"
同樣,關於用曲來表示小事,也是有源可查的,因為曲的本意是曲直,莊子文中有記述。但鄭玄注《禮記·中庸》“其次致曲”時,認為“曲猶小小之事也。”也就是小事的意思。同樣孔穎達註疏《禮記·中庸》“其次致曲”的時候也是這樣認為的,“曲,謂細小之事。”
那麼,如此一來這句話的難點就清晰明白了,事為大事,曲為小事之意。那麼這句話的意思就明瞭了。事:指大事。制:規定。曲:指小事。防:防範。大意就是大事小事都需要制定完備的制度,做好周密的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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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句話出自《漢書 禮樂志》,全句為:
王者必因前王之禮,順時施宜,有所損益。周監於二代,禮文尤具,事為之制,曲為之防。
這句話引用了《論語》中的兩段的部分文字:
子張問:“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
子曰:“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吾從周。”
周監於二代,禮文尤具。
也就是說,周朝的文明文化是集中了之前夏朝和商朝之大成,特別是禮和文化方面尤其如此。(禮,不是禮貌的意思,其實它的涵義更多的接近且不限於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各種規範制度、約定俗成的社會規則等等。)
事為之制,曲為之防。
事,指的是各種事情;
制,即制定了相關的制度;
曲,要深謀遠慮,做長遠的考慮,儘量地周全、妥善、完備;
防,對可能出現的隱患事先做好預防工作。
那麼這句話連起來的意思就是:
(周朝的禮到底是怎樣集大成的呢?它的外在表現如何?)
那麼周朝的禮(即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各種規範制度、約定俗成的社會規則等)對國家和社會大小事情、任何需要考慮的事物等,都制訂了完善的制度,對於需要預防的隱患都進行了周全妥善的準備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