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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苗栗縣一名男嬰出生才滿4個月,只要哭鬧吵人,就遭從事綁鐵工的父親殘暴對待,至少8次以上,雙手雙腳都有遭徒手扳扭的骨折傷勢,多達5處。男嬰甚至如同遭猛獸獵殺的獵物,被父親用嘴咬住一隻手,再以手用力撕扯。男嬰於4個月大時,在一回受暴中受傷流血不止、奄奄一息,送醫急救才保住一命。而男嬰的媽媽竟編謊袒護丈夫、誤導檢警偵辦。男嬰雙親原被裁定交保,但付不出保釋金,現被限制住居,檢方今以依重傷害未遂罪嫌,將男嬰雙親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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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黑馬遊戲君

    太心疼了,孩子才四個月,父母還是人嗎?連畜牲都不如,你們的心都被狗吃了嗎?都說虎毒不食子,怎麼就能下的去手。可憐的孩子,遭大罪了。

    據臺灣媒體報道

    臺灣苗栗縣一名魏姓男嬰去年1月出生,滿月時因哭鬧竟多次被當鐵工的父親凌虐,手腳都有遭徒手扳扭的骨折傷勢,甚至4個月大時還被父親用嘴咬住手臂,再用力拉扯,導致血流不止送醫!醫師赫然發現男嬰身上有多處舊傷,於是通報縣府社會處介入,全案因此曝光。檢方今天依家庭暴力重傷害罪嫌將男嬰的父母提出公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調查發現,男嬰的父親21歲、母親20歲,當孩子出生滿月時,父親因受不了哭鬧,就會徒手扭轉兒子四肢,造成多處骨折,還用嘴咬住小孩左手,接著再用力拉扯,直到孩子撕裂傷血流不止,才送醫;當時男嬰早已流血過多,幸好經醫護人員及時治療,才保住一命。

    管理不好情緒,就拿小孩當出氣筒

    急診室醫師當時做X光檢查,赫然發現男嬰四肢有多處陳舊骨折和瘀青,驚覺有異,趕緊通報為虐童重大傷害案,警方也介入調查。

    為這個醫生點贊,謝謝你沒有漠視

    檢方指出,魏男是智識正常的成年人,卻無故毆打、扭斷兒子四肢,而母親則是幫忙丈夫掩飾惡行,編織謊言,但經檢警偵查半年多,一一戳破謊言,夫妻才坦承犯行,於是以重傷害未遂罪嫌起訴,請求從重量刑。

    做都做了,怎麼就不敢承認,槍斃十回都不嫌多。苗栗縣政府社會處副處長張國棟說

    本案是去年5月間因男嬰就醫期間發現身體多處骨折瘀傷,醫院研判疑外力造成,而向社會處通報,當時接獲通報後,立刻啟動緊急安置措施;而魏家3代同堂,但親人關係疏離,男嬰都由父母照顧,不過,男嬰父母起初對於案情都推稱不知情,母親更謊稱兒子的傷,可能是委託友人照顧時造成的。

    睜著眼說瞎話,不配當父母,畜牲不如

    因這對年輕爸媽無法交代孩子受傷經過,且家屬不願意協助,於是啟動兒少緊急安置程式,立即給予男嬰緊急保護,並協助完整的檢傷醫療處置及照顧,男嬰目前1歲2個月,幸好關節重要部位未受損,僅左手腳外翻角度較大,不影響行動力,傷勢已逐漸復原中,並由社會局進行安置。

    做的好,照顧孩子刻不容緩

    由於魏姓男嬰父母始終否認,且無法為孩子安排有利的照顧安排,於是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2項規定,主張維護兒少權益提起獨立告訴,目前全案正由檢警調查中。他也提醒,若是年輕父母在照顧孩子時遇到壓力或是困難,可以尋求家人親友、社會局或相關單位尋求協助,而不是對孩子造成傷害。

  • 2 # 法重情深

    四個月大的男嬰哭鬧,手腳竟然遭到生父徒手掰斷,這是多麼狠心的父親呀!說他殘忍、變態,一點都不為過。

    據說這件事情發生在臺灣,但是無論發生在哪?都不該出現這麼殘害自己親生兒女的事情。

    一、嬰兒最無助,哭鬧最正常。

    四個月大的男嬰,正是嗷嗷待哺的時期。匆匆來到這個世上,沒有一點防護能力,全憑父母和家人的保護。而該男嬰正需要父母保護的時候,卻遭到父親狠心地摧殘。這對於一個幼小的生命,該是一個多麼大的悲劇啊。

    四個月大的男嬰,哭鬧是正常的。對於一個嬰兒來說,他什麼都不會,一切都是空白,也只有用哭鬧來表達自己的訴求。可是其訴求不僅得不到父親的幫助,反而遭到了父親的毀滅。可想而知,嬰兒一定會更加哭鬧的。

    二、父親太狠毒,不配做父親。

    嬰兒哭鬧也許吵煩了父親,嬰兒的哭鬧也許惹惱了父親。才使這位父親一氣之下,折斷嬰兒的手腳。這簡直使人不敢相信,真的假的呀?

    如果是真的,那說明這個小孩的父親就不配做一個父親。既然這樣仇恨小孩,為什麼要生他?即使生了他,不好好的養活,把小孩送人得了。也沒有必要活生生殘害小孩啊。

    該小孩雖然不是天生殘疾,但是在他來到人世間不久卻變成了終身殘疾。可想他的以後生活該是多麼的痛苦啊。

    對於這樣的父親,應當首先剝奪其監護人的資格……

    大家說說看,對這樣的父親還怎麼處罰?

  • 3 # 龍族社

    禽獸父親,殘忍虐待四個月大的兒子,導致嬰兒胳膊、腿骨折,必須嚴懲!

    事發臺灣苗栗縣,一名才滿四個月大的男嬰,因苦惱吵人,便遭到幫鐵工父親的殘暴虐待達8次以上。

    造成嬰兒右手臂肱股骨折、右側大腿骨骨折、右側脛骨骨折、左側大腿骨骨折、左側脛骨骨折、左側後膝蓋窩內側撕裂、左側近端脛骨閉鎖性骨折、左手臂咬痕、全身多處淤傷等傷害。

    一個才出生幾個月的孩子,遭受自己親身父親如此殘忍的虐待。大家可以看看,以上羅列出的那麼多傷痕,就是出現在一個成年人身上,也夠受的。何況是出現在一個嬰兒身上,可以想象那麼小的一個孩子,遭受了什麼樣的罪,承受了怎樣的痛苦。簡直是造孽。

    真懷疑,這個所謂的父親還是人不。應該將他骨頭也打斷幾根,讓他嚐嚐那個滋味兒。

    而且,幾個月大的孩子,那麼多處骨折,對以後的成長有沒有影響,會不會留下什麼殘疾,都不好說。

    據警方稱,孩子剛出生一個月左右,就開始遭搜這個禽獸父親的虐待:用手毆打孩子,用嘴咬著孩子的小手,然後用力撕扯、扳拗孩子的四肢等。

    比較嚴重的一次,造成孩子左後膝窩內側長達8釐米的撕裂傷,流血不止。夫妻倆見苗頭不對,才將孩子送至醫院,經過醫生急救,才保住孩子一條小命。

    據悉,男嬰父親21歲,母親20歲。警方調查時,孩子母親還編謊話袒護丈夫,干擾警方調查。

    最終,男嬰父親被警方以重傷害未遂罪起訴。

    這樣的兩個畜生,怎麼配擁有孩子。可憐的孩子,投錯了胎,生到了這麼一對父母的手裡。

    希望醫院全力為孩子治療,讓孩子儘快好起來,別留下什麼後遺症或殘疾。

    對於這個暴虐的父親,必須從重處罰。而且,這個孩子,不適合再讓這個母親帶了,那也不是個什麼好東西,根本不配做母親。,免得孩子再受傷害。

  • 4 # 蝦扯事兒shrimps

    看到這樣的新聞真的很讓人心寒,只因受不了四個月的寶寶哭鬧,孩子的父親竟然將孩子的手腳拗斷。最讓人氣憤的是孩子的媽媽竟然還偏袒這位父親。

    男嬰因左後膝窩內側長達8釐米的撕裂傷流血不止,孩子父母看見情況不對頭才將男嬰送醫急救,男嬰到醫院時因流血過多,已經奄奄一息,經醫護人員及時治療才保住小命。

    醫院也發現男嬰身上有多處淤青的傷勢,照X光發現,孩子四肢都有骨折情形,於是報警通報警方介入,男嬰父親對兒子的凌虐,傷害行為屬於重傷害罪,但因目前無法確診有沒有永久性傷害及四肢機能,因此以重傷害未遂罪將孩子父母起訴。期間男嬰的媽媽還撒謊袒護丈夫。

    這樣的父母真的是妄為父母,自己的親生兒子都能下此毒手,作為父母看見這樣的新聞很氣憤。這個孩子太可憐了,才四個月,什麼都不懂,就這樣被自己的父親虐待,而作為母親的女人居然絲毫不管兒子,對於丈夫的行為視而不見,還偏袒丈夫,真的難以想象孩子的父母是怎樣的一種心狠手辣。

    大家對於這對夫婦的行為有何看法?

  • 5 # 公司法江湖

    觀點:自己還未長大,怎麼能夠照顧好自己的孩子?所以筆者並不支援早婚現象,現在大多數年輕人根本沒有做好步入婚姻、接受孩子的準備,早婚早孕的結果只會是婚姻破裂,或者對孩子產生不利的影響而已。

    一、新聞介紹

    男嬰的父親21歲、母親20歲。男嬰父在兒子出生滿月後,因情緒管理不佳,單獨在房內照顧兒子時,多次徒手對兒子施暴,用力拉扯、拗折兒子的四肢,造成兒子受有右手臂肱股骨折、右側大腿骨骨折、右側脛骨骨折、左側大腿骨骨折、左側脛骨骨折等傷害。男嬰父還在一次施暴中,除用手毆打外,還用嘴巴咬住兒子的左手,並徒手用力拉扯、扳拗兒子的四肢,造成兒子左後膝窩內側撕裂傷、左側近端脛骨閉鎖性骨折,左手臂咬痕和全身多處瘀傷等傷害。

    二、指望熊孩子自己照顧自己的孩子?根本不可能

    透過新聞了解到目前男子也才21歲、女子才20歲,據此可以推斷出懷有身孕時兩人可能都並未滿20歲,就這樣的一個心理成熟度來說,根本不適合結婚和生孩子。結果就是孩子生下來以後,因為自己本身就不夠成熟,導致情緒管理不好,將所有的情緒發洩到孩子身上,試問這樣的父母能照顧好孩子嗎?

    此前聽過一個教育專家的訪談,提到孩子實際在3歲以前對自己的行為是不能自控的,所以孩子的哭鬧等行為,應擔予以理解,不應該對孩子過分的指責,而且即使指責孩子也並不會立刻消停,只會變本加厲而已。

    目前男嬰父對兒子的凌虐、傷害行為,應屬重傷害罪,但因目前上無法確診有無永久性傷害及四肢機能,因此,以重傷害未遂罪嫌將夫婦起訴。

  • 6 # 泊圖泊途

    這樣的人不配做父親!

    事件

    一個僅僅四個月的男嬰遭到親生父親暴力虐待,每當孩子哭鬧時他就用手去掰孩子的四肢,造成骨折。要不是因為一次失血過多之後去醫院,孩子不知道還會被折磨成什麼樣子。面對警方的調查,孩子的母親還有意的掩蓋真相和偏袒丈夫。

    分析

    雖然各位看官看了這件事對孩子母親的做飯也很不滿,不過對於這個女子來說,倒是有“手心手背都是肉”的兩難處境,當然她對是非的判斷和我們大眾也有偏差,可能同樣存在著比較軟弱的或者默許縱容思維方式。

    四個月的孩子哭鬧時正常的,不哭鬧才說明他或許存在不健康的身體。面對著在正常不過的事情,孩子的父親採取暴力對待的方式,我們不知道這個父親從小接受了什麼樣的教育,以至於他對這樣的處理發生如此的執著和迷戀。

    孩子真是倒黴透了,還沒見過這個社會就體驗到了最親的人的惡意。孩子不能說話,不能走路,身體弱小,無能為力。唯有哭泣。身體上的傷很重,不知道以後會不會影響到運動,但是這是可以看見的。心理上呢?會不會引起心理疾病,要知道,現在他對社會的認知,初步卻又深刻。

  • 7 # 時尚女人愛吐槽

    有人說投胎也是門技術,這次驗證了這一說法

    事件介紹

    臺灣苗栗縣有一名男嬰,剛剛滿4個月,男嬰有時候哭鬧吵人,遭到父親的殘暴對待,這位從事綁鐵工的父親用他的專業技能,將嬰兒的雙手雙腳徒手扳扭,造成嬰兒5處骨折傷勢。男嬰父親如同對待獵物一般,用嘴咬住一隻手,再以手用力撕扯。一次施暴過程中,嬰兒受傷流血不止、奄奄一息,被父母緊急送往醫院才保住一命。而男嬰的媽媽不但不保護嬰兒,還編造謊言袒護丈夫、誤導檢警偵辦。檢方要求這對父親交付保證金,但他兩付不出保釋金,於是被限制住居。

    這名嬰兒的父親只有21歲、母親也只是20歲。男嬰的父親因情緒管理不佳,自己單獨照顧兒子時,多次徒手對兒子施暴,用力撕扯、拗折兒子的四肢,造成兒子右手臂肱股骨折、右側大腿骨骨折、右側脛骨骨折、左側大腿骨骨折、左側脛骨骨折等傷害。

    檢方表示,男嬰父親對兒子的凌虐、傷害行為,應屬重傷害罪,但因目前上無法確診有無永久性傷害及四肢機能,檢方今以依重傷害未遂罪起訴這對夫妻,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這個嬰兒投胎時一定是迷了路,或者走錯了方向,結果來到了這樣一個家庭,剛剛4個月大,就被這位父親暴力捆綁,撕打、板扭、撕扯,造成5處骨折了,這些詞彙我還真想象不出什麼時候會用到,我想象的場景應該是某個人生氣了,在摔打自己的玩具熊的場面,但是摔打玩具熊的時候,大家心理都明白,這事不會有傷害。

    對一個嬰兒,一個4個月大嬰兒,還是自己親兒子,用這麼殘暴的手段,這會是一個什麼樣子的父親,自己的情緒管理不好,就把情緒發洩到孩子身上,而且是這麼扭曲的發洩,不敢想象,這人真是太暴力了,暴力的讓人恐怖。

    這對父親母親,一個21歲,一個20歲,一個暴力虐待孩子,一個偏袒保護丈夫,在對待孩子上倒是出奇的一致,沒辦法,他們自己還是孩子呢,還沒長大呢,至少心智上還沒成熟,讓她們去開始照顧孩子了,確實有點勉強,看來結婚太早確實不行,等長大了再結婚也不遲。

  • 8 # 老李清談

    虎爸狼媽的如此狠毒行徑,老李為之震驚!

    老李認為:

    1.這件事,不能用夫妻年少不懂事來為之開脫。現在七、八十歲那一代人,結婚一般都是十八九歲的樣子,有了第一個孩子也就是二十出頭。但像這對夫婦如此狠毒對待孩子的,真是問聞所未聞!這純粹是二人的扭曲變態的心理作祟,與年齡關係不大。

    2.都說虎毒不食子,這對夫妻真是連動物都不如。那是你們的親生骨肉啊,才剛剛四個月,就因為尚無法控制自己情緒的孩子的哭鬧,該男子就把自己把孩子的胳膊和大腿扭骨折了。而且虐待多達8次,孩子受傷5處。這不是任性和變態,會是什麼?對待自己的孩子尚且如此,對待別人或者別人家的孩子,會如何,可想而知。

    3.這令人心痛的事件,發生在臺灣。臺灣的法律老李不瞭解,但無論怎麼說,不能以簡單的家暴來看待此事。這已涉嫌故意傷害罪,這絕不是一般的家庭內部事務,即使按臺灣的現行法律,也應該追究這對夫婦的刑事責任。

    4.根據這個男子的令人髮指的虐待行為,以及他妻子為他包庇事實的行為,他倆已不適合再擔任孩子法律意義上的合法監護人。孩子如果真的沒人監護,可以送到政府民政部門辦的孤兒院。

  • 9 # idan的青蛙媽媽

    看到這裡的時候,對於小孩的遭遇很是同情和心塞。但透過此事,我更希望更多的男性,尤其是有孩子的新手奶爸,能都理解媽媽帶孩子的不易,都參與到帶孩子的行列中來,或者是多分攤家務。

    這位父親,之所以對孩子下手如此狠毒,暴露這位父親很多的缺點:

    行為上的無知和暴力:孩子的哭鬧,其實很正常的,但是這位父親卻不能忍受。解決的方法不是哄孩子,而是對手無縛雞之力的四月大的嬰兒動暴力,而且手段殘忍,簡直有些禽獸不如。

    性格上的易怒、對環境的敏感:孩子哭鬧,就會讓他發狂發怒,六親不認。甚至對孩子身體進行傷害。自私:如果忍受不了孩子哭鬧,完全可以自己單獨居住或者回避孩子哭鬧的場景。有句話:改變不了環境,就改變自己。這個父親,他絕不能使自己委屈。心智極其幼稚。

    這個孩子的媽媽,感覺完全是失職缺位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問題就很嚴重了。卻沒有及時的制止事情嚴重化。夫妻雙方都嚴重缺乏責任感和耐心。

    想想,一個四個多月的孩子的哭鬧,都能把一個男性逼到發瘋的境地。那對於那些不好帶的孩子,媽媽要時時刻刻都要面對,這是怎麼的折磨,媽媽們都熬過去的。還有那些出了月子,甚至沒出月子,就一個人帶孩子的媽媽們,是多麼的不容易。還有那些產後抑鬱的媽媽們,她們的壓力和負擔該有多重。極力呼籲,男性要多參與到家庭,更要多理解和包容媽媽們,尤其是全職媽媽們的不易和艱辛。

  • 10 # 尼木子

    人究竟是怎麼了?

    只因兒子哭鬧,父親就將出生四個月的孩子手腳掰斷,下手非常狠,很難猜測這能是人乾的事。

    四個月的嬰兒,除了會哭會吃以外,其他的似乎什麼也不會,本該在父母的寵愛中快樂地等著長大。但悲劇卻從天而降,親生父母因為他的哭泣,狠心下手拋棄孩子的手腳。一個本來健康的寶寶,健康卻只維持了四個月。可悲呀!既然父母不愛孩子,又為何生下他?

    既然已經做了父母,為什麼不多愛孩子一點,為何不負起父母的責任?為何如此殘忍地對待自己的親生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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