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性複核程式:
1.概念:是CPA對被審單位重要的比率或趨勢進行的分析,包括調查異常變動以及這些重要比率或趨勢與預期數額和相關資訊的差異。
2.目的:透過分析性複核程式(審計程式),可獲取2類審計證據(環境證據和書面證據),主要與總體合理性的審計目標相關。
3.透過分析性複核程式,發現異常變動專案:
(1) 重新考慮其所採用的審計方法是否合適;
(2) 必要時,應追加適當的審計程式,以獲取相應的審計證據
4.分析性複核程式常用的3種方法:
(1) 比較分析法
(2) 比率分析法
(3) 趨勢分析法
5.分析性複核程式在計劃審計工作的八個步驟中處於第二步。
6.在會計報表審計中,分析性複核程式的3種用途:
(1) 計劃階段:幫助註冊會計師確定其他審計程式的性質、時間及範圍(必做)
(2) 實施階段:直接作為實質性測試程式,以收集與帳戶餘額和各類交易相關的特殊認定的證據(任意)
(3) 報告階段:用於對被審會計報表的整體合理性做最後的複核
7.在實施階段,CPA將分析性複核程式直接作為實測時,應當考慮的7因素:
(1) 分析的目標
(2) 分析結果的可信賴程度
(3) 被審單位業務性質及相關資訊的可分解程度
(4) 資訊的相關性
(6) 相關內控的有效性
(7) 前期審計中發現的會計調整事項
8.在計劃階段,有效使用分析性複核程式必須系統地執行的6步驟:
(1) 確定將要執行的計算及比較
(2) 估計期望值
(3) 執行計算/比較
(4) 分析資料及確認重大差異
(5) 調查重大非預期差異
(6) 確定對審計計劃的影響
9.CPA對分析性複核結果的依賴程度取決於4因素:
(1) 分析專案的重要性
(2) 分析性複核結果與針對相同的審計目標執行的其他審計程式的結論的一致性
(3) 分析性複核預期結果的準確性
(4) 固有及控制風險的估計水平
分析性複核程式:
1.概念:是CPA對被審單位重要的比率或趨勢進行的分析,包括調查異常變動以及這些重要比率或趨勢與預期數額和相關資訊的差異。
2.目的:透過分析性複核程式(審計程式),可獲取2類審計證據(環境證據和書面證據),主要與總體合理性的審計目標相關。
3.透過分析性複核程式,發現異常變動專案:
(1) 重新考慮其所採用的審計方法是否合適;
(2) 必要時,應追加適當的審計程式,以獲取相應的審計證據
4.分析性複核程式常用的3種方法:
(1) 比較分析法
(2) 比率分析法
(3) 趨勢分析法
5.分析性複核程式在計劃審計工作的八個步驟中處於第二步。
6.在會計報表審計中,分析性複核程式的3種用途:
(1) 計劃階段:幫助註冊會計師確定其他審計程式的性質、時間及範圍(必做)
(2) 實施階段:直接作為實質性測試程式,以收集與帳戶餘額和各類交易相關的特殊認定的證據(任意)
(3) 報告階段:用於對被審會計報表的整體合理性做最後的複核
7.在實施階段,CPA將分析性複核程式直接作為實測時,應當考慮的7因素:
(1) 分析的目標
(2) 分析結果的可信賴程度
(3) 被審單位業務性質及相關資訊的可分解程度
(4) 資訊的相關性
(6) 相關內控的有效性
(7) 前期審計中發現的會計調整事項
8.在計劃階段,有效使用分析性複核程式必須系統地執行的6步驟:
(1) 確定將要執行的計算及比較
(2) 估計期望值
(3) 執行計算/比較
(4) 分析資料及確認重大差異
(5) 調查重大非預期差異
(6) 確定對審計計劃的影響
9.CPA對分析性複核結果的依賴程度取決於4因素:
(1) 分析專案的重要性
(2) 分析性複核結果與針對相同的審計目標執行的其他審計程式的結論的一致性
(3) 分析性複核預期結果的準確性
(4) 固有及控制風險的估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