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主體透過網上註冊系統錄入申請資訊,提交已加蓋電子簽章的登記申請;商事登記機關透過登記系統接收、受理申請後,對申請資訊進行稽核,做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透過網上註冊系統向商事主體發放已加蓋電子簽章的電子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透過網上註冊系統向商事主體發出已加蓋電子簽章的《不予登記通知書》電子檔;商事登記機關儲存商事主體登記電子檔案供公眾網上查閱。電子檔案、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可同步產生,即每一份電子營業執照均對應有紙質營業執照。也可只申請電子營業執照而不申請紙質營業執照,取決於商事主體的實際需要。如不申請紙質營業執照則電子營業執照自動產生,或儲存在商事登記機關的資訊系統中,或傳送到商事主體的電子郵箱中,商事主體憑電子營業執照依法經營。商事主體變更登記事項涉及營業執照記載事項時,電子營業執照上同步自動變更。商事主體登記撤銷時,電子營業執照亦同步撤銷。
“一表登記、三證合一”的登記制度即商事主體透過網上註冊系統只需一次性錄入申請資訊(包含辦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所需的所有資訊項),提交一份已加蓋電子簽章的登記申請;統一由商事登記機關透過登記系統接收、受理申請後,對申請資訊進行稽核,做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向商事主體發放一份同時包含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所有功能的,且已加蓋商事登記機關、組織機構程式碼法和稅務登記機關電子簽章的電子載體,不予登記的,發放機關透過網上註冊系統向商事主體發出已加蓋電子簽章的《不予登記通知書》電子檔;登記電子檔案統一由商事登記機關儲存,共享給組織機構程式碼主管機構、稅務部門和社會公眾查詢。
商事主體透過網上註冊系統錄入申請資訊,提交已加蓋電子簽章的登記申請;商事登記機關透過登記系統接收、受理申請後,對申請資訊進行稽核,做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透過網上註冊系統向商事主體發放已加蓋電子簽章的電子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透過網上註冊系統向商事主體發出已加蓋電子簽章的《不予登記通知書》電子檔;商事登記機關儲存商事主體登記電子檔案供公眾網上查閱。電子檔案、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可同步產生,即每一份電子營業執照均對應有紙質營業執照。也可只申請電子營業執照而不申請紙質營業執照,取決於商事主體的實際需要。如不申請紙質營業執照則電子營業執照自動產生,或儲存在商事登記機關的資訊系統中,或傳送到商事主體的電子郵箱中,商事主體憑電子營業執照依法經營。商事主體變更登記事項涉及營業執照記載事項時,電子營業執照上同步自動變更。商事主體登記撤銷時,電子營業執照亦同步撤銷。
“一表登記、三證合一”的登記制度即商事主體透過網上註冊系統只需一次性錄入申請資訊(包含辦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所需的所有資訊項),提交一份已加蓋電子簽章的登記申請;統一由商事登記機關透過登記系統接收、受理申請後,對申請資訊進行稽核,做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向商事主體發放一份同時包含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所有功能的,且已加蓋商事登記機關、組織機構程式碼法和稅務登記機關電子簽章的電子載體,不予登記的,發放機關透過網上註冊系統向商事主體發出已加蓋電子簽章的《不予登記通知書》電子檔;登記電子檔案統一由商事登記機關儲存,共享給組織機構程式碼主管機構、稅務部門和社會公眾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