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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玄道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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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傑說財經
個人感覺這個還是有點不是很妥當,因招標專案還在的,可以重新發布招標公告,並以澄清的形式對之前已購招標檔案的投標人送達新招標公告。所以如果費用小的話,我們可以協商解決,如果金額太大的話,最好在中標協議之外在辦理和雙方籤一個補充協議以及從新設定標書。溫馨提示,簽字時一定要有法務在。這樣的話更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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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成說
合同中標後,進入工程施工過程中往往會發生設計變更、進度加快、標準提高、施工條件、材料價格等變化,從而影響工期和造價。設計變更、工程簽證這些環節,來增強填寫簽證單的有效性,使簽證成果得到合理的固定,並透過變更設計增加專案或提高價格等手段,來保證其利潤。所以說,業務變化可以使費用也發生變化。
需要注意的是,這個費用變化也是需要合理合法的程式來保證的。
第一,透過工程簽證。工程簽證是工程承發包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按合同約定對支付各種費用——施工過程發生的與設計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專案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調整工程造價的、順延工期、賠償損失所達成的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補充協議,互相書面確認的簽證即可成為工程結算或最終結算增減工程造價的憑據。
工程施工過程發生的簽證主要有三類:設計修改變更通知單、現場經濟簽證和工程聯絡單。這三類簽證的內容、主體(出具人)和客體(使用人)都不一樣,其所起的作用和目的也不一樣,而在結算時的重要程度(可信度)更不一樣。
目前設計單位、建設單位出具的手續在工程結算審價時可信度要高於施工單位發起出具的手續。現場經濟簽證多為施工單位發起申請,由於利用簽證多結工程款的做法較普遍,現場經濟簽證的信任度較低。因此,將簽證變成由設計單位簽發比較靠譜。
增強簽證單有效性固定簽證成果
在填寫簽證單時,施工單位總要使所籤內容儘量明確,能確定價格最好。這樣竣工結算時,建設單位審減的空間就大大減少,施工單位的簽證成果就能得到有效固定。
利用變更設計增加專案或改變價格的方式
(一)利用設計變更創利的手段
施工單位除按合同規定、設計要求進行正常工程施工外,利用招標時所發現的招標檔案、設計圖紙中的缺陷以及投標技巧,透過設計變更達到增加利潤的目的。設計變更,特別是有利於施工單位的設計變更,是當前施工企業創利的重要手段。
第一,當結構的某些主要部位已設計,其輔助性結構或某些分項工程的設計註明由施工企業設計、設計單位認可的情況,如大型結構的預埋件、構造配筋、加固方案等,這相當於幫設計單位幹活,自然是施工企業創利的最佳機會。
第二,當設計要求與施工企業已熟悉的施工工法不一樣時,施工企業會想辦法讓設計改變工法,採用省時省工省機械、有利於施工企業創利的工法。如在短肢剪力牆中用大鋼模施工代替組合鋼模施工。
第三,申請變更設計圖中既難做又不值錢(或報價低)的專案,相應地增加報價高的工程量,如去掉簷廊裝飾,增加基礎深度、樁佈置密度、樑柱截面尺寸配筋等。
第四,讓設計單位將規範(或定額中)已包含在工程專案中的附加工作內容,寫入設計結構要求中作為強制要求
第五,為趕工期而提高等級,施工企業要讓設計出變更通知,說明是為了滿足工程施工要求而提高等。
(二)利用工程聯絡單創利的手段
工程聯絡單是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對某一施工環節技術要求或具體施工方法進行聯絡確定的一種方式,是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具體化和有效補充,因其有時涉及的價款數額較大,在工程參與各方(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監理單位等)聯絡工作事宜時使用,其較其它指令形式緩和,易於被對方接受。常見的有設計聯絡單、工程聯絡單兩種。
其傳遞流程有兩種: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企業;施工企業→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企業。
施工企業利用一些建設單位簽發和管理不規範,如有些建設單位對建設單位代表授權過大、沒有切實可行的內控程式逐級請示領導審批、建設單位代表缺乏簽證價款控制的意識和素質不高、對簽證工作既不負責任等,常採用後一種傳遞流程主動溝通,利用其在專業技術上的優勢,迷惑建設單位,增加工程造價。
透過增加現場經濟簽證,合理加大工程量
施工企業一般透過研究合同的細節,熟悉合同單價或當地定額及有關檔案的詳細內容,善打“擦邊球”,將在施工現場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而在合同條款以及定額檔案中沒有明確規定的內容,及時以簽證形式和建設單位、監理人員交換意見,利用建設單位代表不瞭解工程結算方面的知識來達到虛報、多報工程量而增加造價的目的。
綜上所述,改變合同費用是可合法的,但是需要一些程式來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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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財富基因
這個要看情況,如果因為甲方的原因變更施工方案,價格是可以改變的。如果是投標方自己的原因少報或者漏報金額,就是和甲方協商了。如果甲方同意就可以,如果不同意就不能更改了。
回覆列表
中標後就以中標的價格完成標書上的工作呀,如果有額外需要做的業務則另談,即根據新增的業務跟對方談費用。新業務另收費,合情合理合規。